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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与共享: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发稿时间:2017-03-01 11:19:37   来源:中国改革网   作者:唐 钧

  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我们将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做大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让老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1]

  由于习近平的倡导,“获得感”一词在中国不胫而走,在诸多关于当前中国的“流行语”或“新词”的评选中屡屡夺冠。但是,对于公众而言,获得感这一新概念仍嫌陌生。如何理解获得感?获得感与人的需要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怎样才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本文就以上提出的这些问题尝试作一些解读。

  1.获得感与习近平的执政理念

  “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是习近平近年来一再强调的执政理念。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就在讲话中强调:要“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 一年后,习近平在提出改革的评价新标准时,再次提起这个概念:“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3] 同年4月,习近平再次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4]

  此外,在其他一些场合,针对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习近平也常用“获得感”来表达他的执政理念。譬如,“经过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5]“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6]“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7]“只有让两岸协商对话、交流合作的成果,转化为台湾各阶层民众的普遍‘获得感’,才能拉近两岸同胞的心理距离,才能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势头不被逆转。”[8]

  以上列出的习近平有关“人民获得感”的讲话,综合起来进行分析,可以说至少表达了三层意思:

  第一,“人民获得感”与“公平公正”和“人民利益”相关。如前所述,习近平提出:“我们将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做大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让老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在这里,主张的是“人民获得感”的基本立场。

  第二,“人民获得感”与“以人为本”和“评价标准”相关。如前所述,习近平提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在这里,昭示的是“人民获得感”的根本目标。

  第三,“人民获得感”与“推进改革”和“硬招实招”相关。如前所述:习近平提出:“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在这里,突出的是“人民获得感”的实现路径。

  如果我们再对上述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解析:立场——人民利益为重,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路径——回应人民期待。将以上三点概括起来,显而易见,可以说获得感与人以及人的需要密切相关。

  2.获得感与人以及人的需要

  若要研究获得感,可能先要对“获得”咬文嚼字一番。在网上查询,获得一词,通常被解释为“取得”、“得到”。但是,若从汉语语境出发去仔细琢磨,这样的解释没有将“获”字的含义表达出来。用获得一词,似乎并不在于显得更“文气”一点,而是更有深意。从《新华字典》去查“获”字,有“打猎得到的禽兽:猎获”;“收割庄稼:收获”等解释。所以,获得一词,应该是以付出了劳动为前提的,因此其释义应该是“付出了劳动而得到”。正因为如此,“不劳而获”就成为了贬义词。综上所述,对获得感是否可以作这样解释:“因为付出了劳动而得到的切切实实的收获后的愉悦感”。

  网上有把获得感与之前常常宣传的“幸福感”相比较,强调前者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得到’”,而后者“容易流于空泛”。这个结论是中肯的,但是还不完整。从上述对获得一词的诠释出发,获得感实际上表达的是,当我付出之后,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和相当的报酬,这是从微观层面出发的解释。从宏观的层面看,就是要有与人民群众的付出相对应、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和社会机制。获得感不是来自“给予”,更不是“恩赐”,而是来自“权利”,因而让人民有获得感也是政府和社会的义务和责任。还要强调的是,个人获得感在社会心理层面上的聚集和整合,又会形成集体的或称社会的获得感。

  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获得感一定与人以及与人的需要相关。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5个层次,最低的层次是生理的需要,其次是安全的需要,再次是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再接下来是自尊的需要,最高的层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还总结出一个有关“人的需要”的发展规律,就是说,当较低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的时候,人们就会转而寻求高一层次需要。此时,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和激励人们行为的主要动力。

  真正从人的需要出发,获得感就不能止步于物质上的满足感。我们再来咀嚼一下习近平的说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当今中国,就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而言,绝大多数的个人和家庭基本上都得到了满足,于是他们就转而追求满足情感和归宿的需要乃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至少要被社会所承认。也就是说,他们不但要分到蛋糕,还不满足于只是被动地得到。他们希望他们参与做蛋糕的成就得到社会的承认,并希望有资格参与讨论怎样来分蛋糕。

  因此,习近平在最近一次的讲话中,把“获得感”与“成就感”相提并论。解析习近平的新思维,是以成就感来对应“参与”,以获得感来对应“共享”。同时,“共享”和“参与”,“获得感”和“成就感”这两个方面就像一个钱币的两面,是不可分的。当人民群众对于参与和分享的期待统统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们才能真正享受成就感和获得感,进而上升为幸福感。

