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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官”是企业需要的人才吗?

发稿时间:2012-01-09 00:00:00  

  山西省长治县委、县政府仿照大学生村官的做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0名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长治县的中小企业担任“企官”,以推动该县的经济转型和发展。这些“企官”与长治县政府签订聘用合同,由地方财政承担其工资,同时享受企业的奖金、福利。3年后,可根据个人和企业双方的意愿决定去留,留下来则签订企业聘用合同。如果在企业服务满3年,在长治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加分待遇(《中国青年报》1月8日)。
  
  这实际上和贷款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金优惠在本质上是一回事,只不过这次是人才补贴。
  
  作为地方政府,是怎么知道具体的某个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怎么可能知道,什么样的人能够满足这个具体企业的特定需要?事实上,只有企业自己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人,只有企业自己才可能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它真正需要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也是无法靠考试选拔出来,更无法靠政府组织的考试选拔出来,这些人才只能够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中慢慢成长起来。刚毕业的大学生能否胜任企业的管理工作,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一个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去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呢?毫无疑问,就是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尽可能良好的环境,尽可能良好的制度环境,而不是直接去揠苗助长,直接在微观层面上进行干预,更不是自己赤膊上阵,直接支持某些企业,给予超国民待遇。
  
  什么才能算是一个良好的环境呢?能够保证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不论其是什么所有制;不存在行政垄断,不论其是否穿着自然垄断的马甲;产权和契约能够得到法律无差别的、稳定的和强有力的保护,而不是根据与地方政府协调能力的大小起伏不定的;低税的、企业家不用去应付没完没了的各种检查评比。经济活动就像是蘑菇,只要环境适合,就自然会生长出来。
  
  而长治的做法其实就是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而且也损害了市场公平。如果,这被当作一项政策优惠或者一笔人力资源补贴,那么,对其他的中小企业就很不公平。当然,这对其他纳税人来说也不公平,这也相当于用纳税人的钱去补贴私营经济部门。政府通过“大学生村官”增强了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而“企官”制度显然和公共服务无关。
  
  “企官”的做法实在不足取。许多地方的“管理层”管理地方经济很多年了,还是不得要领。现在,有太多的改革和创新是围绕着加强而不是削弱政府权力的核心展开的。这是非常值得担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