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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创新“225”工作法 积极推进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发稿时间:2016-12-27 16:16:25   来源:中共垦利区委 垦利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东营市垦利区按照“管钱不见钱、见钱不管钱”“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管理原则,通过创新两项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强化五个重点,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预算编制、国库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两项机制
 
  一是创新常态化预算公开机制。除涉密信息外,经区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预算调整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丰富和细化公开内容,将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等政府全部家底上报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将人员经费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最底层“款”级科目,至2018年区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及经济分类科目最末级。在公开方式上,所有部门单位使用统一内容、标准、口径的表样,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开。通过公开,各部门单位支出情况一目了然,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财政”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深入推进资金投入机制改革,以水利、交通、环保、医疗、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TOT、ROT等方式,将融资平台公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合作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有效减轻了政府的债务压力。目前,已完成东营西郊现代服务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垦利区卫生体育设施及配套工程两个PPP项目。同时,不断健全PPP项目财政管理制度,不定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合理确定财政支出规模,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在财政可承受、风险可控制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承接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区域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二、完善两个体系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了以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主要内容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目前区直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已全部纳入政府财政管理系统(即大平台)管理,各镇街调度款也通过大平台下达,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预算资金管理效率。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作为预算编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在组织预算申报的同时做好资金使用的前瞻性规划,提前将申报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用途,确保2017年初预算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核查政府部门各类资产负债状况,摸清政府“家底”。在2015年试编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基础上,以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区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及财政的长期可持续性,对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进行精准化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三、强化五个重点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重大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资金,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财政资金,全方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截至目前,全区累计盘活沉淀资金1.42亿元,全部投向资金紧缺项目,提高了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研究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表,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探索建立区级“公物仓”制度,对区直部门单位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储备及罚没等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促进资产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
 
  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出台《垦利区关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区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小组,建立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增强区域税源管控能力。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强化协税护税措施,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坚持依法征税管费,防止违规或变相多征、预征税款或减免、缓征应征税款,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是强化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因公出国、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支出,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基层工资及重点民生支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坚持“费随事转”,变“养人”为“养事”,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完善区级转移支付制度,全面落实镇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政策,逐步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水平。加强扶贫等专项资金监管,推进依法科学理财,提高支出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完善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覆盖全部区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对区级200万元及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有计划地选择部分项目参与绩效目标管理,并推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向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拓展,逐步探索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
 
  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杜绝违规或变相举借政府债务。区分基层存量债务性质,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属于政府债务的,纳入政府债券置换发行计划;属于企业债务的,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阻断风险传导转嫁。加强新增政府债券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债券资金;建立新增债券项目库管理制度,及早筹划安排建设项目。加强政府债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政府债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强化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