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产经

文章

宋圭武:发展呼唤新重农主义

发稿时间:2011-08-30 00:00:00   来源:中国改革网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思想形成为国家政策并得到切实推行,开始于管仲在齐国的改革。后来,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将重农抑商政策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强力推行,实行了更加严厉全面的具体措施,标志着中国古代王朝国家重农抑商政策的全面成形。

  贾谊是汉代较早而又较为全面地论述和发展“农本”思想的思想家。他的农本思想以抑制工商业为条件,主张强本抑末,这是西汉前期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

  在古代希腊,最有代表性的重农论者是色诺芬。《经济论》一书,既是色诺芬重农思想的代表作,也是古代希腊人重农思想的代表作。在《经济论》中,色诺芬把农业和战争列为“两种最高尚最必需的事业”。[1]这与中国先秦思想家重视耕战颇为相似。色诺芬认为,“对于一个高尚的人来说,最好的职业和最好的学问”,就是从事农业。“靠农业谋生乃是最光荣、最好和最愉快的事情”,“无论对于神或人,它都是最有益、最可爱、最光荣、最可贵的”,“是十分高贵的东西”。“种地是最高尚的技艺”,“是一种非常高雅可爱的技艺”。他主张农业“应该受到……国家的最大重视”。

  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与古代中国的重农思想相比,有很大不同。具体表现在,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属于正常的重农思想,其着眼点主要是经济,而不是政治,且重农而不轻商(不从产业的角度轻商)。这一特点在色诺芬身上表现得非常典型。

  在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中,没有本末观念,更没有把农与工商绝对对立起来。恰恰相反,在主张重视农业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发展工商业。这可称之为农商并重思想。

  18世纪中期,在法国出现了与重商主义完全对立的重农主义。18世纪50~70年代,在魁奈的周围逐渐出现了一批门徒和追随者,形成了一个有较完整理论体系和共同信念的派别,而且是一个有明确的纲领和组织的政治和学术团体。他们有定期讨论学术问题的集会,有作为学派喉舌的刊物—《农业、商业、财政杂志》和《公民日志》。杜尔哥是继魁奈之后的重农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深受魁奈的影响但不是魁奈的门徒,也几乎没有参加所谓“经济学家”们的派系活动。他的《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是重农主义的重要文献。他发展、修正了魁奈的论点,使重农主义作为思想体系的特征有更加鲜明的表现。在他那里重农主义发展到最高峰。

  法国重农主义的主要观点和主张是:

  第一,强调自然秩序。

  自然秩序是重农主义体系的哲学基础,是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前启蒙学派思想影响下形成的,杜邦·德·奈穆尔在为重农主义体系下定义时,明确地称之为“自然秩序的科学”。

  重农主义者认为,和物质世界一样,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是自然秩序,自然秩序是永恒的、理想的、至善的。但社会的自然秩序不同于物质世界的规律,它没有绝对的约束力,人们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接受或否定它,以建立社会的人为秩序。后者表现为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和法令规章等等。

  重农主义者认为如果人们认识自然秩序并按其准则来制定人为秩序,这个社会就处于健康状态;反之,如果人为秩序违背了自然秩序,社会就处于疾病状态。他们认为当时的法国社会就由于人为的社会秩序违反了自然的社会秩序而处于疾病状态,而他们的任务就是为医治这种疾病提出处方。

  重农主义的自然秩序学说第一次确认在人类社会存在着客观规律,从而为政治经济学提出了认识客观规律的任务。这一认识成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创立了把社会经济看作是一个可以测定的制度的概念。这概念意味着社会经济受着一定客观规律的制约;经济范畴间存在着相互的内在联系;事物的发展具有理论上的可预测性。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全部理论和政策就是建立在这一概念上的。

  重农主义的自然秩序观认为,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是自然秩序所规定的人类的基本权利,是天赋人权的主要内容。自然秩序的实质是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统一,而这统一又只能在自由体系之下得到实现。于是重农主义者就从自然秩序引伸出经济自由主义。

  “自由放任”的准则,可能最早溯源于与柯尔贝尔同时代的法国商人勒让德而由古尔奈予以箴言化,但只是到了重农学派才真正地成了标识着新时代的战斗口号。

  第二,提出纯产品学说。

  纯产品学说是重农主义理论的核心。他们的全部体系都围绕着这一学说而展开;一切政策也以之为基础。重农主义者认为财富是物质产品,财富的来源不是流通而是生产。所以财富的生产意味着物质的创造和其量的增加。在各经济部门中,他们认为只有农业是生产的,因为只有农业既生产物质产品又能在投入和产出的使用价值中,表现为物质财富的量的增加。工业不创造物质而只变更或组合已存在的物质财富的形态,商业也不创造任何物质财富,而只变更其市场的时、地,二者都是不生产的。农业中投入和产出的使用价值的差额构成了“纯产品”。

