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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安理会改革

发稿时间:2011-07-04 00:00:00   来源:《看世界》2011年第6期   作者:马勒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讨论已经超过30年。该机构目前由15个成员国组成,其中只有中国、英国、美国、法国和俄罗斯是常任理事国,享有议案否决权。

自1979年开始,联合国就讨论扩大安理会,以反映21世纪的世界格局。提案很多,成功的方案却只有一个:为适应大批新独立的亚非拉国家加入联合国的新 形势,经过多年酝酿,于1965年将非常任理事国从6个增加到10个,常任理事国保持原来的5个不变,这样安理会成员总数为15个,一直保持到现在。

从1992 年开始,联合国正式酝酿安理会改革,1993 年根据联大有关决议成立改革小组,广泛听取各国意见和建议。从那以后,每年的联大都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激烈辩论。几年来,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安理会扩大的原则 和担任常任理事国的条件两大问题上。广大发展中国家主张安理会的扩大必须遵循两项原则:

一是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反对只接纳一两个经济发达的大国作为常任理事国,而把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指出决不能把安理会变成“富国俱乐部' ;二是接纳新成员要按地域均衡分配。

“四国集团”入常前途未卜

   2月11日,日本、德国、印度、巴西四国集团代表在纽约联合发表声明,誓言合作推动在本届联合国大会会期内,为安理会改革取得具体成果。印度外交部长克 里希纳当天表示,四国集团倡议同时扩大安理会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两类成员的建议,得到了联合国大多数成员国的支持。日本副外务大臣松本刚明也对实现该倡议 表示乐观。

四国集团自去年开始重新启动了争取成为常任理事国的工作,其成员国在1987年至2010年的24年之间,当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次数分别为:印度6次,日本5次,巴西4次,德国3次。

虽然大多数国家都已原则同意,联合国需要进行必要的改革,其中也包括扩大安全理事会的席位数量,但是很少有国家愿意详细讨论具体的改革时间和进程。中国 外交部警告,预设改革成果或者强行推动不成熟方案,将损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改革的进程。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说,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政府间谈判启动以来,从讨 论情况看,各方在安理会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上还存在严重分歧,仍未能达成共识。

到目前为止,包括美国在内的常任理事国已经否决了四国集团提出的大多数提议。

  “四方两派”相博弈

   在安理会改革进程中,逐渐形成了立场迥异甚至对立的“四方两派”:“四方”是指“四国集团”(日、德、印、巴)、“团结谋共识集团(反对增加常任理事国 的意大利和巴基斯坦等国)”、“非洲集团”(非洲国家)、“五小国集团”(哥斯达黎加、约旦、列支敦士登、新加坡和瑞士),其中“四国集团”成员和“团结 谋共识集团”主要成员是地缘政治上的竞争对手,后者反对前者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两派”是指安理会现任5个常任理事国内英法和美俄,前者倾向于“四国 集团”立场,后者对安理会改革持谨慎看法。

在成员类别方面,“四国集团”主张,增加联合国安理会两类成员——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 事国的席位,增加6个新常任理事国席位,4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新增6个新常任理事国应是它们4国和非洲两个国家。“团结谋共识集团”认为,安理会改革的 核心应是民主原则,而定期进行选举是确保实现安理会负责和便于接近的关键,因此反对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

“非洲集团”主张增加安理会两类成员国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但强调分配给非洲的常任理事国席位不能少于两席、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总数要达到5席。

在安理会现任“五常”中,美国对适当扩大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持开放态度,但必须首先考虑有能力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及联合国其他宗旨的国家。俄罗斯对此没有明确表态。而英法则支持四国集团的方案;法国还建议常任理事国应包括阿拉伯国家。

关于否决权问题,“四国集团”主张,新常任理事国享有与现有常任理事国相同的责任和义务,但表示在15年后进行审议之前,新常任理事国将不使用否决权。 “团结谋共识集团”认为,安理会增加非常任理事国后,在实质问题上应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七条采取多数通过原则,对现有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建议或取消、 或限制使用,否决权只适用于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问题,即威胁和平、破坏和平和侵略行为问题。“非洲集团”认为应取消否决权,但是只要否决权存在,新任安理 会常任理事国应享有否决权。“五小国集团”主张,严禁在种族灭绝、反人类罪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问题上使用否决权,同时认为使用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不 仅需要向安理会解释原因,也需要向联大各成员国做出解释。

“五常”在否决权问题上立场基本一致,都不赞成将否决权扩大到新常任理事国。

最后关于区域席位分配问题上,各国根据自己的利益提出方案,不过同样是自说自话。在“五常”中,美国坚持应根据宪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新常任理事国,俄罗斯在此问题上未作明确表态;英法支持巴西、德国、印度、日本和非洲国家成为安理会新常任理事国。

安理会改革涉及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诉求不尽相同,有的甚至严重对立,即使在同一集团内,各成员国立场也不完全相同。 以“四国集团”为例,印度最坚决地维护“四国集团”立场,反对任何“过渡改革方案”,而德国则认为,“过渡改革方案”可能是目前最具建设性的方案,如果过 渡改革方案能够获得联合国2/3多数成员的支持,德国就对“过渡改革方案”持开放态度。“非洲集团”内部也不时出现调整立场的呼声,甚至有非洲国家断言, 从长期看,“非洲集团”调整立场不可避免。此轮安理会改革自1993年安理会改革工作组成立至今已过去17年,从目前看没有一个改革方案或设想获得足够多 数成员国的支持。展望未来,这种状况还将继续存在下去,也将注定安理会改革将是一个十分艰难而漫长的过程。

众口难调的国际宴会

  经过多年博弈,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同意接纳3个发展中国家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后,分歧又转到安理会扩大的规模和时间等问题上,方案也是参差百态:

24国方案。这个方案是由前任联合国大会主席、马来西亚资深外交官拉扎利提出的,故称“拉扎利方案”。其主要内容是:将安理会成员国由目前的15 个增加到24 个,其中常任理事国增加5 个,非常任理事国增加4 个。新常任理事国从经济发达国家挑选2 个,即德国和日本,其余3 个分别由亚非拉三个地区推选产生,但三个由发展中国家产生的新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新增加的4 个非常任理事国由亚非拉和中东欧地区各推选一个。许多国家认为这个方案不可行,特别是对新增加的常任理事国分等级的做法有不同意见。

25国方案。这一方案主要由中东欧国家提出,即将安理会成员国增加到25 个,其中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各增加5 个,在5 个新常任理事国中2 个由发达国家担任,另外3 个分别由亚非拉三大洲各出一个。他们强调,在5 个非常任理事国中必须有一个席位给中东欧地区。

26国 方案。这个方案是由埃及代表不结盟运动提出的,主张非洲至少要占有两个常任理事国席位,由非洲国家轮流担任,同时要求新增加的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必须与现 有的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享有同等权利,即拥有否决权。这一方案得到广大非洲国家以及非洲统一组织和伊斯兰会议组织的赞同和支持。

20~21国方案。这个方案是由美国等国家提出并得到英国等欧盟许多国家和北欧国家的同意。其主要内容是将安理会成员国增加到20 个或21 个。所增国家均为常任理事国,但不一定享有否决权,否决权问题留待以后再讨论解决。在新增加的5 个常任理事国中有两个必须来自经济发达国家,即日本和德国,其余3 个可由亚非拉三个地区自行推选。若非洲地区还要求增加一个,也可同意,但总数不得超过21 个。上述诸方案反映了各会员国或地区集团各自不同的利益考虑,因而,在讨论和磋商中各自坚持己见,针锋相对,迄今未能就其中任何一个方案达成妥协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