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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积极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等4则

发稿时间:2016-09-19 12:56:48   来源:gaige183 地方全面深化改革  

大竹县积极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大竹县确定在鹏程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有效破解散户资金不足、建设规模小、发展意愿不强等问题,通过辐射发展秦王桃1.26万亩,带动农户9238户共同增收致富。
 
一、主要做法
 
一是择优试点主体。依托运行规范、带动力强、产业发展好、信誉度高、资金互助需求旺盛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竹县鹏程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筛选88名积极性高、经济条件好、风险意识强的社员为发起人,组建互助社,募集资金580万元。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建立信贷管理制度,将88名股东分为5个信用等级,按星级递减可贷10万元到2万元的上限额度;建立信用等级奖惩制度,对信用等级高、还款及时的给予降息等优惠,对信用等级低、恶意拖欠的实施加息、取消贷款资格等处罚;建立贷款联保制度,由联保小组签订担保协议并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回收;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控制信用贷款的风险;建立定期监测制度,自上而下把控互助社运营情况。落实审查制度。县金融办、工商局等部门对社员资格、管理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严格论证和审查。落实托管制度,县政府金融办、县信用联社与汇鑫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签订了资金托管协议,将资金托管在农村信用社,确保互助资金营运安全。
 
三是创新保障机制。改革贷款办理制度,简化办理程序,实现贷款1小时办结,资金融通成本低、效率高、无障碍的优势充分显现。创新利益保障机制,采取推动社员发展经济、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加快资金流转等措施,实现社员年收益率达4%以上。社员因特殊情况退股的,仍享有高于银行利息30%-50%的收益。创新利率导向机制,制定生产性贷款利率0.81%、生活性贷款利率1.5%两个档次的利率收取标准,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二、基本成效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聚集了生产要素。截至目前,该社累计发放贷款99笔1173万元,其中支持家庭农场12户、专业合作社8家、种养大户10家、个体农户69户,有效解决了一家一户一两亩桃树难以增收,散户资金不足、建设规模小、发展意愿不强等问题。
 
二是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大竹鹏程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靠资金互助强化 “五统一”模式和“供销+生产+资金互助”、“社员+资金互助+工厂” 的综合合作模式,实现销售收入5000余万元,社员共同出资建设的桃醋加工厂实现年产值500余万元。
 
三是形成良好信用环境,促进了乡风文明。互助社通过建立严格的社员筛选制度、贷款担保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同地区内的成员相互监督制度,把贷款社员的个人人品、社会评价作为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提高了贷款者和担保人的风险意识,促使贷款者按期偿还贷款、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自互助社组建以来,无一笔不良贷款。(来源:四川省委改革办  编辑:文武)
 
神木:抢抓深化改革机遇 激发非公经济活力
 
今年以来,神木县抢抓全面深化改革机遇,围绕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工作部署及重点领域,积极落实中省市县稳增长措施,建立企业分层分类管理和服务机制,千方百计拓市场,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的审批、资金、环评等问题。进一步在简政放权上下功夫,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市场,继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灿烂的阳光、更加滋润的雨露、更加适宜的土壤。
 
一、优化“四大机制”,搭建银企贷款、担保风险分担、资产重新配置、企业信用增进的平台。
 
一是优化银企贷款的联系机制。打造“政企银”铁三角,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每季度组织金融机构与非公企业开展融资交流、项目对接、现场服务等活动,尽可能满足民营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为非公经济发展输血、充电。二是优化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对于有资产可挖掘的担保企业,协调银行转贷时,对原担保关系进行置换,让好的企业从担保链中脱离出来,使担保化繁为简。对于质地好的担保企业,先予以代偿再对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债权银行按保证企业的代偿责任金额增加相应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拉长还款年限。三是优化资产重新配置机制。通过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股权转让、退二进三等方式,形成新的资产,阻断风险蔓延。剥离非主营业务、非核心资产,快速回笼资金,确保主营业务正常经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源整合,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四是优化企业信用增进机制。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助保资金”,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兜底,增进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深入实施“构建诚信,惩戒失信”行动,对逃废债企业和主债务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二、落实“四项制度”,营造政令畅通、平等竞争、公开透明的非公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非禁即入”制度并细化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落实非公经济行业准入的“非禁即入”这一基本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不设任何限制,并制定各行业的详细标准和进入细则,使“进入”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落实以结构性减税为核心的相关优惠制度。对新成立的非公企业,在企业税收等方面给予免征、减征和返还。三是清理一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整合各部门专项资金,集中力量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用于非公企业建设补助,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落实一视同仁的土地使用制度。完善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各项工作制度、运作程序和监督检查机制。实施建设项目用地“会审联办”制度,及时快捷地为非公企业服务。对已批未建的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把闲置土地重新出让给非公企业。
 
