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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推行“五四三二”调解模式

发稿时间:2017-07-25 14:10:31   来源:濮阳市委改革办  

  近年来,濮阳市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方法、新路径,在全市创新推行“五四三二”人民调解模式(“五老”调解员,县、乡、村和专业调委会四平台,“三个三”工作机制,网上网下两通道),基本达到“小事儿不出村、大事儿不出乡、难事儿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237件,其中复杂疑难案件24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5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平安濮阳建设,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平稳,从2013年起,濮阳市公众安全感、政法机关综合执法满意度连续获得全省“双第一”。“龙都调解”成为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在今年6月27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是此次会议唯一作典型发言的地市。

  一、聘用“五老”人员,健全专业队伍

  出台《关于深化平安濮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区)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一是选好“五老”专职调解员。聘请事业心强、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老专家、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为等为县、乡、村专职调解员,在选聘中,优先考虑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全市共选聘2900多人为专职调解员。村(居)专职调解员主要从老党员、老教师中选聘,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主要从乡镇政府退休机关干部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聘,县(区)人民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主要从政法单位退休干部中选聘,以发挥其发挥骨干作用。二是全额保障调解经费。专门制定了专职调解员补贴标准,并将调解工作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补贴等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目前,对专职调解员补贴标准为县专职调解员每月1500元,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每月1200元,村(居)专职调解员享受村干部同等工资待遇。濮阳县还为调解员统一配备手机,华龙区委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南乐县按照纠纷难易程度对专职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三是科学管理调解员队伍。出台了《濮阳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定目标、定职责,动态管理、严格奖惩,市综治委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分别评出金牌调解员和银牌调解员,并给予物质奖励,极大的激发了专职调解员的干事创业热情。因工作成绩突出,濮阳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发区调解员李石林、范县调解员刘经洲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二、建立四个平台,夯实调解根基

  为了彻底解决人民调解“虚、软、弱”的问题,在全省率先推动建立县、乡、村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一是成立县矛盾调处中心。各县(区)全部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挂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由县(区)司法局副局长兼任调解中心主任,管理、协调、指导县、乡、村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分流指派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案件,调处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其中,濮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面积400多平方米,一次性建设投入75万元,配备调解专用车辆1部,警用电动车6辆;华龙区调解中心面积300多平方米,一次性建设投入60万元。二是成立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负责本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指导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是成立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各行政村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调处邻里、庄基、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四是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教育纠纷、征收纠纷、消费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领域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专司负责调解此类矛盾纠纷,目前已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24个。

  三、创新“三个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创新人民调解“三个三”工作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项联手”,实现调解力量、调解效果的最大化。一是“三级联调”,解决复杂疑难纠纷。对乡、村调解不成的群体性事件及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由县(区)人民调解中心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当中的法律专家进行集中会审,把脉问诊,依据法律提出最佳调解方案,提高调解的公信力。2016年以来,县、乡、村联合调解复杂疑难纠纷227件。二是“三调联动”,实现矛盾化解无缝对接。着重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其中,濮阳县规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审查、受理、立案、调解、反馈工作流程,接受信访部门委托调解复杂信访案件27件,实现了矛盾化解与信访稳定的有机融合。台前县法院、司法局联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选派专职调解员进驻法院,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33件。三是“三项联手”,整合优化调解资源。整合内部资源,实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三项职能联手,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推行“一律师一社区(村)”联系对接制度。各县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律师专席,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咨询,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涉及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的,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四、建立两个通道,增强调解效能

  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倾力打造覆盖全面、方式多元、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龙都智慧民调”系统,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两个快速通道,实行网上预约、线下调解。一是简化提速工作流程。在“龙都智慧民调”系统中,突出分流指派和信息上报,对登记分流、直接调处、协调调解、受理、办理、督办、回访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速简化,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完善网上对接机制。在“龙都智慧民调”系统预留端口,逐步实现县(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与法院、公安、信访部门的网络对接,建立网上委托、协商处置、网络反馈对接机制,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动实现法律服务网络化。在“龙都智慧民调”系统设立调解专家、答疑解惑、以案释法、俺要学法、法律服务等五大板块,把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利用网络方便快捷、信息量大的特点,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发现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