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今年纳税人将享受更多减税降费红利

发稿时间:2019-01-30 11:10:45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将陆续推出。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将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有哪些特点?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落实减税降费的有关情况。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这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先手棋’,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具有重要作用。”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指出,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指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标准进一步提高。

  “三加力”就是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最高可以按50%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两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两统筹”指统筹考虑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新老政策衔接。

  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离不开便利高效的征管服务保障。对此,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介绍,这次普惠性政策的普适性便利主要体现为“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三个无需”是指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三个自动”是指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于耀财介绍,在普适性便利的基础上,不同税种的减免各有一些既增便利又具实惠的措施安排。一是该选择的可以选择。比如在增值税方面,针对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有些月份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按季计算可能未超过30万元的情况,允许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自身实际在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方式上变更1次。二是该调整的可以调整。比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按月预缴的企业,如果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统一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从而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三是该延续的可以延续。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对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提高后,依然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票,不需要办理缴销手续。四是该抵减的可以抵减。比如,在地方税减征方面,考虑到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不一,且可追溯至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记者 鲁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