  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仍然会有少部分贫困的和弱势的社会群体的存在。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同样也是我们这个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讲公平公正,就要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他们恰如其分的帮助,这就是社会的“包容性”。我们要注意,获得感的反面是“被排斥感”和“被剥夺感”。从某种意义上说,被排斥其实就是不让参与,被剥夺其实就是不让共享。因此,获得感和包容性如影随形,谁也离不开谁。

  如果把“公平”理解为“平等+公正”的话,那么,在平等的基础上,就要考虑另外两个与“公正”相关的因素,这就是“能力”和“需要”,而贫弱群体的“贫弱”通常就是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前文提到的“恰如其分”,就是说他们可以得到的帮助或曰弥补的,就是这两个方面。但是,不应该说贫弱群体因为得到他人的或社会的帮助,他们的权利就要被剥夺。恰恰相反,他们的人格也同样应该得到尊重,他们参与社会的愿望同样也应该得到鼓励,他们的获得感同样也是整个社会的获得感的一个组成部分。

  1995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人类有史以来的首次社会发展首脑会议”提出:“单凭市场不可能消除贫困,也不可能获得公平和平等,而这二者却是发展的基石”。“只有人——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社群——成为行动主体,变化和发展才能产生。”“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满足个人、家庭和社群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它的第一项承诺,就是创造如此一种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法律的环境,使人们得以发展其社会。”[9]《哥本哈根宣言》强调的两个理念即“参与”与“分享”。对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Amartya Sen指出:经济要获得发展,必须是在所有的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有序竞争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如果收入分配过于不公,那么社会参与和社会进步就没有办法实现,社会的聚合力就会受到破坏。[10]

  3.怎样使人民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和中国的政治传统,最高领导人一再强调某一事物,常常就是在这方面还有欠缺,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如前所述,习近平提出: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这些说法,显然是有所指的。因此,要使人民有获得感,就需要反思一下人民为什么没有获得感?人民缺少获得感的原因可能很多,但当下有两点可能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成为“老生常谈”的GDP中心主义,说句大白话,就是“经济增长”可以冲击一切。但是,在与此相关的讨论中,有一个影响因素可能很少涉及。如果过度看重经济增长,就会产生一种“生意经”的线性思维。因为从生意经出发,通常只需瞄准中国1/3“有消费能力”的中产以上的社会群体就行了。一种商品或服务若能得到4亿人追捧,其经济效益可想而知。

  这样的经营策略由国际资本通过投资带入中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公司企业而言,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像在一些地方或一些工作领域,政府工作陷入了同样的路径依赖,那其他2/3的消费能力不足或没有消费能力的社会群体怎么会有获得感和成就感呢?2/3的人民群众没有获得感和成就感,整个社会的获得感和成就感肯定高不到那里去。按照国际惯例,凡是以市场或准市场为目标的改革,必须先想好“穷人怎么办?”也就是说,首先要设计好相应的社会政策,为经济改革开路。

  其次,还有一个与“经济增长冲击一切”相关的负面的影响因素,就是用单纯的经济管理的思维去管理社会事务。这样做,通常会使改革事半功倍甚至半路夭折。其原因就是社会领域自有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律,其基本理念是建立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而经济管理的思维则常常会情不自禁地因为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人文关怀。社会领域,或者说民生的事,就要按社会的规律去办,办好了,照样会有不菲的经济效益,最后形成“双赢”乃至“多赢”的大好局面;但若一味地用经济的思维和手段去处理社会事务,而对社会的基本规律则忽视、漠视甚至无视,那常常会陷入一个怪圈,或者说是恶性循环而难以自拔。

  随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第三产业中,尤其是在人对人的社会服务中,譬如与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相关的服务领域,单纯的经济思维是有害的。因为与物质生产及相关服务不同,人对人的服务的重心在于人文关怀。如果我们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把社会领域的服务做好,自然也会产生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但如果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通常就会对人文关怀产生一种“挤出效应”,最终适得其反,既没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能也会成为泡沫。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的获得感从何谈起。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此类的教训难道还少吗?

  再次,在分配领域,习近平明确提出的“在做大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的思想,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有些学者总在抱怨现在国民经济的蛋糕做得还不够大,所以不能公平分配。要让劳动者勒紧裤带,继续将蛋糕做大、做大、再做大……试问,光做蛋糕不分蛋糕劳动者哪来的获得感和成就感?

