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市场、放开人才限制 社会办医再迎政策红利

发稿时间:2017-05-26 10:56:3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童彤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切实落实政府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的积极性。

  在我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历来备受重视,其随着多年来的快速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已然在我国医疗服务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意见》指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繁荣壮大健康产业、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即便如此,社会办医在我国医改进程中仍面临着一定阻碍。《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持续增长,社会办医服务内容和模式有待拓展升级,同时仍存在放宽准入不彻底、扶持政策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此,《意见》提出了包括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强化组织实施等五项具体措施,其中,《意见》不仅明确将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等旨在对接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发展要求,还重点强调了有关进一步放开市场和释放医疗人才限制等备受各界关注的政策新动向。

  比如,《意见》强调各地要统筹考虑多层次医疗需求,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完善规划调控方式,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支持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展面向国际市场和高收入人群的医疗和健康服务贸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疗和健康服务贸易机构及健康旅游目的地。再比如,《意见》还强调,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办法,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建立医师电子注册制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医师注册。

  在外界看来,只有不断放开市场准入和扩展市场外沿,同时释放医疗服务提供人员执业积极性,才能逐步确保既定目标的达成。根据《意见》,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供给基本满足国内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之所以市场准入和医疗人才备受外界关注,正是因为一直以来我国社会办医以各类民营医疗机构的形式存在和发展,但在享受待遇方面,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并未被“一视同仁”。此外,市场监管的缺位也在客观上助长了民营医院高速增长态势下的逐利乱象。

  正因如此,民营医疗机构游走于政策边缘,艰难生存,被视为逐利者,难获信任。积极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尽快摆脱“夹缝生存、尴尬逐利”的生存状态,打破横亘于民营医院与政策之间的那道“看似已放开、伸手必碰壁”的玻璃门早已刻不容缓。

  可以预见,随着《意见》的发布实施,以及以往我国一贯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发挥综合效应,在不远的未来,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将成为支撑我国医疗市场的两大支柱。届时,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也将共同形成“两条腿走路”的多元化办医格局。但要提醒的是,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形成共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繁荣发展格局,需要有两大前提作保障:一是政府确保监管完善、有效;二是民营资本大量进入,与公立医院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可规范、受监管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

  此外,伴随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医养结合需求正在寻求对接,而该领域无疑正为迫切进入健康市场的各类社会资本提供了窗口。特别是,将健康与旅游市场形成有效对接,无疑将契合当下民众日益增长的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对于社会资本而言,未来在医疗、健康、旅游三大细分市场之间寻求融合发展,或将酝酿出更大的商业蓝海与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