三、强化“四个引导”,培育集群发展、差异竞争、管理规范、人才聚集的非公经济产业体系。
 
一是强化县域产业布局引导。引导各地根据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等条件,结合省市对我县的产业定位和特殊支持政策,打造具有各地特色的以同类产业区域性集聚为特点“块状经济”。二是强化园区产业布局引导。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建成园区中,配套建设相关产业体系,开发煤炭下游产品,对每个园区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做大做强园区品牌。三是强化产学研合作引导。协调组织非公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行业技术服务智囊团,解决单个非公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四是强化非公企业人才素质提升交流引导。依托“人才培训工程”和“工商联、商会培训计划”,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开展大规模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创业小老板培训,提高他们在现代市场经济、创新思维、全球战略、企业文化创建、企业管理、投融资等方面的知识,逐步改善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结构,畅通人才成长空间。
 
四、实施“四项工程”,形成品牌引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创新驱动的非公经济产业体系。
 
一是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围绕神木煤炭、兰炭、小杂粮等主导产业及特色产品,开展品牌培育创建工作,通过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及产品进行跟踪评估分类,对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和法人代表无负债非公有制企业,加大企业品牌的扶持培育力度。二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围绕大企业集团的产业体系,打造一批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的小微企业,形成产业体系多元化。三是实施高科技企业培育工程。依托神东、国华、陕煤等中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带有引领示范效应的高科技企业。四是实施特色企业培育工程。围绕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平台和我县特色传统产业,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利用特色资源,推动企业由资源型向创新型转变,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促进传统产业扩大规模、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来源:陕西省榆林市委改革办  编辑:文武)
 
曲靖市:努力闯出跨越式发展之路,经济体制改革活力迸发
 
自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曲靖紧紧围绕省委对曲靖提出“在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中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战略目标与现实任务相结合,一手抓改革方案的制定、一手抓改革举措的落实,积极探索体现曲靖特色的全面深化改革之路, 农田水利综合改革、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中介超市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等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前,改革工作呈现多极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初见成效的良好态势,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改革举措往前排,以“狠抓落实年活动”为载体,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聚焦发展重点,统筹谋划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活力迸发。
 
一是实施稳增长改革举措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了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14条、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21条、扩大对外开放10条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大权力削减力度,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减率达50.9%,全面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制定并公布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一份清单管边界”。开展市场监管改革,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程的监管体系,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三证合一”全覆盖,与全国同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企业“红黑榜”发布制度,并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登记系统为基础,在全省首家搭建了“信用平台”,实现市直43个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为投资创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去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5.1万户,同比增18.7%,今年1至5月全市内资企业、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分别同比增12.75%、15.63%。
 
三是探索金融助农改革
 
积极探索农业产业与金融有机融合的切入点,选择马龙龙腾公司作为试点,率先探索建立由农业部门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由县政府颁发经营权证、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抵押贷款的金融助农新模式,率先在全国发放了第一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目前已全面推开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先后向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3.3亿元。率先在全省开展活体牲畜抵押贷款试点,发放了全省首笔活体牲畜抵押贷款200万元。开展金融培育发展试点、金融扶贫示范县、“三农”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成功发行第一支中小企业私募债,引进商业银行3户,2户企业在“新三板”、1户企业在“新四板”挂牌上市,实现了零突破。成立全市第一家乡(镇)金融服务站,向农户及小微企业贷款15笔,贷款金额403万元。
 
四是打破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垄断
 
面对中介服务存在行业垄断、收费偏高、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推进中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市级“中介超市”,引进省内外121家中介机构入驻,进驻事项17类184项,市、县两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已建成运行,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半月谈》杂志对此作了专题宣传报道。
 
五是探索农业水利改革新路
 
为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难题,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完成了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农田水利改革试点项目和中坝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现了群众增收、企业盈利、政府节水三方共赢,得到了汪洋副总理的高度评价,为全国、全省水利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认真落实“做大做强社有企业、打造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等改革措施,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监事会工作、社有企业发展等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行业综合业绩考核位居全省第二,2个县级供销社被供销总社表彰为全国百强供销社,8个基层供销社被供销总社表彰为标杆基层社。
 
七是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抓住云南省唯一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地级市综合试点机遇,启动推进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的城市道路改造、南盘江保护等十大工程; 稳步推进规划审批开放式决策和“五合一”流程试点,建制镇示范、强权扩县试点, 师宗县“多规合一”试点,以及马龙县、师宗县以PPP模式开展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改革试点等工作。修订《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制定实施14个配套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体制。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4.58%。
 
