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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福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发稿时间:2019-12-26 12:47:13   来源:中国改革网  

  【编者按】:12月21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不忘改革初心、牢记改革使命——中国改革(2019)年会”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本文为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孙福全的演讲内容,未经本人审核。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这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有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性,特别讲到科技领域的改革也是最需要改革的领域。

  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和成熟,只有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才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核心作用。

  一、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内容,在宏观层面主要是两个体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是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在微观层面,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的机制,是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和激励机制。

  举国体制大家并不陌生,两弹一星、一汽建设都是依靠举国体制推进的。新型举国体制“新”在: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节下的举国体制,需要运用计划、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它的实施主体不仅包括公共部门,还有私人部门;它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民间资金。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新型举国体制是社会主义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一种制度优势。

  现在我们搞市场经济为什么需要新型举国体制?这是因为,一些重大科学项目的实施不仅存在市场失灵,而且存在组织失灵,离开政府的组织很难去实施。因此,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有必要采取新型举国体制。需要说明,竞争领域的科技项目一般不适用新型举国体制。

  新型举国体制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什么情况下适用新型举国体制?我有三条对策建议:1、界定新型举国体制的运用范围。新型举国体制只有在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不要把新型举国体制的作用扩大化;2、运用新型举国体制要注意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有机结合。运用新型举国体制并不意味着政府大包大揽。政府部门应遵循国际规则,根据重大科技项目的性质发挥不同功能;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要完善管理模式,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和项目监理制,对于具有产业发展前景的科技项目采取项目法人制。

  二、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管理导向、计划导向、评价导向

  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管理导向。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完善的创新生态系统,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成需要包括市场、金融、教育、文化等多个因素,是系统工程。创新生态系统的十大支柱包括区位、基础、教育、人力资本、市场、金融、服务体系、体制机制、政策引导、文化。首先要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推动管理导向向服务和治理转变。要培育创新型文化。中国文化对创新有双重影响,有阻碍创新的一面,也有促进创新的一面。我们要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就显得非常重要。科技和教育是分不开的,要改革教育体制,促进应试教育向创新教育转型,把创新教育贯穿到教育全过程。

  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计划导向。2014年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把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几项计划整理成五大类科技计划,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其他人才专项。这一改革有利于避免项目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和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有利于解决研发成果和需求脱节问题。改革带来的弊端是,根据专家们的反映,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当前,我国科技的原创性不足与基础研究薄弱和关键技术缺乏有很大关系。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对策建议是:一是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原创导向。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激励支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科技力量,抓紧部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二是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在战略必争领域占领制高点。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卡脖子”问题。调整优化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强人工智能和新一代移动通讯等战略性技术的前瞻部署。

  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评价导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评价机制,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形成中国特色科技评价体系。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以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评价工作“一刀切”,不考虑评价对象的特点;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现有的评价制度没有完全落实。

  我的对策建议为:一是坚持实施分类评价,根据不同类型项目、机构、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二是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既要看数量指标,更加强调质量指标,既要看增量,也要看存量;三是建立规范的评估制度,明确评估主体,确保现有评估制度落实。实施第三方专业化评估,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

  三、建立企业主导技术创新的机制

  科学主导创新,知识创新的主体是高校、科研机构,而技术创新一定是企业。现在的问题是,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强。《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8年世界最具创新力企业百强榜显示,美国有51家企业上榜,中国7家企业上榜。日本经济新闻社与日本一桥大学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发布全球主要企业“创新力”排行榜显示,阿里巴巴集团是唯一进入前十名的中国企业,其他进入前十名的企业都来自美国。有一组数据充分说明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水平:中国汽车产量占世界三分之一,合资品牌利润外方占80%;机床产量占世界38%,而高档机床95%要靠进口;造船吨位占世界40%,但是造壳为主;钢产量占世界的52%,但是圆珠笔钢球要进口;苹果手机几乎都在中国生产,但是利润分配为,美国50%,日本30%,韩国10%,中国3.63%。这中情况与我们企业研发投入比重很低有很大关系。我们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投入的比重只有1%左右,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此外,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不够。存在的问题还是三多三少:行政主导多、市场主导少,形式合作多、实质合作少,项目合作多、战略合作少。

  如何解决问题,我的对策建议为:一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决策;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科技项目。

  二是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明确产学研等不同主体的定位,找准合作的切入点;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主体融通创新,形成创新生态链;深入推进职务发明成果所有权改革,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以利益机制为纽带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产学研开展战略层面的深层次合作,如联合设立研发中心、研究院、组建技术创新联盟等;建立更加开放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开展国际产学研合作。

  三是完善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和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激励机制。我们激励不足是非常大的问题,这方面确实做了很多改革和探索。探索更加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成为亟需破解的问题。对科研人员选拔任用、出国交流、兼职、离岗创业等实行有别于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政策,现在出国交流不受岁数的限制。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科研人员收入与创造价值联系起来。中央、部门和地方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各类科技人才发展。深入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一大批高水平创新人才竞相涌现、活力迸发。截至2016年底,我国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65.11万人,其中十八大以来的回国人数占70%。

  这里面的突出问题是: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稳定支持的比例较低,这也是很多科研机构普遍反映的问题。有一次我和中科院技术研究人员座谈,他们说他们所里80%的经费靠项目和课题争取,我听了以后感到比较吃惊。财政科技项目经费除少量用于绩效支出的间接费用外,不能用于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对科研单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这些方面还需要改革。

  我的对策建议为:增加对科研机构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公益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比例;探索与我国现阶段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比如,设置弹性工资总额。科研项目经费中按照一定比例列支工资支出,提高科研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