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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发稿时间:2019-05-30 15:22:5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翼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1984年,在借鉴经济特区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国在沿海12个城市设立了首批14家国家级经开区。随着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布局不断向内陆扩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19家国家级经开区,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公布。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国新办2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意见》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三个创新”、“两个提升”

  贡献了全国1/5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额和工业增加值;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万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汽车、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工业等已经成为一些国家级经开区的主导产业;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国家级经开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外向型经济发展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王受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是国家级经开区建设35周年,国务院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的指导思想,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要着力推进“三个创新”“两个提升”。

  开放创新方面,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领域通过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拓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对外经济的活力。

  科技创新方面,国家级经开区要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要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将国家级经开区打造成科技创新集聚区。

  制度创新方面,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通过优化机构职能、优化管理体制、优化激励机制,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等创新举措,营造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国家级经开区要率先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公开,为全国范围的行政审批改革积累有益的经验。

  “两个提升”,就是国家级经开区充分发挥特殊经济区域优势,聚焦提升对外合作水平、聚焦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在吸引国际高端产业资源、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不断探索,以更高水平的开放促进更高质量的发展。

  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科技部将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配合商务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强科技创新,逐步走上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杨咸武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积极支持经开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有关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同时,也支持经开区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的相关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目的是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积极支持经开区及其企业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结合各自的产业特点,建设公共科研基础设施,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支持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建设相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

  ——支持经开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环境,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的载体,积极引入创新创业团队,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经开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局面。

  ——积极推进经开区、高新区这两类国家产业园区的政策发展思路、发展理念的交流,以及园区考核评价、园区管理服务的交流,最终实现共同的高质量发展。

  挖掘吸收外资的潜力

  根据统计,国家级经开区吸收外资占到了全国的20%左右,增速在2018年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在吸收外资方面,国家级经开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表示,要把握市场导向型的外商直接投资日益增长的良好机遇,积极引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合作园,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研发功能强的国际合作园;加强内外资企业的协作,发挥本土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完善制造业的产业链,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纳入考核激励;提升国家级经开区引资的质量,加大引进跨国公司总部、研发、财务等功能性机构的力度;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优良营商环境;广大中西部地区有关的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为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连接“一带一路”发挥更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