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基金业人才流失
发稿时间:2011-06-20 00:00:00
随着基金业的发展,基金经理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与基金业人才流失有着紧密关系。《中国证券报》日前援引华泰联合证券的最新研究报告报道称,从2003年至今年5月,公募基金行业的高管累计变更752人次,基金经理累计变更1269人次。而在合计高达两千余人次变更的背后,是大量公募基金培养出来的人才正快速流向私募等其他证券投资机构。基金公司正被动地成为向整个证券行业输送人才的“黄埔军校”。
基金公司成了“黄埔军校”,就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来说,这无疑是基金公司的一大贡献,但它却严重地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毕竟,以基金经理为代表的优秀人才是基金持有人用真金白银培养起来的,正是有了基金持有人投入的资金,才有了基金经理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基金经理却带着这些财富流失了,甚至奔向了私募,这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显然是一种损害,也不利于基金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利于中国基金业的做大做强。为此,基金公司有必要改变目前这种人才流失的现状。
首先,可在基金公司实行员工持股制度。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对基金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基金经理与业务骨干持有公司股份,使基金经理与基金公司成为命运共同体。其次,一些基金经理之所以投奔私募,与私募的利益分配密切相关,在投资盈利的情况下,私募基金经理通常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因此,要改变基金经理的薪酬制度,将基金经理的薪酬与他们所管理投资基金的业绩挂钩,多赚多得。其三,要完善用工制度,通过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方式使基金经理保持相对的稳定,让其为跳槽付出一定的代价,以减少其跳槽冲动。其四,引入转会制度,对基金经理及业务骨干实行有偿转会。基金经理跳槽可以,但新的用人单位必须为此买单。这不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且还可以引导基金公司及证券业注重对新人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