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文章

法国养老金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发稿时间:2011-07-04 00:00:00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田德文

  势在必行的法国养老金制度改革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都以“现收现付制”为主体,这种养老金制度要想顺利地运行下去,就意味着正在工作的人要缴纳足够供养退休者的养老金。当交养老金的人多,领养老金的人少的时候,这一制度推延下去没什么问题。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使得西方人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与此同时,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老年人在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交养老金的人减少,领养老金的人增加,“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普遍面临财政压力。摆在欧洲人面前的,只有两个选项:要么晚退休,要么少拿养老金。

  法国养老金制度面临的老龄化困境,与多数发达国家并无不同,但由于法国社保开支的标准较高,同时收费较低,使得其公共开支的负担特别沉重。2002年以来,法国社保支出占GDP的比重一直在30%以上,用于社保补贴的费用占到公共开支的60%左右,居于世界最高水平。而在社会保障开支项目中,养老金所占的份额最大。据估计,今年法国的养老金赤字将高达107亿欧元,2015年达到400亿欧元。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财政紧缩的背景下,压缩庞大的养老金开支对法国政府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长远而言,沉重的养老金负担已经成为制约法国经济增长的一个大包袱,通过拉升劳动力成本和赋税水平,对其国际竞争力也形成了制约。因此,对法国政府来说,养老金改革已经势在必行了,即使抗议压力巨大,政府也要坚持改革。

  “欲改必乱”的养老金制度困境

  目前,法国覆盖面最高的社会保障制度,称为“总制度”,主要覆盖私营部门, 80%以上的法国人享受这种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面向农业人口和自雇者的制度,以及面向公务员、铁路、航空等公共部门的“特殊制度”。这种行业待遇差别大的“碎片化”养老金制度,使得法国的养老金改革阻力与欧盟其他国家相比,更大,更难改,几乎形成了“欲改必乱”的惯例。

  上世纪90年代,法国政府延长了私有部门的养老金缴费年限,从原来的37.5年延长到40年。假定一个人22岁大学毕业,开始在私有部门工作,这一规定意味着,实际上法国私有部门工作者领取全额退休金的年龄已经被推迟到62岁。但是1995年,当朱佩政府试图把这种改革推广到公共部门的时候却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引发大规模的罢工,导致政府垮台。直到2003年,拉法兰政府才最终延长了公务员养老金的缴费年限。2007年萨科奇上台后,顶住压力延长了剩下的国铁公司、巴黎独立运输公司和法国电气燃气公司等三项特殊养老金制度的缴费年限。当时也曾引发持续十天的大规模行业性罢工,巴黎地面公共交通瘫痪,全国铁路和民航交通也受到极大影响。由于罢工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暴力事件,当局不得不出动武装警察和装甲车来控制局面。

  与以往相比,萨科奇政府此次的养老金改革,幅度更大、覆盖面更广,引发声势浩大的社会抗议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此次改革将所有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推迟到62岁,领取全额养老金的年龄推迟到67岁,也就是法国人要晚五年退休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从萨科奇政府2008年公布改革计划之日起,法国的抗议活动就没停止过。2009年1月29日,法国各大工会组织了250万人的示威游行。2010年3月23日,法国180个城市的民众为此走上街头;6月24日,法国再次爆发全国性的抗议活动,参加者超过百万。9月份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改革法案之后,抗议的声浪更是不断高涨。民调显示,80%的法国人认为有必要改革养老金体系,但60%的人认为提高退休年龄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36%的人表示支持此项改革。

  萨科奇政府为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支持率一路下挫。为缓解压力,法国政府与各主要工会就改革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马拉松式的谈判,并对改革方案进行了一些调整,先后同意允许抚养三个子女以上的妇女和从事艰难险重工作的人员较早退休。但是,这些小幅度的让步并不能平息民怨。现任反对党社会党更是乘机呼吁政府做出更大让步,为自己赢取民心。在这种情况下,萨科奇仍然表示在延长退休年龄方面绝不让步,不惜一切代价推动改革,因为“现在停下来就等于摧毁我们之前的成绩”。这种坚定的态度最终取得了成功。2010年11月9日,法国总统萨科齐签署并颁布了极有争议的退休制度法案,并称“这项艰难的改革”使法国的退休体系“得救了”。

  法国养老金改革的启示

  建设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应该建立在正确判断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要有全局和长远的眼光,避免片面“增加福利”的政绩观。在这方面,解析法国养老金制度的困境与改革,有助于强化我们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三种观念。

  第一,避免社会保障“碎片化”格局。社会保障不是免费的午餐,而是一种由企业和雇员个人共同付费,政府通过公共税收进行补贴的制度体系,说到底是“取之于民”的。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来说,高福利都只是一种分配财富的方式,并非“天降甘霖”的无源之水。但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再分配”的功能,有些群体付出较少、收益较多,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以法国来说,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较高,从而成为反对削减福利最激烈的团体。在历次抗议养老金改革的浪潮中,发挥核心作用的都是这些团体。相比之下,在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强调平均化的英国,改革的阻力就相对较小。因此,我国在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时候,应注意避免形成行业差别巨大的“碎片化”格局,防止形成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不仅是维护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社会保障不能拖累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对工业化社会而言,社会保障是保证社会安定和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条件。但是,社会保障产生的捐税负担也会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社会财富增加的速度就会降低,反过来又影响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在现代社会,维持公共财政平衡是维护经济发展健康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萨科奇政府此次之所以下决心对养老金制度进行重大改革,直接原因是急于降低公共财政赤字。由于金融危机期间的救市举措等原因,2010年,法国政府的财政赤字达到了GDP 的7.7%。按照计划,他们希望明年能把赤字降低到GDP的6.6%,即不超过920亿欧元。这样,目前高达107亿欧元的养老金赤字就非动不可了。

  第三,设计养老金制度必须考虑可持续性问题,需要考虑几代人的供给与需求。目前,欧美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据欧盟委员会估计,从2015年起,欧盟整体将进入人口负增长。2008年,欧盟15至64岁劳动者与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为4∶1,而到2060年,这一比例将下降为2∶1。在这种背景下,不难理解欧盟各国延长退休年龄的紧迫性。在我国,虽然目前还有一定程度的“人口红利”,但老龄化社会也已经初显端倪。随着人们预期寿命的延长,社会所承受的养老金压力势必日益增大,我国应该尽早关注这一问题,探索出符合国情的未雨绸缪之策。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社会文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