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针对性措施”改善当前收入差距问题

发稿时间:2017-06-19 13:38:00   来源:中国网   作者: 孙文凯

  孙文凯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基尼系数近年稍有下降,收入不平等程度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即使这样,2016年基尼系数仍然达到0.465,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收入不平等程度很高仍然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受到了社会、学界、政府部门的共同关注。

  除了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引发的不同能力群体间收入差距正常的扩大,我国的收入差距扩大中不合理性体现在几点:

  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间收入差距持续较高,体制内部门和体制外部门间存在市场分割和收入差异,体制内部门存在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和激励不足问题,部分垄断行业具有超过正常水平的高收入。这属于静态的短期不平等问题,也有一些动态视角的不平等问题,比如机会不平等程度较高,依靠财富基础、关系而非能力带来的不公平分配问题较为突出。

  此外还有扩大的财富不平等,远比收入不平等要严重。这些基本都和制度有关,既有初次分配的各种不当问题,也有再分配过程中政府失位问题。

  为此,国家发改委近日出台了《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4方面19项重点工作,提出要“增活力、扩范围、促公平、强基础”,针对完善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力度、营造良好收入分配环境以及完善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基础提出了具体意见。

  这些意见对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具有相当的针对性。比如,在改进初次分配制度方面,完善技术工人激励政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励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增加农民收入等,这些措施有利于缩小体制内外分割,减少体制内激励不足的计划主义作风,以及缩小城乡差距。

  在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方面,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教育和健康扶贫等措施,这些措施有利于直接改善低收入群体福利,并且降低地区差距,减少贫困群体发展面临的机会不均等。

  在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方面,强化教育机会公平、继续落实现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保障就业机会公平、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抑制房地产泡沫及对各类资产的过度投机性炒作,这些措施对于促进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减弱财富不均等都有直接意义。

  在夯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础方面,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及时监测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变化、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这些措施对于进一步的收入分配改革将有直接的操作上的帮助。

  这些措施也契合国务院去年公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精神。《实施意见》提出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计划,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发改委出台的《工作安排》的具体内容正是对国务院《实施意见》的相应部署。

  随着《工作安排》的具体措施逐步落实,相信我国收入分配中的一些问题会得到适当改善。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已经由2010年的3.23下降到2015年的2.73,随着低保制度扩展、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城乡收入差距。各种扶贫开发措施、促进劳务输出等将有可能降低地区间收入差距。教育可得性和公平性提高也将减少机会不平等,促进城乡差距缩小。混合所有制等改革将有利于打破体制分割,并建立体制内有效的激励制度。

  《工作安排》也有一些没有覆盖的改革领域值得重视。比如垄断部门不正当高盈利状况需要改进,我国垄断部门的高收益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占比偏低的重要原因。个人收入很大程度受到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影响的状况也需要更多促进公平和规范的制度手段来改善。扩大的财富不平等需要适当针对存量财富的税收制度改革。这些补充措施对于改善收入分配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