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改革突破就没有真正的进步

发稿时间:2013-11-11 00:00:0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韩康

  中国深化经济改革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系统性、整体性的谋划十分必要,但综观改革历史就会发现,凡体制、制度的真正进步,都是在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有所突破而获得的。如果改革设计总是追求面面俱到,改革过程遇事都必须以整体推进为条件,那就很可能最后出现:什么改革问题都想到了,什么改革道理都讲透了,但什么实质问题都没有解决,真正的体制、制度进步没有出现,一切还在原地踏步。

  从执政党纲领的最高层面看,有三次重要理论突破,对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第一次是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重要概念。把当时理论界的一个主流经济改革思维,也是最需要打破计划体制的禁区,作为执政党的一个基本认识肯定下来。这一下就把商品经济的大门打开了,随之而来,发展商品经济所需要的价格放开(开始是双轨制)、市场竞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改革问题,也开始了全面的探索、实践。

  第二次是1987年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命题,并提出这个市场体系的基本机制就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还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把还有大量争议的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和发行债券、股票等改革问题,统统划入应当合理利用的范围。这几乎可以称为是“革命性的突破”,一下子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理念、思路和实践水准,都大大提升了一步。

  第三次是1994年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方针,堪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里的一个背景,就是1990年代初期出现了质疑市场改革的思潮,人心动荡,邓小平南巡讲话重申十三大改革思路,力排非议,之后中央决策层审时度势,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此邓小平曾有一个评语,说这是一个份量很重的提法。由此开始,市场化改革可以说具有了“法定意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再仅仅是知识界讨论的改革议题,而且成为执政党的纲领性改革方针。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过程看,也有三个重要的改革突破,具有启动改革全局的意义,全面推进了改革的发展、深化。

  一个是1980年代初的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这是农村土地所有制关系的第一次重大变革,把土地产权的经营收益权归还农民。这个变革创造了一个“奇迹”,居然把中国历史上从来无解的吃饭问题彻底解决了。之后,才出现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提高和农村人力的解放,以及继之出现乡镇企业大发展,进而又带动了城市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另一个是1980年代中期的开放特区和实施沿海对外开放。这也是一个破天荒的改革举措,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划出几个地方引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管理制度,建立一批‘三资企业’,这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经济体制的国际示范和实证比较,正是在此强烈的示范效应和比较激励下,大批私营企业迅速建立起来,大量政府管制的经济领域对多种所有制企业开放,城乡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格局形成。

  再一个就是1980年代中期学术界最先探讨,后来被中央决策机构肯定下来的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意义非凡,首先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的重新理解,为马克思的公有制原理和社会主义道路开拓了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经济改革最大难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找到了一条符合市场规范的路径,沿此方向,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国企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国有资本控股管理等等,才可能成为一系列不断深入进行的改革课题。

  中国市场经济模式的发展现状,既有历史合理性因素,也有十分明显的发展局限性,需要进行深度改造和体制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同发展过程相适应,我们已经建立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这是一个内涵十分复杂的市场体制:既有竞争性市场活动,又有强势政府干预;既有大量民营经济和多种所有制并存,又绝不放弃国家经济和国有企业为体现的公有制主导。特别是各级政府在掌控资源配置和干预市场活动方面,有着相当权威,规模巨大的国有企业群实力雄厚,在许多领域占据绝对垄断地位。

  在中国改革开放掀起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高潮时期,这种中国特色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有自己存在的道理,但随着发展方式演进和改革深化,问题和矛盾开始大量出现。这里最值得研究之处就是:政府行政干预经济的状况,不是逐步趋于弱化而是在很多方面有趋于强化的倾向;具有政府行政背景的国有经济部门的垄断力量,不是逐步弱化而是在很多领域趋于强化,并向更多经济部门大力扩张。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力量虽然也在积极成长,但发展环境的难题越积越多,发展成长的制度改善越来越难见成效,发展力量的对比强弱显见。

  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在两个重要方面有所突破,一是重构市场主体结构,二是加快政府改革,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当下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市场主体结构过度倾斜:发展强势的国有企业体系和相对弱势的民营企业体系很不对称,大企业的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很不对称,因此,非常有必要在规范和制约垄断特别是政府行政性垄断、基础产业部门放低进入门坎、金融行业允许民营资本参与竞争等方面,有重要的改革突破。

  这里一个绕不过去的事情,就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我认为改革的思路不是“国退民进”,而是一个非常简单又非常可行而有效的办法,就是“国有企业主体功能回归”。在一定发展时期,国有企业在涉及战略发展、国家安全和基础前沿等重要领域发挥作用,是有意义的,但决不能随意超越职能边界到任意可以赢利的行业中赚钱,例如搞房地产大发其财。必须强调国有企业的主体功能回归,把非本位职能的大量商业领域让出来,放给民营企业和市场竞争。这样其他改革才有基本条件。

  我始终有一个观点,政府的改革,无论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还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都主要不是理论认识和政策设计方面的问题,而是政府理性的问题。这些改革说到底,就是要求政府的主体职能从大量涉及资源配置的利益和权力的格局中脱离出来,转向公共服务,这无论对哪级政府,都是非常痛苦的过程。没有执政党的理性、勇气和决心,任何政府改革都只能以政府利益最小化损失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