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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探索“四位一体”精准脱贫模式

发稿时间:2019-12-26 15:25:54   来源:张家口市委改革办  

  阳原县受自然资源匮乏、产业支撑薄弱、可用财力紧缺等因素制约,农村建设相对落后,特别是危房旧房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突出,成为脱贫出列的重要瓶颈。近年来,阳原县抢抓国家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政策机遇,积极探索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四位一体”精准脱贫模式,即对危旧房集中的村庄整体拆除复垦,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出让建设用地结余指标,收益用于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为全县如期脱贫出列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统筹谋划推进。统一谋划,坚持与空心村治理、易地扶贫搬迁、村庄撤并计划统筹考虑,按照“宜拆则拆、宜提则提、宜撤宜撤”原则,对全县所有村进行摸底排查,最终确定91个需要整体新建,现已通过易地搬迁计划新建38个,“四位一体”立项实施28个。统一规划,制定《阳原县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四位一体工作实施方案》,将村庄建设、土地整治、产业发展“三规”合一,突出抓好土地复垦规划和整治建设规划的编制,确保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新村建设,使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生态绿化、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和脱贫出列目标要求。统一标准,出台《阳原县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四位一体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制定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实施流程图,特别统一制定拆旧补偿标准,明确了旧宅占地置换新房每平米补偿30元,不置换新房每平米补偿70元,拆除房屋补偿标准为破旧窑洞每间2000元,破旧土房每间4000元,砖混房屋8000元,各乡镇可根据实际作出10%浮动。

  二是科学分类安置。安置主要有三种方式:常驻居民以旧换新。长期在村居住村民,按照 “一户一宅”原则和“一口人两间房、两口人三间房”标准,每户“以旧换新”分配独立院落一处,拆旧面积大于新建面积的部分进行货币补偿。按此标准置换新房的3100多户搬迁户,96%的村民得到3至10万元不等的货币补偿。在外居民货币补偿。长期不在村居住且在外地有安全住房和固定收入或在本村有其他安全住房的人员,采取货币补偿进行安置。全县现已货币安置农户1042户,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房屋闲置。特困群众入驻幸福院。每个新村配套建设幸福互助院,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将276名特困户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纳入幸福院互助院保障范围,通过建设产权归集体所有的幸福院互助院,实现“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入驻老人拆旧补偿可全部用于改善生活。

  三是把握关键环节。保障启动资金。贫困村项目启动资金由县政府统筹,从县金融平台公司资本金、帮扶资金、各类整合资金中解决;非贫困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从土地增减挂钩预算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通过其他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实行一村一申请、一村一审批,由乡村逐级把关确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注意见,县领导专项审批,县扶农公司统一拨付。强化规范操作。使用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谋划、规划设计、安置方式、补偿标准、产业布局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公开,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并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切实调动起广大老百姓的积极性。突出产业跟进。利用土地收益结余和扶贫项目资金,选择入股扶农公司、专业合作社、企业大户三个载体,大力发展村级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重点在五个集中安置点分别发展生猪养殖、肉牛养殖、肉驴养殖、设施蔬菜种植、黑木耳种植、肉羊养殖、绒山羊养殖等产业项目,通过入股分红、设置公益岗位、参与产业发展等多种途径,让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渠道。目前,在不需要财政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通过出让建设用地结余指标收益 1.8亿元,与易地搬迁合力推动66个破旧村庄整体新建,4500多户村民住上新房,达到“拆危房、建新村、优环境、立产业、强集体”多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