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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稿时间:2017-08-28 15:32:38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滕泰 张海冰

  2015年,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了当前阶段中国经济的主要矛盾,毫无疑问是正确的的战略决策。然而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却出现了片面和选择性落实的问题:对那些真正触及生产关系层面,刀刃向内改自己的改革要求视而不见;只热衷于那些刀刃向外干预市场和企业的措施,正在逐渐背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初衷。以当前正在扩大化、运动化、执行偏差最严重的“去产能”为例:“去产能”的初心是去“僵尸企业”,“去产能”的本质是结构性的供给管理而非改革措施;“去产能”背后的思想和执行手段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思维;“去产能”层层加码乃至扩大化的结果是扭曲市场信号、造成不合理的利益再分配、转移改革视线并最终干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因此,有必要发起改革之辩,探讨究竟什么才是衡量供给侧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

  一、“去产能”扩大化及其影响——扭曲市场的利益狂欢

  2016年以来,中国部分能源、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焦炭指数从649点最高上涨至2330.0点,最高涨幅244%,焦煤指数从561点最高上涨至1650.5点,最高涨幅194%,螺纹钢指数从1820点最高上涨至4053点,最高涨幅123%,铁矿石指数从324.5最高涨至726.5点,最高涨幅124%。在总需求基本稳定的背景下,真正引发上述能源原材料涨价的,并不是什么新周期,而是“去产能”政策扩大化造成的供给收缩,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投机炒作。在不断强化的“去产能”供给收缩预期下,这些所谓“过剩”产能行业的产品,居然像几十年前供应短缺时代的产品一样成倍暴涨,不但严重扭曲了市场机制和价格信号,影响经济的复苏,而且还无形中造成了三个财富再分配:第一个财富再分配,是下游制造业和上游能源原材料企业之间的财富再分配,例如,今年上半年,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3.4倍;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仅增长18.5%;第二个财富再分配,是中小民营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之间的财富再分配,例如,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5.8%,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仅增长14.8%;第三个财富再分配,是进口成本上升,造成国民财富向外流失。今年上半年,中国共退出煤炭产能1.11亿吨,同时进口煤炭1.31亿吨,同比增加2300万吨,国内去产能的同时,国外厂商扩产并加大向中国市场出口,如印尼、澳大利亚等产煤国、产矿国对华出口明显增加,出口价格大幅提高,也造成了中国国内财富的流失。对那些上述财富再分配中获益的企业而言,从天而降的“大馅饼”对于提高企业的长期竞争力也未必是好事,反而会削弱改革的动力,为下一轮问题埋下伏笔。而每一次去产能扩大化,都造成一轮大宗商品和相关资产的价格暴涨;每一轮暴涨和获利者的狂欢,在扭曲市场抬高制造业成本的同时,更是迅速滋生聚集了巨大的利益链条和相关领域的寻租机会——这些现象对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和伤害不容忽视。

  二、“去产能”扩大化的本质——刀刃向外、层层加码的供给管理措施

  “去产能”这样的供给侧管理政策如果不偏离其初衷,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例如,“僵尸企业”往往是依赖银行贷款,甚至是政府补贴生存,其生产的产品靠市场力量消化不掉,却还在不停消耗社会资源。2015年提出的“去产能”措施,最初是针对如何去过剩产能让这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从而释放其占用的生产要素,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对提高经济活力是有好处的。但是,由于供给侧管理在全球经济学体系中都没有系统的理论支持,也缺少非计划经济的实践经验,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供给侧管理”一不小心就容易与计划思维、行政手段相联系。不少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去产能”,通过做计划、定指标、下文件等强迫命令的办法“去产能”,或者通过层层加码的各项非经济标准和手段推进“去产能”,造成了“去产能”扩大化。 例如某省为了表决心,提出要把钢铁煤炭去产能作为“标志性战役”,严格落实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6类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来推进“去产能”。国家的标准是经过科学论证的,省级政府为了向上级表决心,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地市级政府为了向省政府表决心,也提高标准;县级、镇级层层效仿,层层加码……如此“去产能”怎么会不扩大化?怎么会不搞成“运动”呢?难怪某些地方老百姓反映,大量完全合法合规、环保达标的工厂也被勒令停产,连养猪场都被关闭,养的鸡鸭也被抓了——如果让群众认为这就是“供给侧改革”,显然与“供给侧改革”的初衷越来越远。事实上,无论是什么侧、什么性的改革,只要不是针对经济体制自身的改革,不是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不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并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都不是真正的改革。从经济政策本质上来说,“去产能”政策只不过是一种供给侧管理措施,属于结构调整或“计划调控”范畴。供给侧或需求侧的调控措施,对保障经济平稳运行虽然也有一定必要性,但无论供给侧还是需求侧的“调控”,都不属于“改革”范畴。如果把“去产能”,甚至扩大化的“去产能”这样的供给侧管理当作供给侧改革,而不触及经济体制和生产关系层面的问题,一方面会造成严重的市场扭曲和利益再分配,另一方面,也转移了改革的视线和方向。这不但给那些不想改革的人拖延改革的借口,还引起了各界对改革的疑虑,让市场和学界认为,所谓供给侧改革实际上就是政府伸手干预企业,或像某知名学者所说“我们是不是遇上了一个假的供给侧改革?”

  三、衡量供给侧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了中国经济“供给结构老化”的主要矛盾,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战略性选择,那么究竟什么才是衡量供给侧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呢?试想,十年、二十年以后回头看,后人一定会对今天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做出评价:届时评价的标准是去掉了多少煤炭、钢铁、水泥的产能,铁矿石、焦煤、焦炭的价格上涨了多少?还是通过放松行政性供给约束、解除要素供给抑制,在多大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因此,中财办杨伟民先生近期也明确表示,更重要的是供给侧改革后面那两个字——改革。显然,改革是针对束缚生产力的经济体制展开的,要改政府自身管理经济的方式,只有对生产关系的调整、改革,才是真正的改革,只有那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供给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举措,才是真正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因此,在多大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才是衡量供给侧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重点要破字当头、迎难而上,根本要激发动力、让人民群众不断有获得感”。为什么“去产能”扩大化等非改革举措,会成为某些部门和地方如此割舍不下的“改革”良方?的确有些人是真的不明白供给侧改革原理,也有些人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只喜欢用“去产能”这样的措施“刀刃向外”改别人,不想“刀刃向内”改自己。只有正确认识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原理和出发点,明确了衡量供给侧改革成效的标准,才不会把供给侧管理等调控手段当改革,衡量供给侧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作者单位:万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