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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执行“62号文”应允许一定弹性

发稿时间:2015-04-10 00:00:00   来源:财经网   作者:安邦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由于关系到前期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存废,以及对地方竞争范式纠偏等深层次问题,执行起来仍面临相当大的阻力,应当允许一定的弹性
 
  作为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的纲领性文件,“62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自发布以来,在市场上引起了广泛的重视。文件称,一些税收等优惠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违反我国对外承诺,引发国际贸易摩擦。文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于2015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本省(区、市)和本部门对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情况,由财政部汇总报国务院。
 
  “62号文”的初衷是好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62号文”既是对三中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也是深化税制改革、推动税收法定、规范市场竞争的重要一步。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由于关系到前期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存废,以及对地方竞争范式纠偏等深层次问题,执行起来仍面临相当大的阻力,应当允许一定的弹性。
 
  近段时期,对“62号文”的讨论在台商内部发酵,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有台湾法律界人士指出,“62号文”造成的投资纠纷,是典型政府违反信赖保护原则,若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P2G(企业对政府)投资纠纷案件。为此,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将前往陕西西安,预计10日会见大陆海协会会长陈德铭,届时将针对“62号文”进行商谈。林强调,海基会将力争既有优惠措施,不溯既往,对合法优惠措施,希望中央予以批准保留,至于不合理要废止的优惠措施,也希望给予缓冲期或补偿机制。“62号文”对台商的冲击,不仅在税收优惠,还包括行政事业性的收费、五险一金社保管理、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股权乃至矿权及水电优惠等,冲击甚大。与此同时,由于“62号文”并非针对台商,还有可能引发更大范围内的反弹,如若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好心办坏事,反而连累到各路资本对于中国投资环境的判断,并将令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变得无所适从。
 
  事实上,对于相关问题,中国官员在“两会”期间已经有所表态。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这项规定并非针对台商,因为大陆地方政府过去给的税收优惠政策太随意,不能某个地方随便讨价还价,就把税收、土地给予优惠,因此必须清理。但他也提到,“这个时间点还没有最后确定下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则称,大陆会继续保持对台资企业及台商的合理优惠政策。更重要的则是下面这句,“这个问题要根据原则,主要应由地方来把握。我相信地方政府、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政府,自己是有这个鉴别能力和把控能力的。”此番表态已经透露出些许缓和之意,毕竟所涉范围过于广泛,在过去的竞争范式下,台资、外资以及各地的内资企业,都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了税收等优惠政策,如果一刀切式地废除所有优惠政策,恐怕将伤筋动骨,造成大面积的地方政府违约。
 
  以此观之,清理不合理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确是应该的,符合中国改革深化的大方向。但在执行上,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地方来把握”,避免一刀切。对此,安邦(ANBOUND)研究团队建议,一是延长缓冲期,比如设立6个月或者1年的缓冲期,给地方纠正的时间;二是中央不出钱,但地方财政如果有钱,可以由地方酌情来办,但在债务管理上,中央照样收紧,这样就对地方形成了底线约束;三是新老划断,新招商的企业,一律不许有地方税收优惠,但对过去的投资,则给予较大的弹性,通过设置优惠政策的退坡机制,渐进地而非一刀切式地解决问题。具体的退坡与补偿机制设计交由地方政府与企业协商谈判,不过需要给出明确的可执行的时间表,以避免模糊的承诺在未来引发新一轮纠纷。
 
  “62号文”的影响在台商以及更多企业间发酵,有分析指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大的P2G纠纷,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62号文”的本意是好的,但需要在执行时允许一定弹性,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地方来把握。有关部门应当进行一定的机制设计,以缓和“62号文”对市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