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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昌彦的学术思想及其对中国改革的影响

发稿时间:2017-09-08 13:51:04   来源:中国改革网   作者:黄少卿

  国际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因患肺疾而突然辞世,这个消息令中国经济学界的不少学人感到惊愕和难过,不仅因为青木教授作为一个理论大家曾经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经济学界,更是因为他的不少观点和主张,为中国的经济改革给出了恰当的分析框架和工具,从而帮助中国经济学界思考如何避免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政策误区。本文试图对青木昌彦教授的主要学术成就,尤其是他倡导发展的比较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 Analysis,CIA)范式的核心思想进行总结,并且对他在中国经济改革政策方面曾经产生的影响给出一些评述。

  一、主要学术经历与成就

  在东京大学读书期间,青木昌彦曾经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产生过浓厚兴趣,阅读过包括《资本论》在内的一些经典著作。研究生期间,他自学数理经济学,接触到两位现代经济学大师阿罗和赫尔维茨合写的一篇讨论资源配置机制的论文,随后,他来到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追随赫尔维茨从事机制设计理论的学习,从此走上现代经济学研究道路。

  赫尔维茨日后凭借开创了“机制设计理论”而获得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和新古典经济理论把市场机制视为给定前提来展开分析不同,该理论只是把市场机制作为多种可选的资源配置机制的一种。早期机制设计理论强调,给定社会目标,最优的资源配置机制一定是对信息要求最少的,即最具有信息效率的机制。博士学习期间,青木主要研究了当存在外部性和规模经济等导致市场机制不起作用的环境下,计划和组织机制是如何进行资源配置的。

  1968年,在阿罗的推荐下,青木博士毕业后来到斯坦福大学任教,在那里继续用数理经济学方法从事机制设计理论研究;一年后,他随阿罗转聘到哈佛大学,旋即又受聘为日本京都大学副教授。在日本期间,他用日文撰写了第一本著作《组织与计划的经济理论》,该书“归纳总结了机制设计理论当时的发展成果,认为要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仅凭价格机制是不够的,还需要与组织、控制等数量调节机制相结合”,在书中,青木把这个理论运用到分析处理环境污染等公害问题上。由于当时正是日本的环境问题逐渐成为社会政治问题的阶段,该书在日本获得了很好的评价。

  1971年,青木再次来到哈佛大学,与在哈佛访问并考虑留下任教的赫尔维茨共同主持“比较制度理论”研究班。当时赫尔维茨正在思考机制设计理论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即机制设计必须要与经济当事人“激励相容”,否则机制设计就不可能得到实施。然而,由于代表思想理论变革的阿罗、赫尔维茨、列昂惕夫等人在学术上遭到哈佛大学经济系保守派的排斥,1972年,青木最终决定回到京都大学。

  1976年,青木开始思考“经营者在维持股东和雇员双方利益均衡的情况下”,如何经营管理企业的企业博弈模型。1979 年,青木作为“富布赖特”项目交换教授再次来到哈佛,期间参加了哈佛法学院“公司治理”研究班,注意到法律与经济之间存在重要的关联性。此后他在《美国经济评论》上连续发表了两篇有关企业合作博弈的论文,以此为基础,1984年出版了《企业的合作博弈理论》一书,这是运用博弈论分析框架讨论企业组织与公司治理的一本重要著作。

  1980年,青木开始思考基于日本的文化背景和心理结构,比较分析日本与英美模式的企业制度,以及其他政治经济体制。他组织了一个研究项目,试图从信息系统角度,对日本企业的现场作业组织、经营管理组织、薪酬制度、企业集团,乃至外部的金融体系等进行全方位分析,这一次的研究成果体现在《日本企业的经济分析》一书。从此,他的研究兴趣逐渐从过去的纯理论研究,越来越多地转向对真实世界的关注。

  1984年,斯坦福大学再次聘请青木昌彦为日本研究讲座教授。1988年,根据讲课内容进行归纳整理之后,青木出版了《日本经济中的信息、激励与谈判》一书,在书中,他对美国企业和日本企业构建了进行比较的数学模型。他的分析结论是,两个国家的企业在竞争力方面相互并不具备绝对优势,由于日本独特的文化背景,日本公司的经济模式和英美公司的“标准契约模式”差异很大,但日本公司同样具有竞争力。该书为青木赢得了广泛国际学术声誉。