八是搭建开放载体
 
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开展产业招商项目联合评审制度;有序推进曲靖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平台和载体建设,目前已出台申报方案,完成了选址工作。加快电子商务改革,实施“互联网﹢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计划,全市电商销售额位居全省州(市)第二。建成曲靖电子商务创业园,目前入驻商家达189户,1-5月预计实现网上销售收入2.5亿元。同时供销合作社、财税等经济领域的改革也稳步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来源:云南省委改革办  编辑:文武)
 
滨州市探索建立重大敏感案件调处新机制
 
近年来,滨州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有效化解重大敏感案件,不断创新重大敏感案事件调处机制,初步形成了一条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司法行政实施、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调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新路子,有力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一、选准权威“经纪人”,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公信力、决策力。
 
重大敏感案事件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互不信任,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亟需有双方共同认可的“经纪人”从中协调。党委政府领导调处矛盾纠纷,无论在公信力、决策力,还是执行力上,都具有独特的优势。党委领导调处案件,关键做好“四抓”:“想抓”,敏锐察觉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调处社会重大敏感案事件。2014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蹲点调研之际,20余名市级领导干部分别包案化解一起重点案件,深入研究化解方案和完成时间表,充分发挥了党委领导的“经纪人”作用。“敢抓”,主动牵头协调“骨头案”、“钉子案”,市领导干部带头主动向重大敏感案事件“亮剑”。“善抓”,快速梳理、灵活处理、区别对待、迅速决断。在调处滨州两公司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中,善于抓住化解关键点,促使双方就项目后期建设及资金偿还达成共识,使案件调处思路更加清晰,化解工作进入了良性轨道。“常抓”,每起重大敏感案事件,经常是针对某一纠纷反复协调10余次。要求领导干部在调处案件过程中具备必胜的决心、超常的耐心、坚韧的恒心。
 
二、用准法治“压舱石”,在法律框架内良法善治提高调处实效。
 
法治是社会最大公约数。依法调处矛盾纠纷要以立法精神为指引,以人民利益为导向,把问题的解决始终控制在法律框架之内。一是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如,滨州市出现一起调处酒店承包人严重违约的案件,在处理的过程中,经积极引导,出租方、酒店装修施工人员等均依法按程序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租金、装修费等费用。两级法院均已依法作出判决,并进入了执行程序。二是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矛盾的解决、诉求的实现,都应当纳入法律轨道。针对部分上访人员多次“进京非访”,市公安部门果断依法处置,增强了震慑力。三是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滨城区人民法院在调处酒店承包人严重违约的案件中,查封原酒店涉案财产后,主动对相关债权人以法释理做工作,积极引导债权人对涉案财产申请评估、拍卖,并对相关费用予以减免,最大程度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三、抓准案件“牛鼻子”,群策群力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每一起重大敏感案事件,需要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多措并举抓准关键问题。一是凝聚合力,注重多管齐下。在调处某两公司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中,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市公证处以及相关金融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履行职能。通过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优先关注和支持项目后期开发建设等措施,确保了工程进展顺利。二是善用巧力,找准杠杆支点。在调处两公司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和解的最大难点就是互不信任。工作组在调处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先由一方依法申请法院查封保全涉案楼房。此举使双方吃下“定心丸”,有效缩短案件调处时间。三是发挥内力,及时趁热打铁。在调处过程中,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新性,敏锐察觉案件化解苗头,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并赴涉案工地现场调研,有效推动案情进展。
 
四、立准调处“主心骨”,按照既定思路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重大敏感案事件,关键是正确处理司法手段与其他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案件调处方,通过案情了解、初步协调、综合研判等前期工作,形成一套既能妥善化解矛盾又能达成共赢的调处方案。在后期协调中,案件调处方应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坚持按照既定调处方案,避免出现原则性分歧。确定“调处思路”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有利于服务大局。调处案件“一盘棋”思想。在调处某商贸城延期交房一案中,调处方积极协调法院变更查封标的,限时督促开发商制定付款计划。既依法维护购房业主的权益,又统筹兼顾开发商正常运转。二是有利于案结事了。调处案件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如处理某国有企业改制案件,按照“争取大多数、孤立极少数”的原则,从妥善解决上访人个人诉求入手,对不同诉求逐一调查、区别对待、灵活处理。三是有利于社会稳定。调处案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在发包方与承建方矛盾引发业主上访一案中,按照“前期工程纠纷以法院判决为准,后期工程款支付由第三方工作组介入”的思路,促使项目及时复工,消除业主恐慌心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来源:山东省委改革办编辑: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