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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痛点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 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主要负责人

发稿时间:2019-03-13 10:33:23   来源:财经界  

  未来两年,营商环境评价将在全国逐步开展。

  《财经界》记者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主要负责人时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面梳理各指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研究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和具体举措。

  2018年7月,国务院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担任组长,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梳理国内外相关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遵循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要求,构建了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自去年3月起,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

  该主要负责人指出,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在我国选取北京市、上海市作为样本城市,参与全球排名,京沪两地对标国际标准,推出了大批改革举措,促进了两市营商环境的显著改善。相比之下,国内其他城市目前还缺少类似的评价指标体系,一些地方由于缺乏具体的目标导向,使得出台的营商环境改革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正是在此背景下,2018年国务院先后3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要做到“三个坚持”

  问: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时强调,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并要求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您对此如何理解?

  答:习近平总书记《共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世界经济》的主旨演讲,内涵丰富、高屋建瓴,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反响热烈。我理解,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非常明确,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对复杂形势、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综合性举措。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二是坚持对照国际最高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自贸试验区工作的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我们要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必须对标国际先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步。与国际最高标准相比,我国在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等方面还有进一步优化提升的空间,需要我们正视差距、查找问题,不断深化改革。

  三是坚持顺应企业群众期待。评判营商环境有国际标准,但最重要的标准是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人才流动、资金流向、项目选址,说到底取决于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服务好,这得靠实实在在的发展环境特别是营商环境来比拼。因此,只有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感觉到便利,才是良好的营商环境。

  总的看,应该说近五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举措的快速落地、最新政策法规的快速实施,办事环节、申报材料、耗费时间、办理成本都大幅减少,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比如,企业开办、用水用电报装等事项的办理时间压缩了50%以上,“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利企便民服务举措,在很多城市普遍推行,得到企业和群众的肯定。

  但也要看到,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办事手续繁琐、随意性大,“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来回跑”、“跑断腿”等问题仍然存在。这都要求我们切实从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出发,把办事创业方便了多少作为评价营商环境的标准,力除烦苛之弊,大兴便民之举,进一步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试评价各具特色

  问:世行连续多年对全球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估,与世行的指标体系相比较,我国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有何特色?

  答:世行自2003年以来,从创业、场地、融资、运营、问题5个阶段,设计指标量化评价每个阶段企业需要经历的政府审批流程、时间效率、办事便利度、市场监管等情况,对全球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评分排名,引导各经济体在相关领域发现问题、推进改革。截至目前,世行已累计推动了3500余项改革。其中,2016-2018年,主要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跨境贸易领域改革滞后问题,推动各国对标最佳,减少环节、降低成本。

  部分国家主动对照世行评价体系,在国内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取得良好效果。

  比如,2016年以来,俄罗斯政府战略倡议署组织对全国85个联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督促所有联邦主体重视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俄罗斯在全球排名从2013年的92位提升至2016年的第40位,2018年进一步上升至31位。

  又比如,2015年以来,印度政府工业政策与促进部启动“地方营商环境改革竞赛”,对世行评价指标进行本土化改进,建立了12个一级指标和405个二级指标的评价体系,在国内28个邦和6个联邦属地、首都新德里等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每年发布评价报告,公布评价结果、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国内营商环境评价3年来,印度在全球排名从2015年的130位上升至今年的77位。

  我国也开始积极发力。2018年以来,国务院先后3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体现着市场竞争力,要着眼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标国际标准,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韩正副总理和王勇、肖捷国务委员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对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梳理国内外相关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要求,构建了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有3方面特点:

  一是对接世行、国际可比。从企业视角出发,整体借鉴世行指标,指标问卷落实到可量化可比较的程序、时间和费用上,重点衡量中小企业获得感和办事便利度。计算方法与世行一致,采用国际通用的前沿距离得分法和营商便利度排名,按等权重方法进行计算。

  二是问题导向、紧扣改革。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把解决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在评价中找出制约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制度性障碍及深层次问题,提出相关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建议。

  三是引入第三方、全程监管。落实国务院部署,按照规则统一、数据可溯的要求,评价全程引入多个第三方,建立评价分析系统,设置企业填报、地方政府部门填报、第三方模拟填报等方式,同步开展第三方数据核验比对,以及抽查访谈、复核校对,确保获取数据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去年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全国22个城市进行了营商环境试评价。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什么部署?