  大约于1990年,青木致力于开创一个新的分析范式——比较制度分析。基于此前所做的日美经济体制的比较,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是否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三者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呢?他希望超越日美的比较,从更一般的意义上来找出答案。当时在斯坦福,比较制度分析领域集聚了一大批一流学者,包括经济学的米尔格罗姆、格雷夫、钱颖一、法肯普斯;社会学的格拉诺维特、马奇;政治学的温加斯特、克拉斯纳;以及商学院的罗伯茨和麦克米兰,甚至诺思每年冬天也从东海岸过来参与讨论。比较制度分析强调,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博弈相互交织的情形下,“均衡”概念很重要,但是,要了解不同国家的博弈过程中哪个“均衡”会被选择,即为什么会出现多样化的制度模式,就必须要把博弈论的分析与关于各种制度的比较和历史信息等结合起来。在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上,青木撰写了堪称经典的《比较制度分析》一书,凭借该书初稿,1998年他获得了国际熊彼特学会颁发的“熊彼特奖”。2001年,该书的中、日、英文版本同时出版发行(2007年还出版了法文版),其思想影响力一时无二。

  从1997年开始,青木还兼任了日本通产省下设的通商产业研究所所长,该机构于2001年改革为具有独立行政法人地位的经济产业研究所(RIETI)。作为独立智库,研究所编写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分析丛书,其中,他与安藤晴彦主编的《模块时代》一书对于模块化对全球产业组织演变的深远影响进行了精辟讨论。

  近年来,青木再次把目光投向比较制度分析,他非常重视福山近期的著作,认为福山从历史的角度比较不同国家的制度发展,这项工作很重要,具有借鉴意义。青木本人也试图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比较中国、日本和韩国各自的经济发展阶段与制度演进之间的相互影响,先后撰写了“经济发展的五个阶段与中日韩制度演化”和“经济发展中的制度轨迹及其历史渊源:中日韩的比较”等文章,这些文章已成为青木教授在比较制度分析领域的绝响。

  二、比较制度分析的核心思想

  比较制度分析这个新学科,或者说新范式的出现,大体上是以1990年在青木昌彦倡导下,斯坦福大学经济系开设同名课程为标志。据钱颖一教授的介绍,开设这个学科是为了取代以前的“比较经济体制”。和传统制度学派一样,比较制度分析的研究对象是制度或体制,但是在研究工具和方法上大量运用博弈论、不完全信息经济学和代理理论。其主要的研究方面包括:一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转轨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如何才能建立使市场经济有效运转的一整套法律、规则、机构和制度,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主题。不过,随着主流经济学界认为2000年左右大规模转轨已经结束,这个主题的重要性也就淡化了。二是市场经济国家中不同体制的比较,譬如青木所做的日本和美国企业制度的比较。三是对经济组织的研究。组织作为一种不同于价格机制的资源配置机制,不但形式多样,而且广泛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对组织的研究是比较制度分析的基础理论工作。四是从历史角度看待制度的演变,这个方面有时又被称为“历史制度分析”,主要继承了诺思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所进行的经济史研究。

  相比于以前研究制度的一些学派,比较制度分析在理论上有很多独特之处,笔者将其总结为以下方面:

  第一,关于对制度的定义。不同于诺思把“制度”定义为博弈规则(包括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比较制度分析的学者把制度定义为“博弈参与者的均衡策略”。制度是博弈的均衡策略的观点最早来自于肖特,后来得到从事演化博弈论和重复博弈论研究工作的诸多学者在这两个方面的推进。在主张制度的博弈均衡论的学者看来,制度更属于“自发秩序”或自组织系统,而不是被立法者或政治家设计出来的。但是,如果把制度理解为是均衡策略,那么,博弈参与人在知道均衡之前,制度是如何对参与人的选择构成约束的呢?为了解决这个理论悖论,青木引入了“共有信念”概念,什么是共有信念呢?简单说,就是人们在重复博弈过程中形成的,对于其他参与人会怎么玩这个游戏的共同的主观认知。当共有信念在博弈过程中被反复确认之后即成为均衡策略,也就成为制度。换言之,制度是共有信念的自我维持系统。

