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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明变迁规律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发稿时间:2019-05-10 10:33:4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忠

  《求是》杂志近日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文章指出:“当今世界,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各国人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我们应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把握世界文明变迁规律,增进多样文明间的交流互鉴,从多层面系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推进人类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意义重大。

  洞悉世界文明新趋势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以共同体方式抵御风险、谋求生存,是人类的命运性选择。正是以不同类型共同体为载体,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并逐渐形成由多样文明构成的世界文明。在此意义上,一部文明史就是一部共同体的历史,一部人们同时性地面对并处理共同体内部及共同体之间关系的历史。但在世界文明不同阶段,在人口与环境、生产力与技术水平、文化与社会传统等具体语境下,人们所遭遇和侧重的共同体问题有所不同,共同体理念亦有所差异。

  在人口总量相对有限,地理空间相对广阔,生产与技术条件相对不发达,不同区域间特别是全球性交往相对有限语境下,人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在某一地区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体,以抵御来自自然与外族的风险挑战,以获得资源、营建家园、延续种族、谋求发展。这种语境下的共同体往往是一种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生存型、紧密型、混合型共同体,其共同体意识,一般具有较鲜明的自我中心论色彩,以及二元对立、多元对立甚至丛林思维的特点。伴随人口增多、技术进步、不同区域内外交换交往交流的拓展和深化,如何处理不同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为人们必须关注的问题。近代以来特别是二战以后,随着诸多民族国家的独立,如何同时性地处理好共同体内部及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更成为影响世界文明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人们日益认识到,世界是由多样文明、多样共同体构成的,并开始反思以自我为中心、主要考虑自身利益的共同体思维,以文明多样性、共同体之间关系为重点的研究开始兴起。世界文明史、全球文明史、文化人类学、全球社会学等学科的蓬勃发展,正是这种趋势的体现。

  但问题在于,人们的意识往往滞后于已经变迁的生活。环顾世界,仍有一些主体的共同体思维还停留在全球交往不普遍、以共同体自身营建为重点的阶段。比如,一些发达国家的所谓政治及学术精英,以自身共同体为基点,以对立思维、丛林心态看待世界关系,把世界文明多样性理解为对立性,把世界文明差异性理解为等级性,把和自身不同的文明视为落后、异类、对手甚至敌人,把世界文明的本质关系理解为文明的冲突。

  直面现实、开眼看世界,是思想变迁、理念创新的前提。当今世界,已经深刻地成为一种多样文明、不同文明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这个已然变化的世界,亟须一种以非对立、包容性思维为底蕴的新的世界文明论,一种能够兼顾地区、国家、全球等层面,兼容地区、国家、区域、世界等共同体的新型共同体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刻反映了世界文明的新要求,标志着世界文明的新自觉。

  把握世界文明新自觉

  不断营建更为合理的共同体理念,是世界文明健康发展的知识行动论基础。反思近代以来的政治、伦理等思想史,不管是地理论、语境论、传统论、道义论还是契约论,在本质上都是共同体理论,都是对什么是合理的共同体、如何建构合理共同体的不同维度探索。这些理论或强调地理因素对共同体营建的影响,或强调周边竞争因素对共同体营建的影响,或强调共同体营建的道德、情感基础,或注重共同体营建的文化传统制约因素,或注重共同体与个体权利让渡的关系,等等。应看到,这些思想都揭示了共同体生成、维系、发展的某些特点,有的甚至对近代以来的社会发展、共同体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

  但也应明确,这些共同体理念也有一些需要注意和超越的共同点:往往以单一共同体的营建为目的,以内卷、非开放、对立为方法论基点。其所倡导的共同体价值,无法同时性地运用于共同体内部与共同体之间。比如,一些主体倡导的平等、自由、正义,只适用于其共同体圈子内部,而不适用于共同体之间。当其他共同体在交往中要求共享平等、自由、正义时,这些共同体往往会实质性放弃平等、正义、自由等理念,转而强调自身利益的优先性、至上性、首位性。这种知行不统一,使诸多共同体理论及其所倡导的价值表现出涂层性、不真实性、矛盾性。

  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层超越了已有共同体理念的方法论问题,开启了共同体理念的新阶段。

  其一,思维基础的包容性、和合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方法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思维与中国传统的和合思维。既注重尊重不同层面(个体、地方、区域、国家、全球)主体、共同体的差异性,也注重不同层面主体、共同体的互联性、共通性、共同性。一方面,不同层面的共同体内部诸要素间是一种命运共同体关系,需要有机互动以应对风险、实现发展;另一方面,不同层面的共同体之间也是一种命运共同体关系,也需要有机合作才能应对风险、共推发展、共享繁荣。可以逻辑一致地解释共同体内部与共同体之间,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特点。

  其二,理想目标的整体性、过程性。时代的发展要求人们从传统的静止、极点式思维向过程性思维、整体性思维转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所内涵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等人类共同价值,具有深刻的过程性、整体性。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中,不管是在共同体内部还是共同体之间,实现和平、发展、公平、正义等理想目标,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过程;同时,实现和平、发展、公平、正义等,需要整体性地考虑历史、现实、未来,自身与他人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条件、要素、领域。

  其三,话语同行为的一致性、真实性。当正义、自由只为少数人服务时,这种价值就沦为了一种涂层、口号、工具,失去了真实性、引领性。所说与所做、话语与行为是否一致,是人们判定一种世界观、价值观是否真实的现实标准。中国不仅在观念上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更是以“一带一路”建设等方式,真实、真诚地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话语同行为的一致性、真实性,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日益获得国际认同。

  增添世界文明新动力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文明将再次面临方向性选择。理性把握世界文明主流走向,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为世界和平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这要求我们处理好多样性与共同性、自由性与规范性、差异性与流动性等关系。

  兼顾局部发展与全局发展两个方面。命运共同体具有空间、领域、行业等丰富内涵。从地理空间看,有全球命运共同体、区域命运共同体、国家命运共同体、地区命运共同体;从发展领域看,有经济命运共同体、文化命运共同体、社会命运共同体、生态命运共同体;等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法论精髓,在于以对立统一、和合思维统筹兼顾个别与整体、自我与全局、国内与国际等层面的要素,兼顾安全、繁荣、和平、发展。

  协调发展自由与规范发展的关系。近代以来,人们往往更为强调以个体为导向的权利,强调自由对激活创新、推进发展的作用。但反思近代以来人类发展史、世界文明史,不难发现,发展与创新从来都是在自由与规范的同时作用下进行的。自由是规范基础上的自由,规范是自由基础上的规范。整体有序才会有要素自由,要素规范运行才会有整体有序推进。从具体语境出发,保持自由和规范的弹性张力,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重要意义。

  统筹机遇共享与风险共担的关系。世界在不断发展、繁荣的同时,风险性、不确定性也在增多。发展可持续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在共享成果和机遇的同时共担风险和成本。从世界文明的整体进程看,没有不同主体、共同体之间在风险与效益配置上的总体均衡,发展必然不可持续。推进地区、国家、区域、国际等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合理化,实现发展机遇、发展风险的合理共享、共担,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一个鲜明特点。

  处理交流互鉴与自主发展的关系。文明多样性的生成聚集、交流互鉴,是世界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而文明多样性的推进,依赖于不同文明体、共同体内生发展、自主选择的能力与活力。只有诸多文明体、共同体都具有内生发展能力、自主选择权利,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不断推进本土创新、建立本土规范,世界文明多样性才可能持续推进,多样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才会有扎实基础。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文明多样性与文明自主性的关系,既注重双向开放,也注重对共同体自身发展要素、发展动力的积聚与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