  重视农业是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布阿吉尔贝尔自称为农业的辩护人,认为农业是一个国家富强的基础。重农主义者继承了这一传统,并以“纯产品”学说论证了农业是一个国家财富的来源和一切社会收入的基础,为这一传统观点提供了理论基础。

  纯产品学说是重农学派的剩余价值学说。重农学派实际上是以农业资本来概括一般资本,以农业资本主义经营来概括资本主义生产。租地农场主,作为产业资本的实际代表指导着全部经济运动。农业按资本主义大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土地直接耕作者是雇佣工人。生产不仅创造使用价值,而且也创造价值,而生产的动机则为获得“纯产品”即剩余价值,而地租则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

  在“纯产品”的基础上,重农学派提出了废除其他赋税只征收一种单一地租税的主张。他们认为“纯产品”是赋税唯一可能的来源。“纯产品”归结为地租,于是地租就是唯一能负税的收入。在复合税制下,赋税的负担即使不直接加在地租上,也会通过转嫁间接地归于地主。因此不如直截了当地取消一切杂税,改而征收单一地租税。由于简化租制会减少征收费用,这种改革实际上减轻了地主的负担。

  第三,分析了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过程。

  马克思关于农业在人类社会中的基础地位,也有多次论述。他指出:“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发达的未开化民族一样,必须先保证自己的食物,然后才能去照顾其他事情。”[2]“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的条件”。[3]“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前提。”[4]

  韩国也有悠久的重农思想历史。在高丽时期农业被视为最重要的产业,土地作为生产粮食和衣料的生活基础而备受重视。到了李朝时期,农本思想进一步理论化,农、工、商的先后顺序更加确定。李朝末期的开化派学者也把农业看作最重要的产业,把农业看作是富国强兵的基础。

  产业革命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进程和速度。但产业革命对世界发展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高技术带来了高收益;另一方面,高收益也伴随着高风险。尤其是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全球问题。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发生了区域性的环境污染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而且出现了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化、酸雨、物种灭绝、土地沙漠化、森林锐减、越境污染、海洋污染、野生物种减少、热带雨林减少、土壤侵蚀等大范围的和全球性环境危机,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面对诸多问题,笔者认为,新发展观应提倡新重农主义。新重农主义是解决当前问题的一种探索,也是一条有可能实现的途径。

  新重农主义的发展思路是:

  第一,大力发展农业,以农为本。要重视传统农业技术的应用和开发。世界经济结构要注重农业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和区域农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第二,减少第二产业产值和劳动力数量,将减少的劳动力转移到第一产业中去。这里尤其要大力减少汽车等产业的规模。产业结构要呈哑铃形,也就是第一产业和服务业是大头,第二产业是小头。要大力发展休闲产业、体育产业、教育、医疗等。

  第三,降低发展速度。社会经济发展不以速度为考核指标。社会经济发展要注重稳定。稳定和谐是社会经济最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四,大力发展环保技术、医疗技术等,限制其他技术的开发和利用。

  第五,减少分工,提倡一定程度自给自足。分工服从了经济效率原则,但分工也是有风险的,分工增大了世界的不稳定性。人类社会发展需要重新看待分工的作用。

  第六,大力发展精神产业,限制欲望,建设宗教文明。新重农主义社会应以理性、诚信、敬畏为三种基本德性。提倡爱、平等、自由的价值观。目前,人类需要重新反思工业革命以来的发展观。要反对过度世俗化,要更加提倡精神生活的重要性。

  第七,形成全球共同政府,建设和谐世界。这里各国政要要积极探讨全球政府的实现形式,要多从全球的角度考虑问题,提倡和谐,反对战争。

  第八,大力发展公有制企业。公有制在经济上有可能是低效率的,但公有制有社会效益。人类社会选择经济形式,不能仅考虑经济效益,

  第九,提倡过节俭的生活。节俭有利于减少对动植物的杀掠和破坏,从而也有利于建设人类的德行。上帝造人类,不可能让人类不吃不喝,所以,合理的消费也是符合拯救原则的。但人类不能过度消费,过度消费和浪费本质是对其他生命的过度杀掠,这就不符合拯救原则。人类的生活应建立在对生命尊重的基础上,尤其是对同类,要充满爱。对其他生命形式,人类应尽可能少伤害。凯恩斯主义的刺激需求政策本质是犯罪的。凯恩斯主义主要是从经济角度看问题的,但世界不仅仅是经济。

  第十,农业、体育、宗教应成为人类社会的三大支柱。农业提供衣食,体育提供身体健康,宗教完善灵魂。其次,要大力发展教育、学术、医疗事业。再次,是休闲产业。最后,是第二产业等。

  第十一,新重农主义所要求的制度体系应满足:人本性、竞争性、和谐性。

  第十二,限制交通运输速度,减少汽车、火车等运输工具,对飞机运输可适当提倡,提倡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