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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渝:可从三方面治理上市公司“七宗罪”

发稿时间:2011-06-20 00:00:00  

  6月16日,在中小企业板监管与发展座谈会上,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指出当前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缺失的七宗罪:

  信息披露不及时;

  信息披露不准确;

  信息披露不真实;

  高送转、高派现等利润分配比较随意;

  在股东减持前释放利好,存在让大股东高位套现的倾向;

  违规买卖股票屡禁不止;

  对专心做好主营业务发生动摇。

  会上,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今后将根据公司的诚信记录,对中小板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监管,引导其进入“重诚信,讲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诚实守信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的最基本道德规范,也是公众公司必须尊守的最低生存底线。

  “重诚信,讲规范”这口号自打有股市那天就喊起,然而,并没有刹住上市公司不诚信的造假冲动,早先有江苏三友(002044,股吧)欺诈上市隐瞒事实长达5年之久;近期有绿大地因包装上市的“造假门”,胜景山河(002525,股吧)因信息披露虚假二次上会被否“被下市”等事件。

  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制假层出不穷,究其根源,无疑是资本市场一本万利的诱惑实在太大。

  在失衡或不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态下,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粉饰公司经营业绩的目的,他们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于不顾,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造假,虚构利润。

  一些中介机构为了一己之利,也视自身的职业准则于不顾,与会计造假的公司串通一气,合谋造假。

  如何才能把口号落实到实处,就是要建立上市公司的“诚信大厦”:

  首先,应夯实上市前的基石。

  这就要求监管方和承销方、保荐机构把好IPO新股上市关,不要再出现绿大地和胜景山河包装上市的质疑。

  重新审视核准制和询价制的漏洞,不要让辅导期走过场,对报批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认真核实把关,把包装上市造假圈钱消灭在萌芽中,以源头上堵住根基不牢的缺陷。

  其次,要精选建筑结构材料。

  加强“公司治理生态”,这包括:投行、注册会计师、企业内部管理人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企业“共同体”,在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态下,各个环节做到各司其职,遵守各自的职业准则,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并能相互制衡。

  上市公司还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各自的职责,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管。

  公司内部应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舞弊、预防假账的发生,把防范财务欺诈的约束机制真正地建立起来,从而杜绝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

  再次,采用“绿色环保”的装饰材料。

  重构中介机构的信用体系。

  除了对协助造假的中介机构、承销机构、保荐人应吊销执照成为市场的永久禁入者外,还应聘请公信度极高的中介机构。

  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保荐人一定要把“不做假帐”当作警钟长鸣的座右铭,在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签字时,应右手摸着财务报表,左手摸着自己的良心,像站在法庭的证人席上一样宣誓:我所出具的财务报表真实可信,无保留意见。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建立不诚信公司的黑名单,对粉饰报表,虚假陈述,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应取消其融资再融资资格。

  在我国传统儒家理论中,诚信被视为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

  在资本市场,诚信与规范已远远地超越了道德的范畴,应该成为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和持续发展的资本,而不只是一句百喊不厌的空泛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