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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土地违法严重将问责县级以上负责人
2010年03月07日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大】 【中】 【小】写给编辑

  本报讯 本月起,中国将通过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就耕地保护等土地管理问题对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卫星遥感查土地违法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昨日在部署2009年度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工作时表示,将通过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以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徐绍史说,目前中国土地违法违规虽然总体下降,但2008年度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的172个城市中,平均违规违法占用耕地为建设用地面积的14.4%;172个城市中有46个城市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5%这一“问责红线”。如果即日启动的2009年度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表明局面没有根本好转,许多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将面临“亮红灯”的严峻局面。

  8月开始约谈地方一把手

  根据部署,今年8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将对155个市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并向全国通报有关情况。9月底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155个市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报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审核报国土资源部后,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职责权限,启动问责。

  据徐绍史介绍,2008年4季度到去年底,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借机圈地、搭车用地、少批多占、未报即用”等土地违法现象比较突出。2009年国土资源系统已经立案4.1万宗,非法占用耕地20万亩,目前已经查处了各种违法建筑1400多万平米,没收建筑物1924万平米,各种土地违法罚没收入达到1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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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情况可问责

  根据规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1、当地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没有超过15%,但是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就可以问责。

  2、发生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对土地违规违法不加制止,不组织查处也要问责。

  4、对土地违规违法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综合新华社电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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