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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会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与约束

发稿时间:2014-08-08 10:10:00   来源:中国改革网    作者:彭会军

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原副司长彭会军

 
  编者按:8月2日-3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济宁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联合承办的“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高层研讨会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下文是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原副司长彭会军的主题演讲。本文未经作者审稿,题目是编者所加。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2003年国家实施东北地区经济振兴战略以来,我一直从事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推进全国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所以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论坛和大家共同探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随着我国对资源大规模开发,资源衰竭问题在我国很多城市日益凸显。辽宁阜新情况最为典型。比如说九五期间经济增长二点几,与全国增长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2001年国务院将阜新作为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从那以后,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全面展开。200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在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专门设立资源型城市发展处,负责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发改委与有关部门和各省市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今天我谈两个问题:一是对当前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几点认识;第二对《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讲一点看法。
 
  第一,对当前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几点认识。实践证明,资源型城市转型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德国的鲁尔地区从上世纪60年代推进转型以来,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从失业率来看,德国鲁尔地区的失业率在全德国还是最高的,说明它的作为一个资源型地区,转型难度是非常大的。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资源型枯竭城市,不仅面临着产业结构单一,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增长缓慢的问题,还面临体制和机制的不顺。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我们面临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得以解决。
 
  一是亟待树立正确的资源开发观念,资源开发秩序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感觉,这些城市由于资源枯竭带来经济下滑、环境破坏、职工失业等问题,所以这些地区的领导干部群众对转型有热烈的企盼,转型积极性非常高。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我们努力,有中央政府的支持,有地方政府的努力,有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能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我感觉最令人担忧的问题是,在相当一部分资源型城市中,就是在成长型或者成熟型的资源型城市,一些城市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赚钱,不顾环保的资源开发观念仍然当道。资源富裕地区开发强度过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比较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很严重,新的矿山不断的出现,由此引发各种社会矛盾。
 
  对于资源型城市而言,资源开发都有一定周期,资源总有枯竭的一天。对于我们人口大国来说更是如此。我认为我们国家不能再不断的出现阜新现象。我们必须提高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这里面我觉得首先要合理适度有序的开发资源。什么叫合理,什么叫适度,什么叫有序?虽然是简单的几个字,但这是一个大问题,这是一个发展观的问题。我觉得这是需要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我们要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努力构建多元化的产业体系,才能提高城市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在资源型城市发展的成熟阶段主动转型,可以比较平稳的并且以比较小的代价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比如,济宁在这方面做得就非常不错。济宁这几年,未雨绸缪,积极主动的转型,进行生态环境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觉得这些都是非常值得称道的。所以我说,对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政府不光是要出台支持政策,各级政府更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让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就要注重往哪转,怎么转的问题?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单一,主导产业普遍是围绕资源开采加工的重工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全国水平低十多个百分点,导致接替产业发展滞后。国家确定69个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情况来看,短时间改变一业独大的局面是非常困难的。这使得这些城市极其容易受经济形势的影响而大起大落。比如说今年一季度,资源大省黑龙江省,经济增长名列全国最后一位。黑龙江省14个地区中,有5个地区的生产总值出现负增长。这5个城市,全部是资源型城市。这说明我们的产业结构还没有调整过来。煤炭所占的比重还是相当大的。而一季度的时候,煤炭的价格是相当低的。所以一业独大的资源型经济容易出现经济的大起大落。在其他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试点市也有类似的情况,相当多的城市都受这方面的影响,只不过程度没有这些城市严重而已。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经济结构的单一性,对其影响甚大,同时进一步说明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艰难。转型不仅仅是上几个项目,转型面临着向哪转,怎么转的问题。转型不仅需要地方和业界的具体实践,也需要我们研究指导,希望研究单位对这个问题多加研究。
 
  历史遗留的问题,需要中央,地方共同解决。失业人数超过60万,低保人数200多万人,占全国采矿总数和城镇低保人数的十分之一。这仅仅是69个城市。还有一些其他的城市,就是我们资源纵然没有枯竭,但是我们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比如济宁,有有60多万亩的塌陷地,十多万亩形成了湖泊。我上一次来济宁最震撼的是看到了那么多的湖泊,一想到是由于采空沉陷造成的,真是触目惊心。
 
  这些问题不解决,谈什么美丽中国、和谐中国。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继续付出艰苦的努力和巨大的投入。我觉得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都有责任,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李克强总理召开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领导小组会上强调,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棚户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解决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决心。
 
  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正确的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转型的具体行动,更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与约束。目前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出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完善资源型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众多的问题。在资源型城市和国有大型开采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理顺。比如,一个小小的县城有比它级别还高的资源开采企业,它们的关系如何协调。再比如,资源开发对环境保护的反哺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也是亟待要解决的问题。虽然我们多个部门在做这个工作,但是我觉得远远不够。我曾经到德国鲁尔地区考察。他们讲到,一个煤炭企业申请开发一个煤田,要做出完整的规划,这个规划不仅仅包括如何开发煤田,包括开发完毕以后,怎么整治,使开发资源以后跟之前差不多。这些内容开采企业都要做出计划和规划,都要有充分的考虑,不这样,有关部门不准你做这个项目。我们国家能做到吗?我们国家有没有这样的决心。有一些领域已经有所约束,但是执行起来是很难的。
 
  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是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也是我们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关键和难点,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变革,也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更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要解决上述问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刚才郑新立主任讲了,我们应该多学习德国鲁尔的经验。我们确实应该向他们学习。但是我觉得我们应该有信心,在若干年以后,我们也要让别的国家到我们这儿来学习取经如何转型。我们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应该能做到这一点。
 
  第二个问题,关于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看法。我认为,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是今后一段时间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指导型文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前一段工作主要在于解决枯竭型城市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问题是不是都解决了,刚才也谈到了,我们还有很多问题。还有一些资源富裕的地方刚才谈到的问题,矛盾也是不断的涌现。同时新的形势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也是刻不容缓的。随着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的约束日益严重,资源型城市保障国家安全地位日益突出,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完成了这个规划,并且以国务院的文件公布实施。
 
  作为一个规划,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发布,应该是不多的,从一个侧面说明国家对这个问题的重视。我觉得规划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摸清了家底,首次在国家层面以规划的形式,科学的界定了262个资源型城市;二、特别重要的提出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不同的阶段。我们根据不同情况对它进行分类。我觉得这个也是这个规划突出的特点;三、提出目标。总体目标非常的明晰,分类目标也是非常的具体,针对性强,有资源型城市的特点;四、提出的转型任务非常明确;五、对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的内涵更加丰富。相对于38号文,增加了资源开发秩序的约束机制和利益分配的共享机制。而这两点对于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祝研讨会的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