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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皖两省创新开展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改革实践

发稿时间:2019-12-03 15:29:40   来源:浙江省淳安县财政局   作者:叶方鹏

  为协调好新安江上下游高质量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高标准保护千岛湖优质水资源,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示范,浙皖两省通力合作,2012年正式启动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亿元对赌水质”的制度设计,开创了跨省流域治理的“新安江模式”。按照高锰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四项指标前三年浓度均值为基本限值,测算补偿指数P值,核算双向补偿资金,探索共同治理机制,若P≦1,则浙江省支付一定的资金给安徽省,专项用于新安江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水环境保护治理,积极探索上游“造血”发展、产业振兴、生态安全保护新模式;若水质超标,安徽省需补偿一定的资金给浙江省。截至目前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已实施三轮。第一轮(2012-2014年):试点资金1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亿元,浙皖两省每年各1亿元;第二轮(2015-2017年),试点资金由15亿元增加到2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三年9亿元,按4亿元、3亿元、2亿元退坡方式补助;浙皖两省每年各2亿元;第三轮(2018-2020年),试点资金12亿元,浙皖两省每年各出资2亿元。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改革开展以来,自觉保护、全民保护的生态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考核机制、“河长”管理机制等新机制的到有益实践,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优良,浙皖交接断面街口水质保持河流Ⅱ类标准;千岛湖湖区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Ⅰ类标准,在全国61个重点湖泊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