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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抓阄何以成为选官方式
—— 古代选官制度的变迁与变异

发稿时间:2017-08-11 14:29:39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丁万明

  到了明代,选官制度又出现了变化。

  据《明史·选举志》记载,明代选官起初用过抓阄的方式,后来吏部掌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的司长(文选员外郎)倪斯蕙向上司提出了抽签的办法,当时的吏部尚书李戴就准备报请皇帝批准照此执行。明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5年),孙丕扬出任吏部尚书。孙丕扬是个廉洁清正的人,《明史》上说他个性倔强、刚直不阿,同僚没有人敢托他的人情办私事。然而就是这位孙先生当了吏部尚书之后,把倪斯蕙提出的“掣签法”进一步完善并正式实行开来。明朝的干部安排方式从此一变,官员们无论贤愚清浊,一概要凭手气抽签上岗了。更有意思的是,孙丕扬用抽签的方式选官,却得到了当时朝野上下交口称颂。

  这样一个近乎荒唐的做法为什么在当时得到这样的评价?孙丕扬为什么要把皇上托付给自己的选贤任能的重大职责,转交给一堆竹签呢?

  明代是封建君主专制集权的最高峰,朱元璋连为他打工的宰相拥有的权力都不能容忍,杀掉胡惟庸后干脆连宰相也不设了。《明史·职官志》总结明朝的行政权归属,说:洪武十三年废除宰相制度之后,天下事就由各部尚书负责处理。大学士当顾问,皇帝自己做决定。这时候的大学士很少能参与决策。到了第五代的宣德年间,大学士因为有太子老师的资格,威望隆盛,地位和作用已经在六部尚书之上了,内阁权力也从此超过了六部。到了第十二代的嘉靖中期,夏言、严嵩用事,其地位已经赫然为真宰相。不过,内阁的拟票权,不得不决于内监的批红权,于是,宰相权实际就到了宦官手里。所以历代宦官为祸,以明朝为烈。前有把皇帝忽悠到做了瓦剌人俘虏的王振、继有富可敌国的超级富豪刘瑾,当然还有“九千岁”魏忠贤。这些人在太监史上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狠角色。据《明史》记载,文武百官都不敢找孙丕扬走后门,但是宦官敢。宦官没完没了地托他给亲信安排肥缺,孙丕扬安排又不是,拒绝又不敢,于是就发扬光大了抽签的办法,让那些宦官不要再来走后门。这个抽签制度实施后,吏部的后门果然堵住不少,当时的人们便盛赞孙丕扬公正无私。可以理解,孙丕扬也是用心良苦。

  曾经当过礼部尚书的于慎行在他的《谷山笔尘》中批评孙丕扬道:人的才能有长有短,各有所宜;资格有高有下,各有所便;地方事务有繁有简,各有所合;上任的路途有远有近,各有所准。而这一切差别都付之竹签,难道遮上了的镜子还能照见容貌,折断了的秤杆还可以称出分量么?于慎行的这些批评很精当,简直就像是比照着现代管理学原理说出来的。顾炎武对竹签当政的指责更加尖锐,他从孔圣人教导的高度出发,径直联系到天下兴亡。顾炎武说:孔夫子对仲弓说“举尔所知”。如今科举取士,礼部要把名字糊上再取,这是“举其所不知”;吏部靠掣签安排干部,这是“用其所不知”。用这套办法的大臣在知人善任方面很笨拙,在躲避是非方面倒很巧妙。明代的孙丕扬和北魏的崔亮这两位吏部尚书相隔一千余年,但是选官规则的形成法则相同,形成的情势相近,形成的结果自然也差不多。历史的车轮竟然越开越滑向黑暗的深渊,这究竟是为什么?

  我们还是要回到欧阳修的那段非常有名的论述。大唐王朝之所以形成了盛世,是因为唐太宗在位时制定了一系列严密而有效的制度。欧阳修在总结唐朝官制的沿革时说:“其为法则精而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愈冗,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在这段精炼的论述中,欧阳修揭示了官僚制度的几个重要原则。他首先说明制度的设计必须精密。只有制度精密无疏漏,执行起来才能简单易行。如果制度不精确、不严密,则执行的人就无所依据,而要靠自己对“道”的理解,即兴发挥。发挥得好,皆大欢喜;发挥得不好,则难免误事,给国家带来损失。第二层意思是说,每一个王朝在开始时都想修订制度、申明法纪,渴望建立不朽的法度。而往往导致“交侵纷乱”结局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它的国君不能严格按照制定好的“大政方针”执行,遇到问题不去思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随意突破国家以前制定好的法度。这样做的后果是国家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官位越设越多,效率反而越来越低,最终导致官制彻底崩溃。

  崔亮在面对武人纷纷要官做的局面时不是没有提出过解决办法,他曾当面向皇帝建议“不宜使武人入选,请赐其爵,厚其禄”。当时的皇帝顾虑军人造反,在建议没有被采纳的情况下,崔亮才提出了论资排辈的馊主意。孙丕扬面临的问题是宦官严重干政。当时的皇帝“不能慎守”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宦官不能干政的祖制,而作为吏部尚书的孙丕扬根本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于是“徇一切之苟且”,干脆主动放弃了自己选官的职权,“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