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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股份制:城中村改革的探索

发稿时间:2011-08-21 00:00:0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作者:尚馥娟 葛继中 闫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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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也是一次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再分配。在村民变市民、村委会变居委会、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变股份公司的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是一个焦点问题。石家庄市裕华区在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大胆尝试社区股份制改革,破解了许多利益矛盾和社会问题,为城中村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保证,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为居民以股东身份分享城中村改造收益提供制度保障

    ■改革难点 在城中村,集体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与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形成了鲜明反差。集体资产带来三个问题:一是集体资产“家底不清”;二是集体资产“归属不明”,名义上归全体村民所有,实际上还是少数村干部说了算;三是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不公”,“大锅饭”的分配方式造成村民之间新的利益矛盾。

    ■实践探索 裕华区从社区股份制改革入手,以大马村为例,实行改制“四步走”:一是清产核资,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二是折股量化,把资产量化为20968股,配发到2184个村民手中;三是成立大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运营集体资产;四是股份分红,从2007年起,大马集团根据运营收益开始分红,持有满股(10股)的股民一年分得红利5000元。

    ■改革成效 大马村改制的意义在于:集体资产的家底摸清了,减少了群众的猜疑和误解;产权关系明晰了,村民由概念上的主人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股东;分配关系理顺了,由传统按人头分配的“平均主义”,变为按股分红,同股同利,多股多红,实现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统一。

    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集体资产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改革难点 城中村改造,带来资金集聚、项目集聚和产业集聚,它在为集体资产带来“倍增效应”的同时,也对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城中村干部,对庞大的集体资产驾驭能力不足,或畏首畏尾,或盲目投资,更有甚者,把集体资产当成“小金库”,造成集体资产跑、冒、滴、漏。

    ■实践探索 裕华区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村办企业,从组织框架、规章制度等方面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率。怀特集团是一家固定资产超过60亿元的村办企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提高了怀特集团决策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如今,怀特集团董事会每年要向股东大会做业绩陈述,集团的重大项目、开支、人事变动都要首先征求股东代表的意见,监事会对公司的经济活动特别是财务状况全程监管。

    ■改革成效 怀特集团通过改制,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清楚、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市场主体,改制后的怀特集团保持着高投资、高产出、高回报的发展势头。与此同时,村民们与集体结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股东关心集体经济发展的热情更加高涨。

    以股份为纽带,通过资本联合与资本扩张,实现扩大再生产,把集体资产“蛋糕”进一步做大

    ■改革难点 土地级差收益是城中村改造的内在动因。城中村在出让土地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土地被大片开发后,村集体失去发展空间,收入渠道单一,村民的就业、医疗、养老、物业等问题无依无靠,等等。裕华区提出,村民回迁并不是城中村改造的“终点”,要激活并壮大集体经济,在盘活存量资产与增量资产的基础上,培育城中村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实践探索 2002年,大马村得到了2亿多元征地补偿款。村民要求把这笔钱分光吃净,不分将导致干群关系对立;分掉等于把集体资产掏空。裕华区提出,变货币形态分配为价值形态分配,把资金留在集体,把股份分给村民。这2亿元带来了巨大收益:2006年11月投资建设“大马庄园”,2009年10月村民全部回迁;2009年5月开发建设总面积72万平方米的“藏龙福地”地产项目;2009年6月建设绿色无公害养殖基地;2010年1月参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在三亚置地60亩,建设大马(海南)度假村。

    ■改革成效 股份制改革为村集体把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以资本联合实现扩大再生产,开辟了有效途径。截至2010年底,大马集团已拥有子公司6家,形成了房地产、商业、农业、旅游等多个业态,固定资产58亿元,集体经济纯收入1.2亿元。

    重新划分村党总支、村委会、股份公司的职能,破解基层政权“两张皮”问题

    ■改革难点 “两张皮”是关系基层政权和谐稳定的一个大问题。一些村的“两委”干部,争权夺利,表面上争的是“政治主导权”,实际上争的是“经济主导权”。

    ■实践探索 裕华区通过股份制改革,把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从村委会让渡到股份公司,从而形成了基层组织新的职能划分——党总支管党务,居委会管社会事务,股份公司管集体资产。

    ■改革成效 集体资产法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最大限度地保护了集体资产的安全性。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进行任免,不受三年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影响,避免了因人事变动造成的“短期行为”,保证了股份公司决策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结 语

    石家庄市裕华区的经验告诉我们,城中村改造,是一场全面的改造,制度创新必须与经济发展同步。股份制改革为裕华区城中村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它的制度先进性,必将在集体资产不断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得以体现;它的制度优越性,必将在民生幸福、社会和谐的实践中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