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如何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

发稿时间:2022-10-31 13:58:0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段树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如何理解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对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的作用?如何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李鹏。

  完善按要素分配制度对中低收入群众收入增长意义重大

  中国经济时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如何理解这句话?

  李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上中等收入国家,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飞跃。但是目前中国人民生活的富裕程度和高收入国家仍然有较大距离,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大部分人收入以中低收入为主,距离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达到50%-75%的“橄榄型”合理收入结构仍然有较大距离,如何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提高收入,如何让更多人富裕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首要物质前提,是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任务。

  “鼓励勤劳创新致富、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新时代以来,伴随工业4.0时代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从传统的土地、资本、劳动等硬要素为主,越来越多地扩大到知识、技术、管理以及数据等软性要素的作用。在坚持按劳分配,不断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同时,完善按要素分配制度,激发各要素所有和使用主体的活力和效能、增加要素收入,对于挖掘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多渠道拓展收入来源,尤其是拓展中低收入群众收入空间和持续提高收入意义重大。

  中低收入群众,尤其是农村人群收入增长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中国经济时报: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要素收入,对中低收入群众的收入增长意义何在?

  李鹏: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低于中等收入的人口约有9亿,占总人口比重是64%,其中在农村人口中,中低收入占比接近90%。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总体上获得了较为明显的增长,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相对缓慢。2012年我国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略以来,采取产业发展、就业带动以及转移支付等多种措施扶助贫困人口发展,成功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但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相对缓慢的基本态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可能是一项比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更为艰巨的任务。

  从我国中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结构来看,主要收入来源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为主逐渐变化为当前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主,工资性劳动收入平均占比达到60%,转移性收入是15%;城镇人口的经营性收入占比不足10%,农村人口经营性收入平均占比接近40%;城乡财产性收入普遍较少,城镇人口占比约11%,农村则不足3%。经营性收入在城乡之间占比存在的巨大差异表明,农村人口的收入提升中,非农获益相对较低,对农业经营活动的依赖程度依然相对较高,农业经营收入发挥着缩小农村低收入人群与总人群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因此,尽管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农村人口“非农化”倾向日趋明显,“务工”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但通过提高农村人口的劳动、土地、技术和管理等要素经营性收入的能力和水平,对于总体上增加农民收入十分重要。

  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的着力点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需要在哪些方面着力?

  李鹏:第一,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各国经验证明,提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最宽厚基础是经济稳定增长、稳定就业。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需要采取更多措施促进经济增长,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第二,提高中低收入群众的人力资源质量。大力发展地区性、专业性强的特色职业教育,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大对中低收入尤其是自我发展能力弱的低收入群体的精准培训,提高其生产、务工和经商等现代发展技能。

  第三,支持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通过吸纳社员、技术培训、就业带动等帮扶形式,发挥先富和高收入群体在农村的带动作用、合作社在城乡之间的纽带作用,提高中低收入群体从社会生产关系网中获取资源的能力,克服完全凭借单薄的个人力量,只有劳动力但不懂市场、没有资金、缺乏技术的发展困局。

  第四,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我国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占城乡就业人群的较大比重,他们大部分是中等收入人群中的“薄弱者”和低收入群体的“雇用者”,鼓励和巩固这些市场创业创新主体,是促进中低收入群众勤劳致富的主要途径。当前要继续对市场主体实施减税降费,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从长期来看,要加大力度改善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做到政策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第五,健全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并决定报酬的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和各类人才市场,增强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释放我国人口的素质红利。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的流转性和变现空间,使农民的资产由隐性变为显性,有更多机会参与分享市场收益。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社会融资结构持续优化;拓展金融创新空间,增强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个体经营者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提升中低收入群众创新创业的资金可获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