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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换挡期”

发稿时间:2014-05-28 00:00:00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张晓明 王家新 章建刚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编撰的《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文化蓝皮书》)正式出版。

  在2013年《文化蓝皮书》总报告中,报告撰写者曾根据文化产业增速连年放缓的情况,分析了文化市场“从短缺走向短缺与过剩并存”等四大趋势,认为由于本轮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收官阶段,与改革相关的政策效应衰减,中国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实质性拐点”。然而,通过此后一年多的发展形势来看,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表明,这一“拐点”的实质是“换挡”,即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正在从政府主导的启动阶段走向依靠市场内生动力发展的新阶段。为此,新发布的《文化蓝皮书》将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题确定为“明确新坐标,谋求新发展”,并予以解读。

  文化产业发展进入“换挡期”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文化的改革发展着墨不多,但是通篇贯穿的市场化改革思路,为下一阶段文化的改革与发展抹上了浓重的底色,对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现文化产业的新发展具有巨大的启发意义。

  《决定》的改革思路对于文化产业来说,相当于“换挡”。自从2000年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文化产业以来,受到过分依赖产业政策“主导”发展进程、过分依赖投资推高发展速度的影响,也由于文化领域市场开放程度较低的限制,政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手段比较单一,更多地依赖改革对“存量”潜能的“释放”,以及政策对“增量”产能的“促进”,文化产业在保持“高挡位”热运行状态的同时,也带来了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种种问题。比如强化行业性和区域性壁垒,阻碍着文化资源的流动,致使市场分割和重复建设;又比如价格信号扭曲,导致市场结构不合理,开放度高的部分过度竞争、供大于求,开放不足的部分竞争不足、供不应求。这些都会导致文化市场在低水平基础上迅速从短缺走向过剩,发展变得不可持续。

  所谓“换挡”就是将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从政府转向市场,并将发展的速度降下来,将发展重点转向转型升级。转换动力机制需要进一步厘清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而降低发展速度则是在新的发展基础上使产业发展回归常态。十几年以来文化产业发展总体上相当于“铺摊子”,现在要将重点转向“上档次”。

  以市场取向的改革释放发展的红利

  换挡期将是一个转型期,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发展速度的放缓,而是要通过动力机制的转换,确立新的发展坐标,发现新的发展机遇。

  纵观全局我们认为,市场有最大的机遇,市场取向的改革将释放最大的红利。首先,要按照《决定》的精神,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从内容原创环节入手,打通和理顺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短板是原创不足,主要原因是市场没有在内容原创环节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从文化繁荣发展的角度看,内容原创的核心是新思想的生产和提供,而分散化的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最适合激发思想观念的创新。只有依靠市场机制推动思想观点的竞争,才能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

  其次,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符合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求的现代文化管理体制。当前文化部门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有两个关键性的突破口,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另一个是建立出资人专业化制度,改变阻碍转制后企业发展的事业化管理模式。就前一方面而言,目前我国文化市场已经“超越短缺”,政府已经无需对企业过度保护,应该不失时机地推动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冲破仍然普遍存在的基于部门利益的行业壁垒和固守地方利益的行政管辖壁垒,放开文化市场的准入退出,放开文化企业的自由竞争兼并重组。就后一方面而言,目前我国的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基本完成,与原有主管部门的资产、财务和预算关系逐渐松散,维持原有行政主管主办关系必然形成“企业单位事业化管理”的模式,造成新的政府监管缺位和越位并存弊病,限制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三,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各项制度安排,并及时转换政策体系。十八大开启了新的发展时期,我们要建立一个常态化的文化市场环境,将适应现代工业化发展要求的会计制度、工商管理制度、统计制度、财税制度调整到也能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上来,促进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融合。将主要服务于改制需求的政策系统调整为服务于创新发展的政策系统,构建起一个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政策环境。

  充分估计文化产业发展的复杂性

  我国的文化产业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完成“换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有相当的难度,还要走较长的道路。

  从某种程度上说,发展文化产业是我国为应对全球化挑战而制定的主动政策,而不是经济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是,文化产业与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不兼容。我们经常感受到发展文化产业是宣传文化部门热而综合经济部门冷,原因就在此。事实上,我们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没有为这个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好规划,没有为向这个具有若干新的经济特性的新兴产业提供必要而特别的公共服务做好准备。这些年来经常谈论的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产权交易难、投资贷款难等问题,也都与相关服务机制的缺失有关。至于很多地区领导片面追求文化产业在GDP中的占比,则更是将文化产业纳入工业化评价系统,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市场的发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到很多具体机制甚至是技术性的设计,因此,我国文化产业可能长期与目前的经济管理系统处于或紧张或脱节的状态。我们需要从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从文化企业的日常运行需要出发,不断发现、解决具体问题,不断完善市场环境。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文化产业最为薄弱的环节依然是内容提供,而在内容提供环节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的国有文化企业,尽管已经转企改制,但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难以脱离传统的“主管主办”模式,从根本上说还是没有解决如何认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如何利用资本的力量引导内容生产,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政府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合乎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宏观管理体制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政策信号并未足够清晰。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的文化产业还会长时间地生存在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和政治体制的现实需要之间,处在不断纠缠于“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复杂环境中。但我们坚信,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发展的唯一途径,而改革就是市场取向的。我们要抢抓机遇,始终从市场中汲取发展的动力,以改革开拓发展的空间,突破体制转换困境,摸索出一条稳健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