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新政:城市居民下乡掘金 农村人口市民化

发稿时间:2019-05-06 14:29:18   来源:央广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5月5日发布。文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整体框架,明确城乡融合发展要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具体实施分为“三步走”,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两个差距。

  文件明确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整体框架:

  一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

  二是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改革抓手。

  三是明确改革的目标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四是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意见》还提出“三步走”的时间表:

  第一步,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第二步,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要显著缩小。

  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

  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和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这份文件的印发让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

  “

  这份文件实际上就是把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结合点上既能够让新型城镇化能够得到很好的推进,乡村振兴又能够有序推动,使得这两个大战略能够更好地形成一个整体,在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当中发挥重要作用。

  ”

  城市人才入乡激励

  城乡融合发展,根本目标是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要素流动不顺畅,是城乡二元壁垒的突出体现,也是城乡差距的根本所在。如何让它们在城乡之间“动”起来,如何让更多要素流向乡村,《意见》提出了9项改革措施。其中,城乡融合发展,人是第一位的。《意见》提出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与此同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李国祥认为,人才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还存在一定的限制因素需要打破。

  “

  现在的限制因素包括土地制度、人口管理登记制度、集体成员身份制度,这样的制度制约了城乡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人口在城乡之间合理自由的流动是整个要素资源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所必须的。

  ”

  为此,《意见》提出了细化措施,比如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

  在吸引城市人才入乡方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提出,要注重人与乡村资源的有机结合。

  “

  鼓励市民下乡,不是简单的市民中的人才下乡,而是应该鼓励城乡真正意义的融合。农村中的要素和城市中的要素应该是自由流动的,农村中现在的这些资源性资产尽可能转变成价值化的股权,城乡之间可以交易这种股权,而不是直接去占有资产。市民下乡,无论是开民宿还是搞市民农园,这些就都会很顺利,不会像过去那样跟单家独户的农民打交道。

  ”

  土地要素活用

  人才要素互通,土地要素则要活用。《意见》提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制度已经正式确立并在加快落地;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盘活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等方面,也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此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试点地区取得明显效果,这些都极大的盘活了农村土地市场。

  温铁军认为,在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过程中,要坚守耕地红线不能放松。

  “农村基本农田红线还是不能放弃。基本农田这是保国家农业安全的,底线不能突破,这是第一。第二,可以让农村中的物业资产和农业用地之间要有区别对待,比如说农村中的集体建设用地真的要做成农村中的物业资产的活化,租期应该是一个允许市场化的安排。”

  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既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又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