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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福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发稿时间:2019-12-26 12:47:13   来源:中国改革网  

  【编者按】:12月21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不忘改革初心、牢记改革使命——中国改革(2019)年会”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本文为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孙福全的演讲内容,未经本人审核。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这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有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性,特别讲到“科技领域是最应该不断改革的领域”。总书记还指出,“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和成熟,只有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才能落实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

  一、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举国体制大家并不陌生,两弹一星、一汽建设等都是依靠举国体制推进的。新型举国体制“新”在: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需要运用计划、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组织实施包括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等多个主体;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和民间资金等多个渠道。新型举国体制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现在我们搞市场经济为什么还需要新型举国体制?这是因为,一些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不仅存在市场失灵,而且存在组织失灵,离开政府的组织很难去实施,例如探月工程、三峡水利工程等。当然,运用新型举国体制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新型举国体制只有在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竞争领域的科技项目一般不适用新型举国体制,不要把新型举国体制的作用无限扩大化。二是要注意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有机结合,政府不要“包打天下”,而且要遵循国际规则,根据重大科技项目的性质发挥不同功能。三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要完善管理模式,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和项目监理制,对于具有产业发展前景的科技项目可采取项目法人制。

  二、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

  近年来,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有成功经验,也有值得反思的不足,今后的改革要进一步树立三个导向。

  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管理导向。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完善的创新生态系统,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成受到区位、基础、教育、人力资本、市场、金融、文化、政策等多个因素影响,是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首先要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推动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和创新治理转变。要培育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型文化,运用好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创新的一面,吸收西方文化中张扬个性、质疑权威、敢于冒险的一面。教育是科技的基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转型,把创新教育贯穿到教育全过程,建设学习型社会。

  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计划导向。2014年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把国家科技计划整合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五大类科技计划。这一改革有利于避免项目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和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有利于解决研发成果和需求脱节问题。但从改革实施情况看,根据专家们的反映,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当前,我国科技的原创性不足与基础研究薄弱和关键核心技术缺乏有很大关系。

  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重点,一是重点支持加强战略科技力量,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给予稳定支持。二是大幅增加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未来5年把基础研究支出占全社会研发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特别是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健全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机制。三是支持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在新兴技术领域部署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既要解决当前“卡脖子”问题,更要考虑长远发展,把补短板和强优势相结合,打造先发优势,勇闯科技“无人区”。

  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评价导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形成中国特色科技评价体系。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也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可以说,我国的科技评价制度和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当前科技评价工作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评价工作“一刀切”,不考虑评价对象的特点;没有完全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有效的评价实施机制,现有的评价制度没有完全落实。为此建议:一是坚持实施分类评价,根据不同类型项目、机构、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二是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既要看数量指标,更要强调质量指标,既要看增量,也要看存量;三是明确评估主体,实施第三方专业化评估,完善评估流程和机制,确保现有评估制度落实。

  三、建立企业主导技术创新的机制

  科学创新的主体是高校和科研机构,而技术创新因与产品创造和产业培育直接相关其主体一定是企业。现在的问题是,我国的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不够强。《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8年世界最具创新力企业百强榜显示,美国有51家企业上榜,中国7家企业上榜。日本经济新闻社与日本一桥大学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发布全球主要企业“创新力”排行榜显示,阿里巴巴集团是唯一进入前十名的中国企业,其他进入前十名的企业都来自美国。有一组数据能够说明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水平:中国汽车产量占世界三分之一,合资品牌利润外方占80%;机床产量占世界38%,而高档机床95%要靠进口;钢产量占世界的52%,但是圆珠笔钢球要进口;苹果手机几乎都在中国生产,但是利润分配是美国50%、日本30%、韩国10%、中国3.63%。这些情况与我们企业研发投入比重低有很大关系。我们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投入的比重只有1%左右,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此外,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不够。存在的问题还是“三多三少”:行政主导多、市场主导少,形式合作多、实质合作少,项目合作多、战略合作少。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继续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决策;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科技项目。二是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明确产学研等不同主体的定位,找准合作的切入点;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主体融通创新,形成创新生态链;深入推进职务发明成果所有权改革,强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以利益机制为纽带鼓励产学研开展战略层面的深层次合作,如联合设立研发中心、研究院、组建技术创新联盟等;建立更加开放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开展国际产学研合作。

  四、完善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和激励机制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当前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近些年这方面做了很多改革和探索,如对科研人员选拔任用、出国交流、兼职、离岗创业等实行有别于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政策,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中央、部门和地方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各类科技人才发展等,都对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激励机制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稳定支持的比例较低,这是很多科研机构普遍反映的问题。即使一些纯粹搞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80%左右的经费也要靠项目和课题争取。财政科技项目经费除少量用于绩效支出的间接费用外,不能用于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对科研单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无法解决科研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

  为此建议:增加对科研机构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公益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比例;探索与我国现阶段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比如,设置弹性工资总额。扩大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提高科研人员待遇,靠一流待遇加精神激励吸引一流人才。

  要使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和定型,实现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科技依法行政,坚持更高标准的市场化改革,坚持更高水平的科技对外开放,这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