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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提出的用人之道

发稿时间:2018-02-22 14:27:0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高旭

  淮南王刘安及其宾客之所以撰著《淮南子》,既有学术目的,也有治国诉求。《淮南子》在政治上尤为重视统治者的“用人”问题,“观其所举,而治乱可见也”。

  《淮南子》从治国重才、明于察人和用人有术等方面,阐发其“用人之道”,力求为西汉统治者提供一套卓有成效的用人方略。

  观人用贤要重德扬长

  《淮南子》认为,真正的贤才经常混迹于众人之中,并不容易被人发现和赏识,因此统治者在治国上要想“求贤”以为己用,就必须具备知人之明,善于在凡众之中发现人才。《淮南子》指出,历史上的著名贤臣,如百里奚、伊尹、姜太公、宁戚,无一不是起身于卑贱“洿辱”之中,在常人眼中都被视为“不肖”,但当其被秦穆公、商汤、周文王、齐桓公等英明君主擢识之后,最终都以自身的“大略”,成为一代贤相名臣。可见,对统治者来说,懂得如何“发现”人才,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统治者要慧眼识贤,就必须具有敏锐的政治见识,以及精当的观人之法。

  对此,从实践着眼,《淮南子》向统治者提出几点建言:

  观人论才要兼重德能,以德为先。优秀的人才能“尽众益”,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其中尤以“仁”“智”为本,而且“仁”为贤才的内在品性,对贤才之“智”应发挥主导作用。

  观人论才要善观明察,注重细节。贤才与“乱人”,智者与愚者,在现实政治中时常混杂一处,只看其表面现象,统治者很难有效区分。但是,那些英明有断的统治者,却能解决这种不利情况,因为他们善于“观小节可以知大体矣”。为便于统治者的实际操作,《淮南子》还具体阐述察贤之法:“故论人之道,贵则观其所举,富则观其所施,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贫则观其所不取。”

  观人论才要持公去同,举贤立功。要尽力避免以“同”取人,只注重选用那些合乎或顺从自己私欲的人,而忽视那些与自己不同好恶的真正人才,因为“忤于我,未必不合于人也;合于我,未必不非于俗也”。统治者只有从公心出发,不为私欲而扰,才能发现那些不同于凡庸,确有治国之能的人才。

  治国之要在任贤用众

  《淮南子》认为,统治者在治国上要用人有术,既能量才施用,循名责实,赏罚得当,也能汇聚群才,积极用众,充分发挥人才的集体效应,为王朝政治的稳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治辅助。

  统治者在用人上应善于“因其资而用之”,能从人才自身的才能特点出发,顺其所长而用之。英明的统治者在用人上应力求扬长避短,合理发挥各种人才的特点。由此,《淮南子》指出,如果统治者在用人上做到“有一形者处一位,有一能者服一事”,那么,“毋小大修短各得其宜,则天下一齐,无由相过也,圣人兼而用之,故无弃才”。

  《淮南子》明确提出,统治者在治国上需以“术”驭人,而这“术”就是“法律度量”,以及随之产生的赏罚手段。出于这种认识,《淮南子》主张统治者在用人上应该循名责实,赏罚分明。《淮南子》还特别指出:“明主之赏罚,非以为己也,以为国也;适于己而无功于国者,不施赏焉;逆于己便于国者,不加罚焉”“喜不以赏赐,怒不以罪诛”,要求统治者在用人上所采取的赏罚手段,应该出于为国谋利的公心,而不是局限于自身的一己好恶。

  “乘众势以为车,御众智以为马,虽幽野险涂,则无由惑矣”,《淮南子》在治国上尤为强调统治者要积极“用众”,能广聚群才,以为己用。《淮南子》深刻指出,统治者即使身处权力巅峰,不论其如何聪睿,终究为一己之能所限,因此“专用其心,则独身不能保也”。基于此,《淮南子》主张“用百人之所能,则得百人之力,举千人之所爱,则得千人之心”,希望西汉统治者广开用人之途,得人心而尽众力,充分发挥人才的集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