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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象山县探索打造农村“幸福养老”改革样本

发稿时间:2017-05-18 10:14:20   来源:象山县委改革办  

  近年来,象山县结合“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整治及村庄梳理式改造,通过政府主导、农村主体、社会参与,大力推进“集体建设、无偿居住、旧宅收回、配套服务”的农村居家养老公寓建设,有效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走出了一条以乡土亲情、保底普惠为特色的低成本可持续的农村集中式居家养老新模式,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主要做法是:

  一、巧借“三个力”,积极破解农村养老难题。一是借力新农村建设,在规划上统筹布局。以国家生态县和“两城”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面貌,美丽乡村建设全省领先。该县把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格局,当成继道路硬化、农民会所建设后的第三大农村实事工程来推进,完善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农村居家养老公寓建设,既保证了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又切实提升了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二是借力 “一户多宅”整治,在建设上统筹推进。近年来,该县借“三改一拆”的东风,大力推进农村“一户多宅”整治,累计清理“一户多宅”2万余户409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200余亩,为农村集中式居家养老公寓建设提供了用地空间。在石浦镇横路桥村、茅洋乡溪东村等试点探索的基础上,鼓励农村集体因村制宜建设农村老年公寓,形成了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借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功能上统筹配套。制订《象山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先后投入4.8亿建设资金,初步构建了县、镇、村三级公共养老服务体系。把农村集中式居家养老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统筹解决建设管理、服务队伍、运行保障等问题,目前,该县183个村建成集中式居家养老公寓3343套,入住老人5000余人。

  二、提供“三个服务”,提升农村居家养老公寓服务水平。一是提供基本保障服务。农村居家养老公寓属于升级版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简化版的农村敬老院,设有老年爱心食堂,为居住老人以及村庄其他老人提供就餐服务,食堂人员经费均由村里补助或企业赞助。目前,全县已有36个村开办老年爱心食堂。公寓还购置洗衣机等设备,为老人提供洗衣等家政服务。同时,通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老人组织文体、教育、娱乐活动2000余次。通过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老人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5000人次。二是开展志愿结对服务。积极开展敬老助弱结对活动,全县成立206个由党员、老年协会老人等组成村级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邻里守望”、“银龄互助”等活动;各部门党组织与全县55个农村居家养老公寓结对,定期开展生活照料等服务。三是引入社会化服务。依托65786578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借助“一键通”搭建应急求助信息服务系统,引入加盟企业350余家,为老人有偿提供家政服务、水电维修等服务,已为2500多户农村老人免费安装。同时,农村居家养老公寓已经成为企业家和社会能人回报家乡的主要途径,如茅洋乡溪东村等企业家认养结对老年爱心食堂。截止目前,共接受社会各界人士资助700万元。

  三、做到“三个到位”,大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公寓建设。一是标准建设到位。制定《象山县养老机构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探索统一养老机构规范标准,深入推进居家养老等级评定工作,通过等级评定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与水平,其中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309个,占比77.3%。制定出台了《象山县养老机构床位核定办法(试行)》《象山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养老资金使用管理进行规范。二是政策扶持到位。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对农村居家养老公寓规模在10户以上、老年人入住率在80%以上、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县财政按每户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镇(乡)、街道按1∶0.5比例给予配套。对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村,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开办老年爱心食堂的村,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另外,通过梳理式改造补助、村集体经济自筹和慈善捐赠,增强建设资金保障能力。三是智慧管理到位。整合公共、公益与商业服务资源,统一开发建设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录入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10万余份,并通过绑定老年“一键通”终端和“老人帮”手机,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陪护代办、健康管理等服务。

  (来源:象山县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文武 卢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