  《危机后的反思——西方经济的改革之路》一书的作者之一Hansjorg Herr指出:光是依靠市场体系,工资收入差距只会不断扩大,因为富人会越来越快地更加富裕。在巴西、在南非、在印度都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况,富人变得越来越富,但穷人还是在原地踏步。[11] 现在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个概念就是“中等收入陷阱”,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就是“拉美现象”。截至2011年,拉美国家在“中等收入陷阱”已平均滞留37年,而最高的阿根廷则有49年。实际上,“拉美病”主要症状就是分配不公,[12] 光做大蛋糕而吝啬分蛋糕造成了拉美的困境。所以,要避免跌入中等收入陷阱,一定要在做蛋糕的同时注意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可以说,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等蛋糕做得足够大了才开始分蛋糕的。不然,社会问题早就积重难返了。所以,政府以社会政策干预社会分配,要将贫富差距控制在社会和个人都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在社会领域中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让人民有获得感和成就感。只有这样,社会经济才能平稳地向前发展。

  怎样使人民具有获得感,习近平提出了两项措施:一是理念,就是要特别重视老百姓的“关心”和“期盼”,并以此决定改革要“抓住什么”和“推进什么”,既做大又分好“发展蛋糕”,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二是手段,就是要“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从而“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

  从理念讲,人民的获得感本身是一个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得到了就是得到了,没有得到就是没有得到,根本就来不得半点虚假,单纯靠“宣传教育”是无法改变人们的真切感受的,近年来,坊间流传着用“被”来造词的自讽自嘲,如“被幸福”、“被中产”、“被中高收入”等等,良好的宣传动机造成了负面的社会情绪。应该强调,获得感与人民的需要密切相关,表达出来的就是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物。因此,改革的“抓住”和“推进”,就要与之相契合。正因为如此,从这两点出发,重大的改革措施就必须要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尤其要倾听弱势群体的意见,更要倾听反对乃至批评的声音。要将“顶层设计”、“地方、基层创新”和“公众参与”整合起来。科学理性为上,绝对不要匆忙决策和随意决策。人文关怀为上,要防止经济主义、管理主义和科学主义。

  从手段讲,要满足人民的需要,就要有“硬招实招”,即不能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更要从“最先一公里”的初始起步到“最后一公里”最终实现得以贯穿始终。现在看来,“中梗阻”的问题,“不作为”的问题,就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阻力。因此,要保证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信息畅通,防止中央精神在层层传达中发生信息衰减,结果到了基层就有可能完全变样。目前还要同时防止极左和极右两种倾向,防止由此而产生的“大跃进式”的政绩冲动或碌碌无为、消极怠工的懒政、庸政和乱政。

  总而言之,习近平已经定下了明确的评价标准,这就是:“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实际上,这是评判改革的效率、效果乃至我们所有工作得失成败的唯一标准。

  [1] 《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09/

  03/c_129268346.htm)

  [2]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gov.cn/xinwen/

  2015-02/27/content_2822649.htm)。

  [3]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

  2016-02/23/c_1118135058.htm)

  [4]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

  2016-04/18/c_1118659626.htm)

  [5]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一六年新年贺词》,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2/31/

  c_1117643074.htm)

  [6] 《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南京,《新华日报》2016年4月6日。

  [7] 《习近平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新华网(http://news. xinhuanet.com/ politics/2016lh/2016-03/04/c_1118236318.htm)。

  [8] 《习近平:扩大台湾民众获得感》,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03/05/c_127545348.htm)。

  [9] 克莱尔,《消除贫困与社会整合:英国的立场》,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0年第4期。

  [10] 转引自权衡,《一个放松规制的市场体系会导致高度的不稳定性》,上海,《文汇报》2014年6月16日。

  [11] 权衡,《一个放松规制的市场体系会导致高度的不稳定性》,上海,《文汇报》2014年6月16日。

  [12] 《中等收入陷阱的历史警示》,杭州,《浙江日报》2011年5月27日。

人物介绍

唐钧,上海人,1948年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学系,获硕士(M. Phil)学位。曾任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天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MPA和MSW导师,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导师。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北京义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理事长。

从1986年开始从事社会政策研究,共做了80多个相关课题,发表和出版论著近700余万字,译著约8万字。主要论著有:《社会治理与社会保护》、《中国社会》、《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中国社会福利》、《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选择》,等等。

近年来多关注中国老年保障问题,包括老年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承担了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北京市老龄委的相关课题,发表有《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和模式选择》(发表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中国老年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发展前景》,(发表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都有转载)、《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研究》(江苏社会科学)、《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研究》(江苏社会科学)等论文和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