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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应对突发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卫生监督策略

发稿时间:2020-11-04 14:49:48   作者:鲜玉英

  【摘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一场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针对本次疫情发作的特点,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采取了针对性的应对疫情策略,为疫情防控胜利提供了基本的有效保障。

  【关键词】西吉县;新型冠状病毒;卫生监督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2020年1月17日开始,根据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西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积极响应西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号召,坚决听从西吉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度指挥,全部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参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疫情防控,第一时间进入备战状态,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这场严峻而以紧迫的阻击战中,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基本情况

  西吉县地处宁夏南部山区,隶属固原市行政管辖,辖区总面积3130平方公里,辖4镇15乡、295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总人口49.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2.5万人,回族28.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8%,是宁夏人口第一大县、回族聚居县。全县有248家公共场所,其中住宿场所57家、公共浴室11家、美容美发场所159家、游艺室8家、音乐厅3家、商场6家、书店2家、候车室1家,影剧院1家。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肆虐,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需要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疫情监督检查,存在工作人员短缺,工作压力大的基本情况。

  二、应对疫情的基本策略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卫生监督职责和疫情防控需要,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全面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技术规范指导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宣传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因此需要坚决杜绝人员聚集,外出人员必需戴具有防止传染的口罩,公共场不符合营业条件的必需暂停营业。根据疫情突发的实际需要,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对辖区内248家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式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对营业人员讲述公共场所需要应对疫情需要基本措施,并张贴宣传公告,下发疫情防控手册,确保营业人员能够完全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的必要性和基本措施。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宣传彩页等进行无差别式全面全民疫情防控宣传,让全县所有群众都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常识。

  2、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规章制度

  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是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基本途径,为了有效提高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力度,针对公共场所的特点,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基本规章制度。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建立卫生管理档案、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按规定对顾客用品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是否合格、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水质自检、供水人员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供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二次供水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对公共场所理发工具、毛巾等与顾客接触的物品进行了采样,商场采集室内空气样本,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储水池等进行采样。根据不同的公共场所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卫生监督规章制度。

  3、加强公共场所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检查

  为了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部分公共场所必需正常营业以供给群众的正常生活需要,因此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疫情防控的重点就要针对这些正常营业的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检查。

  3.1公共场所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监督检查基本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公共场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自2020年2月26日起成立督导组,对美发、超市、园区企业、农贸市场、学校等经营场所等进行督导和检查,从严从实抓好这些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中,执法人员按照《西吉县关于有序开放恢复部分公共服务和营业性场所的通告》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县城、乡镇部分复工复产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部分复工复产的公共场所个人防护、人员信息登记、体温设备及检查记录、公共物品消毒及记录等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中对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落实到位的场所、卫生监督员结合卫生专业优势,对如何配置消毒液和使用以及公共物品重点部位消毒进行了现场指导培训,卫生监督员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讲解人员体温检测方法以及发现异常体温如何处置,并且对理发、超市、园区企业、农贸市场等复工复产人员防护、健康检测、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要点要领进行指导。对场所过期(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无),没有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无体温信息登记、场所人员聚集、不佩戴口罩、场所卫生脏乱差的,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清理并下发督导意见书。据统计,2020年2月26日至3月9日,共监督检查美发139家、超市6家、园区企业18家、农贸市场2家、汽车站1家,下达卫生督导意见书166份,责令整改的场所17家。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卫生监督员加大政策和法治宣传力度,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做好行业自律,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普及个人防护知识,提升员工自我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

  3.2进一步采取抽检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宁卫办发〔2020〕142号)要求,结合西吉县实际,2020年4月24日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联合西吉县疾病控制中心启动2020年随机监督检查、采样检测工作。2020年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启动,出动一辆监督采样车,相关监督员3名,3名卫生监督人员,疾病控制中心采样人员1名。共抽检公共场所264家,其中宾馆12家,候车室1家,美容理发店28家,洗浴场所2家,商场6家,游泳场所1家,二次供水单位4家,生活饮用水1家。通过本次抽检,有效监督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实效性。

  4、积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020年度1-6月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2020年本辖区内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34家,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234家(包括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实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29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为97%。其中,卫生监督量化住宿场所56 家,A级 1 家,B级 2家,C级 53家;卫生监督量化美容美发场所 154家,A级 3家,B级 3家,C级 148家;卫生监督量化洗浴场所 11家,A级 0 家,B级 1 家,C级 10家;卫生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公共场所40家 。

  5、严格卫生监督行政处罚

  2020年1-6月份在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和社会举报中,立案查处9起公共场所卫生违法案件,理发店6家,足浴店1家,美容院1家,书店1家,处罚事由中4家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分别给予罚款1起1000元和3起500元,1家未办理个人有效健康证明,按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给予罚款500元,4家理发店消毒设施不全,按简易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给予罚款50元。9起违法案件均自觉完全履行。

  三、小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关系到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这场疫情影响面广,扩散迅速,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在疫情防控期间,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整体状况良好,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意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于促进西吉县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水平的整体提升提供了必要基础。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卫生健康人员必须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着力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疫情一日不解除,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要求就不能变。(作者单位: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