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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贷导向调整需多部门配合

发稿时间:2011-11-15 00:00:00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作者:丁 浩 丁怀寿

  2011年,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银行业采取了提高首付与住房贷款利率的措施,并实际减少了住房贷款的配额,采取了银行可采取的一切措施参与房地产调控。但由于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银行只能采取“摸石头过河”的办法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采取的措施并不完全具有针对性,效率在目前来看并不高。提高银行业参与房地产调控的效果,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

  中央企业退出房企措施真正得到落实。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无可争议。中央企业以国家信誉信担保,参与国家的各项经济活动。近几年来,中央企业不务正业,参与房地产业,屡屡拿地,并频现“地王”。2010年初,中央要求中央所属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一年多过去了,中央企业并没有都退出房地产业务,有些企业还在扩大房地产业务。由于中央企业集中在房地产业务,其他企业也只能效仿。因为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回到主业,其他企业才会进行转向,转至与其相配套的生产,中央企业生产不足,直接导致其他企业的生产不足,对于银行业来说,也就是其他行业的贷款有效需求不足。只有这样,银行业才会有压缩房地产贷款的动力。

  全国房地产交易系统尽快推出。银行业目前对企业、个人信用判断的基础是征信系统,包含企业在银行的欠债信息和其他的相关信息,金融部门有充足的依据判断企业的资金状况,而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由于大量的隐形负债,如中小企业的民间集资,个人的自然人借款,等均无法判断。假如个人资金实力很好,信誉也很好,在本地有住房等,一般来说,个人借贷风险不大,但如果个人在外地有大量的房地产投资,也许因为投资时机不恰当,导致个人破产。从宏观上讲,目前,金融业对房地产业的判断是盲目的,如优惠利率政策,宏观调控中信贷杠杆作用的发挥,房地产业的金融政策,均脱离了商业化的范畴。如个人住房贷款等打7折、8.5折,有没有依据?住房信贷发展已有10多年的时间,房地产贷款的政策都千篇一律,没有阶段性特征。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在2009年盲目发放,2010年就成为心腹大患,短短一年时间,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与房地产交易家底不清,数据不明,决策盲目,是分不开的。

  祭出房地产投资的刹手锏,加速进行保障房建设,改善住房供给结构。从供给角度,对应多层次的需要,进行多层次的供给。社会保障房这部分由政府主导,主要供给低收入人群,需要政府部门的扶持,解决住房问题。这房子属于保障性住房,不需要建设在黄金位置,不需要很大的面积,唯一要求质量达标,价格低廉,并保证中等偏低收入者买得起,低收入者租得起,让居民在住房问题上不恐慌,有计划地解决居住问题,特别是刚工作的青年和进城的农民工。今年的“两会”把房地产定调为民生问题,这说到了房地产问题的根本。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地方政府入手,把居民生活质量当作重要的考核指标,将住宅空置率和居民住房满足率作为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地方政府在政策导向上,不再作为房地产商的“帮凶”。在任期内,居民住房重要任务得不到改善的,居民住房问题解决过程中造成居民负担过重的,党委、政府部门下一任均不得提拔,造成民怨时进行问责。只有动真碰硬,才能够真正把房地产调控工作抓到实处,才能千方百计地把保障房建设起来。

  加快房产税制建设进程。目前,房产税可以说是唯一解决住房空置问题的重要环节,如果住建部门实现联网,可以很快查清每个居民的房地产持有情况,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个人名义持有大量商品房待价而沽的情况,也可以查1个家庭占有多套住房的情况,为税务部门提供征税基础。国务院应责成住建部门在短期内实现房地产交易市场联网,为国务院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责成税务部门加快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设,解决房地产资源的浪费问题。大量的住房空置,是社会资源的浪费。对这种浪费,要征收惩罚性税收。同时,对豪华公寓征收税款,如人均面积超50平方米的部分,目前,台湾地区征收奢侈税,对房地产业调控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