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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推动派驻工作改革

发稿时间:2018-01-25 10:29:20   来源:大庆市委改革办  

  大庆市纪委贯彻落实省纪委综合派驻改革要求,历时3个多月时间,将机构整合、干部配备工作全部到位,在全省率先完成市一级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市一级88个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一是整体谋划布局。制定派驻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和工作方案。(一)搭建组织架构。将原来54家派驻机构整合为28家,实现“六统一”:即市管干部调整与巡察机构干部配备统一考虑,超职市管干部由市委统一安排,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退休等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办公经费、办公设备、办案车辆等由市纪委统一保障,派驻干部和机关干部统一使用,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在机关统一进行,解决了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同吃一锅饭”的同体监督问题。(二)市委支持牵引。市委常委会2次研究部署综合派驻工作,制定《关于市纪委综合派驻改革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建设管理的方案》,明确了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责任分工。(三)选优配强干部。对原有103名派驻机构干部进行集中调整交流任职,原有市管派驻纪检组长51人中有6人提拔为正处、12人交流到系统外任职、5人系统内交流、28人担任新组建纪检组组长。采用公开选调的方式,为纪检组充实20名优秀人才。将原有编制和新增编制全部集中整合,按照管理幅度、监督跨度、任务强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配置,平均每个派驻纪检组4名编制,配备3-4人。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予以保障,确保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合力。(一)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市委出台《关于被监督单位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的规定》,明确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根本定位,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综合派驻以来,各派驻纪检组共列席被监督单位会议159次,提出监督意见106条,查阅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92次。(二)建立履职尽责机制。制定《大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办法》,从实际操作层面明确了派驻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措施及工作责任,确保派驻机构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综合派驻以来,各纪检组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各类任务清单49个,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0次,到驻在部门召开工作例会55次、座谈会37次。(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请休假规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八小时外”社会活动报告办法、派驻纪检组监督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派驻机构执纪审查流程,起草派驻工作手册。对派驻干部按照《大庆市纪检监察干部2017年度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综合派驻以来,各纪检组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发挥前哨作用。针对有的纪检组监督单位较多,存在精力有限、“贴身监督”不够等问题,市纪委指导纪检组转变工作理念,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重点人、聚焦重点事,综合运用签字背书、谈话函询、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截至目前,纪检组共谈话函询4人、批评教育32人。(二)常态监督检查。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对被监督单位工作任务的着重点、容易出事的风险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进行全方位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全程参与、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重点工作跟踪落实,通过联席会议、廉政审查、工作报备等方式,深度融入被监督单位。综合派驻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82次,发现问题81个;开展廉政谈话374人次、建立廉政档案934个,为553名党员干部出具廉政审查意见。(三)严肃责任追究。综合派驻以来,纪检组共初步核实问题线索38件、立案15件、处分13人。

  (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