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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监督“一把手”措施

发稿时间:2017-04-25 12:36:48   来源:广州市委改革办  

  近年来,广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及责任追究的系列实施意见,并立足于有效管用,坚持小切口、大格局,围绕“推动一把手监督一把手、

  突出重点监督一把手、关口前移监督一把手、创新方法监督一把手”四个方面,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巡查监督及驻派监督等,积极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以下是针对《十项措施》的解读:

  一是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十项措施》要求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班子成员应明确表达意见,一把手应末位表态;对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的意见,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十项措施》紧扣“一把手”这个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规范的对象包括所有市管“一把手”。具体来说,包括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直各单位、市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

  二是“一把手”违规插手重大事项要记录上报。《十项措施》借鉴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项制度,要求发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问题,应当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市纪委报告;应记录、报告而不记录、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十项措施》规定应落实“一把手”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探索实行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各单位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党委(党组)书记应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结论性意见签字背书。

  三是公开“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在201O年、20l3年制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十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定,应抽查核实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四是“一把手”要定期约谈下级“一把手”。《十项措施》将“一把手约谈制度”上升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刚性要求,规定市纪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对系统反映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可能存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及时约谈;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应定期就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提醒。此外,《十项措施》还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应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剖析自身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明确指出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一把手没有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是结合举报、巡察设定“三述”内容。“三述”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有利于推动形成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政治氛围。据统计,市纪委自开展“三述”活动以来,已有27个单位的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市纪委全会上“三述”。《十项措施》要求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纪律审查掌握的“一把手”所在单位或系统的党风廉政问题,设定“三述"内容;“三述"前,一把手应将“三述”报告在其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公开;市纪委应组织市纪委委员到一把手所在单位听取、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并向一把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应作为“三述”评议重要标准;对一把手在“三述”评议中问题反映突出的,应予以约谈等,努力以制度、措施、方式的创新增强“三述”监督实效。

  六是建立“一把手”巡察档案。20l5年底,广州创设市委巡察“一办五组”,部署开展对l22家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巡察。2016年,市委共对1O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严肃认真反馈巡察情况及意见,积极稳妥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及线索处置工作,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利剑作用初步显现。《十项措施》明确规定,市委巡察机构应将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在巡察报告中单列“一把手”廉洁自律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建立“一把手”巡查档案,加强对“一把手”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核查。

  七是派驻纪检组重点盯“一把手”。广州市纪委整合设置36家派驻(出)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2016年,市纪委派驻机构共立案1l5件,“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初步发挥。《十项措施》明确规定,派驻纪检组应将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每半年向派出机关书面汇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派驻纪检组对“一把手”的问题能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不报告是渎职,必须严肃问责;派出机关应定期考核约谈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监督责任;一把手应及时向纪检组通报所在单位和个人重大情况等。

  八是实行一把手问题直报制度。《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强化上级纪委对

  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十项措施》对以上规定予以细化,并作了制度创新,要求上级党组织定期听取下级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评价,发挥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同级监督。

  (来源:广州市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文武 卢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