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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深改小组成立 新土改路线图隐现

发稿时间:2014-03-06 00:00:00   来源:地产中国网  

  中国经营报报道称“国土资源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设立,负责协调推进多项国土资源领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工作。“路线图”已经由国土资源部初步划定,其中,征地制度改革被列为首要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安排,2014年将开展征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并将起草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指导意见”和宅基地用于抵押等改革工作,需要“国土资源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协调实施的“新土改路线图”已经渐趋清晰。

  深化改革小组

  “2014年中央政府层面即将会设立‘国土资源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的一系列工作,这件事已经向地方国土资源系统的负责人进行了通报。”1月23日清晨,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设立这一小组已经得到了中央的认可和支持。

  2014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北京主持首次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决定,“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民主法治、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党建、纪律检查等方面的改革工作,并研究了领导小组的近期分工。

  记者了解到,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被划分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专项小组当中,国务院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分管这一专项小组的工作。包括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等,都参与该专项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分微妙的是,徐绍史、姜大明两人均有十分丰富的国土资源领域的工作经验,徐绍史在担任国家发改委主任前,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担任山东省省长期间,山东省在土地管理制度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工作。

  土改底线与路线图

  “四个‘不能’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姜大明部长特别做了强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所谓“四个不能”,即是“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随着“国土资源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组建,土地制度改革的先后次序已经初步排定,土地制度改革领域的“路线图”终于渐趋清晰。

  记者了解到,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国土资源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要开展协调、推进工作的最重要领域。尽管这一小组设立在即,但该小组重点协调推进改革的“路线图”已经由国土资源部初步划定,其中,征地制度改革被列为首要工作。

  此外,国土资源部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中宅基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对宅基地转让范围、转让中的集体土地权能及实现形式要进行多方案设计并开展试点探索。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