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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市探索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发稿时间:2018-04-10 09:47:41   来源:昭通市委改革办  

  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全面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将昭通作为试点地区,支持其先试先行、改革创新。试点以来,昭通以道路运输管理(以下简称运管)、地方公路路政(以下简称路政)机构合署办公为突破口,构建起职能配置合理、运作协调高效、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保障有力的道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有力服务地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一、蹄疾步稳“三步走”。围绕“交通先行”战略和加快构建“一环两横四纵六联络”高速公路网目标,针对道路交通执法涉及公安交警、运管、路政、城市客运等多个部门,管理机构多、执法成本高、办事效率低,难以支持保障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等问题,找准“整合机构人员、理顺体制机制”改革方向并以运管、路政合署办公为突破,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第一步:设计路径。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昭通市道路运输管理和地方公路路政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整合交通运输系统管理职能职责,推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市地方公路管理路政支队、县区运管分局与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支队伍两份职责’”的改革路径,提出各阶段改革目标。第二步:市级闯关。2016年12月27日,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在市道路运输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昭通运管与路政机构在市级层面实现合署办公,为县区改革提供借鉴、奠定基础。第三步:全面推开。组织召开全市运管、路政管理机构改革动员会,要求全市11县区运管、路政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革合署办公。截至目前,全市运管、路政系统已全面实现合署办公。

  二、统筹改革“三统一”。为确保合署办公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昭通市实行“三个统一”。一是统一指挥调度。由运管机构牵头,统一协调部署道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按照组织程序,任命巧家、盐津、大关、彝良4县合署办公后的原路政负责人为县区运管分局副局长,其余7县区路政负责人担任县区运管分局副局长的任命正在报审;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还积极请示盐津县委,将盐津运管分局长任命为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协助交通运输局长负责抓好运政路政改革。二是统一管理使用。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路政融入运管”的方式进行,即原地方路政人员打散安插到运政稽查中队,在安全稽查、路检路查工作中同步开展运政、地方路政执法工作。三是统一办公场所。两家单位窗口服务人员在综合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业务,确保办公资源、人力资源有效共享。实行“三个统一”,真正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交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不足、力量分散矛盾得以缓解,多头执法、“公路三乱”等问题有效解决,达到1+1>2的改革目的。

  三、充分释放“两效应”。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形成“两大效应”。一是聚合效应。巧家县运管分局将路政人员分配到原有的三个运政稽查中队后,用1个月时间就完成全县16个乡镇、183个行政村的农村客运通达情况、公路路产路权、“五小工程”建设、道路硬化及安全设施建设等情况的摸底调研,而以前两家部门“单打独斗”需要3个月才能完成。大关县运政、路政2017年5月初完成合署办公到2018年2月底,车辆燃油修理费同比下降10%,差旅费同比下降20%,但路检路查公里数却增长20%,打击非法营运暂扣车辆数同比增长50%。特别是合署办公让群众办事更为方便快捷,车主只需在合并后的综合业务大厅就能一次性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二是示范效应。改革效果显现后,巧家县人民政府又将公路“治超办”设在巧家运管分局,并抽调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展公路联合治超和违法治理等工作。“治超办”设在巧家运管分局至今,共检查车辆16000余辆次,查处超限车辆486余辆次,超限车辆强制卸货2700余吨,查处非法改装和证照不齐312余辆次,查处非法营运83辆次,警告教育1900余次。

  (来源:昭通市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