  答:按照“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市场化程度高、改革基础较好和区域统筹布局的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选择22个城市、分两批进行试评价。去年3月中旬-5月,首批在北京、上海、厦门、深圳、沈阳、杭州、武汉、成都、兰州、辽宁葫芦岛、浙江衢州、陕西延安等1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根据地方意见,对指标进行调试修正。4月下旬-6月,第二批在天津、重庆、青岛、南京、广州、合肥、贵阳、湖北襄阳、海南三亚、浙江义乌等10个城市开展试评价,核验调整修改后的评价指标。两批试评价邀请第三方参与,核验试评价城市调查问卷及依据,对相关政府部门及部分企业进行访谈,复核校对环节、时间、成本等全链条情况,确保获取数据真实可信。

  从试评价情况看,各地结合实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探索出许多独具特色、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的好经验好做法。

  北京市精准制定“9+N”系列政策措施,聚力营商环境示范工程建设,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市政公用设施接入等方面,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的效果十分显著,获得电力、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方面也表现出色。

  上海市印发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广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大重点难点领域的改革力度,登记财产、跨境贸易、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明显。

  厦门市以国际前沿水平为标准,围绕优流程、压时限、降成本等,系统协同推进改革,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纳税、登记财产、获得电力、执行合同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和突出成效。

  广州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头号工程”,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等方面加力促改革,政务效能明显提升。

  深圳市主动发挥改革先行区示范作用,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出台营商环境20条,市场开放度、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杭州市持续发挥G20效应,在获得电力、登记财产、执行合同等方面持续发力,争当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

  其他城市也都以试评价为契机,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成效明显。

  按照国务院部署,2019-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将在全国逐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评价分析系统,认真组织地方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全面梳理各指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研究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和具体举措,及时总结各地区各类型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提炼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带动更多地方对标先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实现大幅度提升。

  将聚焦痛点难点堵点

  问:我国在营商环境的优化中采取了哪些“硬招”、“实招”,效果怎样?

  答:围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等改革,大幅降低投资创业和群众办事门槛,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加大简政减税减费力度,加快构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市场准入大幅放宽,投资贸易更加宽松便利。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特别管理措施分别压减至48条、45条,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汽车、金融领域列出了对外开放路线图时间表,开放可预期性进一步增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与试点版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事项、具体管理措施分别减少177项、288条。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了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全国,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简化,关税总水平由9.8%降至7.5%。

  二是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市场规则更加公开透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整合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务实推进,60多个部门联合签署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推出联合奖惩措施100多项。开展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废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全面启动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取得重要突破。印发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提高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效率。

  三是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办事创业更加便捷高效。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动各地区运用信息化、信息共享等手段疏解堵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着力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试点地区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5个、120个工作日以内,江苏泰州、浙江台州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在全国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内,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

  四是评价机制逐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更加激励有效。借鉴国内外经验做法,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科学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进一步验证评价体系、探索评价方法、积累评价经验。北京、上海等城市以试评价为契机,围绕简化流程、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增加透明度等,推动出台一批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问: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答:随着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各项政策落地实施,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但还有不少环节,群众和企业不满意。比如,审批行为不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地区办事大厅的审批条件、要件、流程、时限标准不统一;有的部门和单位办事手续繁琐,环节多、耗时长、收费高、随意性大。

  有地方和企业反映,投资经营和创新创业还是有各种“玻璃门、弹簧门、卷帘门”;侵犯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问题还是比较多,降低了获得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我们赴地方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地方政府部门意见建议,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比如,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主要表现为贷款申请难、贷款审批难、到期续贷难、综合成本贵。针对“三难一贵”问题,将企业从申请到获得贷款时间、融资综合成本等纳入评价范围,推动地方出台有效措施,积极拓宽贷款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又比如,企业对部分领域准入门槛高、准入受限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媒体生动地形容为可以随时落下的“卷帘门”、存在隐形障碍的“玻璃门”、找不到入口的“旋转门”。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增设准入条件,导致企业依法取得证照后难以开工建设、生产经营;一些领域偏好大型国有企业,以资质、规模为由拒绝民营企业进入;一些行业标准已有10多年未进行修订,与现阶段发展情况严重不符,导致民营企业无法进入。针对这些问题,专门设置了“市场开放度”指标及相关调查问卷,随机抽取民营企业作答,拟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财经界》记者 吉喆 王海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