  第二,整体制度的各项子制度之间存在互补性。现实中,人们的博弈行为会同时在多个场域发生,不同场域形成的博弈均衡策略就构成了整体制度之间的各项子制度。由于人们在每个场域的博弈所形成的均衡策略,都要建立在其他场域的均衡策略给定的条件下。换言之,各个子制度都是互为条件的,从而具有互补性和相互依赖性。这说明,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富有生命力和可以维系。这一点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世界上存在多样化的整体制度安排,因为历史原因形成的差异化均衡策略会对以后的博弈产生路径依赖效应;这一点也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一个国家的整体制度安排往往具有耐久性,哪怕它看起来已经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显得缺乏效率。因为要改变一个方面,就意味着博弈参与人在其他方面(场域)的均衡策略也要同时发生变化。而根据前面对制度的定义,均衡策略的变化是一个共有信念缓慢调整的过程。因此,缺乏效率的帕累托低劣的整体制度是可能存在并得到延续的。

  第三,制度变迁是如何发生的。如果整体制度具有内在的稳定性,那么,制度变迁又是如何发生的呢?青木认为,制度变迁要建立在认知危机之上。当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连同客观博弈结构的内部均衡结果受到的影响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制度变迁就可能发生。这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新技术创新、国家的对外开放、战争等外部冲击。而制度变迁的真正发生,需要依靠一部分博弈的参与人主动成为熊彼特式的制度创新者,即一些(或全部)参与人在策略选择上发起新的实验性选择,随着越来越多参与人适应这种新的策略选择,并将其变成共有信念,社会最终会形成新的均衡策略——即新的制度。青木认为,在这个过程中,熊彼特式的制度创新者博弈策略组合的调整等机制,能够帮助实现制度变迁。总之,制度变迁过程非常复杂,它既可能是突变式的,也可以是极其缓慢的渐进过程。

  第四,多样性的制度会长期存在。最后,人们经常会问的一个问题是,随着市场全球化等全球一体化现象的强化,未来全球的制度安排会不会趋同?青木认为,在全球范围,制度安排自组织方式的多样性会持续下去,第一个原因在于,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增加了默会知识(或称缄默知识)的相对价值,意会知识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对于博弈的均衡策略选择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地方性”制度安排将和跨国制度安排一起演进;第二个原因是前面所讲到的,跨域的各个制度安排在共时和历时上的相互依赖与关联。未来,民族国家内部的各个场域与国际交换域(全球市场)的制度安排,它们之间更可能是相互影响和共同演进的关系。

  比较制度分析的上述核心思想,对于我们理解不同国家多样化制度的存在及演变,具有极其深刻的启示作用。然而,由于国际主流经济学界对于比较制度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加上学术政治的影响,2000年以后,当年斯坦福大学从事比较制度分析的许多学者陆续离开了该校。目前,该领域只有少数学者还在坚持沿着这个分析范式展开研究,近十多年来,比较制度分析的研究几近停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感到非常遗憾的事情。而青木教授的去世,更加令人不禁对比较制度分析范式发出“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的叹息。

  三、青木昌彦学术思想对中国改革的主要影响

  青木教授对中国一直非常关注,早在1976年,他就设法来中国进行考察,由于那时中国尚未开始改革开放,他的考察基本属于无功而返。当他再次来到中国的时候已经是1994年,作为国际专家,他参加了这一年在北京京伦饭店召开的有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会议(史称“京伦会议”)。在会上,一批国际顶尖的经济学家分别就许多重要的经济学概念和转轨国家存在的政策问题展开阐述。其中,米尔格罗姆报告了“日本经济组织中的激励机制和组织结构”;哈特讨论了“转轨经济中破产程序设计”;麦金农对中国与俄罗斯的金融改革政策进行了比较;刘遵义和钱颖一给出了中国银行和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案设计;罗依·伯尔、黄佩华则重点阐述了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青木昌彦在会上做了两次主题发言,从公司治理机制角度分析了转轨经济中企业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介绍了战后日本银行和企业债务的清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可以说是现代微观经济学全面引入中国的标志性事件,从此,信息经济学、博弈论和组织等概念深入人心,其影响不亚于新古典经济学。其二,这次会议强调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建立现代公司治理,而不是走俄罗斯大规模私有化道路。与会专家认为,国企改革必须把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和债务重组结合起来,重构国企和银行的关系,而这本质上是财政体制改革问题。这些观点对于中国日后的企业、金融和财政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这次会议对于推进中国改革的重要性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

  青木昌彦在这次会议上的发言,实际上基于他主持的一项世界银行的研究课题,会议之后,该研究的成果以《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名出版了中英文书。青木强调,转轨国家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经理层或工人等内部人掌握着牢固控制权的现象,因此,如果选择私有化方案进行国企改革,从俄罗斯的经验来看,结果必然是把大部分国有资产无偿送给内部人。这种做法既不公平也未必有效率。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首先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在政府继续拥有大部分股权的同时,考虑让外部机构持有一部分股权,并且配套引入破产机制,及对银行业进行大规模改组,从而形成对内部人的外部制衡机制。青木还对于当时流行的层层控股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不过是另一种低效率的行政控制体制。二十年后,当我们重温青木上述观点时,无疑会更加感受到它们超越时代的穿透力。

