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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实体经济的五个着力点

发稿时间:2017-03-29 10:59:5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曲金戈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们要重点抓好产业转型升级。而为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振兴实体经济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振兴实体经济发展,核心是依靠创新驱动,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技术进步率和劳动生产率,以制度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效率。紧紧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改造提升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要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速打造新动能,打开新的发展空间;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着力促进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战场。我国已成为具备制造全体系的制造大国,但离制造强国还任重道远,急需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结构性、供需关系、供给效率失衡等问题,推动迈向制造强国。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五大工程”实施指南,聚力重大工程实施和重点领域创新,补齐制造业短板。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扶持作用,实行结构性减税,深化国企改革,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研究建立产融对接新模式。加大财政的引导性支持力度,将技术改造与智能制造、绿色改造等相结合,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推进制造领域法制化建设,完善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兼并重组、质量安全、军民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形成有利于制造业增长和国际竞争的保障机制。

  着力提升中国制造产品质量。振兴实体经济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更加重视优化产业组织,提高大企业素质,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方面创造条件,使中小微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加快培育和完善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发展和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快我国城镇化步伐。

  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强化政策措施,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安全环保、科技创新等项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和机关干部驻企联络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政银企合作,及时妥善处理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贯彻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为振兴实体经济营造有利的货币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通过结构优化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止脱实向虚。金融机构需要在业务发展与经济转型、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寻求新的平衡点,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在有效性和精准性。要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紧密配合,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确保政策传导到位、取得实效。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加强引进外资工作,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