  青木对中国经济改革影响的第二个方面,在于强调转轨过程中要正确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他和其他几位专家共同主编的《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书,基于东亚国家的经验,从比较制度分析的视角,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给出了一种新的诠释。相比于过去的两种理论:亲善市场论——认为大多数经济协调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而政府的作用应该尽可能限制在最小范围,譬如为市场交易提供法律基础及极少数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国家推动发展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普遍的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应该替代市场进行大规模干预,青木等人提出了“市场增进论”,即不应该把政府和市场理解为相互排斥的替代物,政府不是凌驾一个经济体系之上,负责解决协调失灵的外在的、中立的全能机构,而是整个经济体系相互作用的一个内在参与者。因此,政府政策的职能在于促进或补充民间部门的协调能力,从而克服市场缺陷,增进市场机制的力量。

  青木等人强调,政府增进市场机制的一种可行方式是创造“相机性租金”,这种租金不同于政府直接干预市场产生的“政策性租金”,也不是直接补贴,而是一种业绩导向型租金,即视市场主体的表现或市场结果而定。譬如由于专利制度而产生的发明商业化所得到的超额利润;由于增加出口而获得的政府退税,等等。相机性租金由于能够激励市场主体从事更多由于民间协调机制失灵而不足的市场活动,从而能够推动市场更快发育,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率。在书中,斯蒂格利茨等人提出的金融约束理论,是另一个通过创造相机性租金促进银行业改革和金融发展的例子。与此同时,青木同时也强调要加强对政府的问责以不断改进政府的作用机制,对于如何做到这一点,青木特别指出,政府官僚行为是内生的,必须要考虑对政府的激励因素。通过分析日本的组织演进,青木认为,尽管战时集中资源的制度设计在战后民主改革以后,与日本的企业制度形成互补关系,在日本经济赶超期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然而,日本的“官僚多元主义”对日本经济赶超后转型产生了制度困境。考虑到一个国家整体制度各个方面的互补性,并不存在简单的政治改革方案,一个国家的政府转型也应该放到特定的历史和外部环境中去考察。

  最后,在笔者看来,青木的理论思想对中国经济改革还有一个往往被人们忽视的影响,那就是青木强调,经济体的不同制度之间存在互补性而呈现为一个有机整体,这个观点对于中国经济改革战略的选择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理论参考。根据青木的理论,一个经济体的某一项或几项制度发生变革,其他的制度要么进行相应演变,要么就会与新制度不相配合,从而对整个体制的转变产生阻碍作用。因此,制度转型本质上就应该是整体推进的,虽然在实施上可以按顺序、分步骤进行,否则就会导致巨大的制度运行成本。人们喜欢用“摸着石头过河”来形容中国的改革过程,言下之意是中国的改革是干出来的,不是设计出来的。这的确一定程度地反映了中国改革过程的某些特征。然而,当我们面对今天各种制度之间的摩擦成本,尤其是日益扩大的市场机制与改革相对滞后的公共部门之间的摩擦时,难道不应该反思这种“零敲碎打”式改革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吗?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有的学者,譬如以吴敬琏为代表的整体协调改革学派,就提出要对改革进行整体部署。时至今日,中国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然而某些领域的改革依然尚未破冰,正在成为中国下一步发展的严重隐患。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忧虑。

  斯人已逝,但青木昌彦教授旺盛的理论创造力和生命力,以及为推进中国改革所做的努力及其影响,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与铭记。

  参考文献:

  1、钱颖一:《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2、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周黎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3、青木昌彦:《企业的合作博弈理论》,郑江淮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4、青木昌彦:《我的履历书:人生中的“越境博弈”》,赵银华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年。

  5、青木昌彦、钱颖一主编:《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张春霖等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

  6、青木昌彦、金滢基、奥野-藤原正宽主编:《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制度分析》,张春霖等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

  7、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编著:《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魏加宁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

  8、青木昌彦、安藤晴彦编著:《模块时代:新产业结构的本质》,周国荣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年。

  9、吴敬琏、周小川等著:《公司治理结构、债务重组和破产程序——重温1994年京伦会议》,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