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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委编办强化“四个引领”,努力实现机构编制工作“四个提升”

发稿时间:2020-07-27 14:17:27   来源:荆州市公安县委改革办  

  2020年以来,荆州市公安县委编办以宽阔的视野,主动适应新常态,通过强化“四个引领”,努力实现机构编制工作“四个提升”,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坐标。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新境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准思想之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方向,自觉肩负起优化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使命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二、强化制度引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新标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严把机构设置关和人员“进口”关,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一项机构编制工作都符合《条例》精神,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改革引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新水平。科学调整县人大、县政协机构设置,积极探索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进一步厘清自然规划与应急管理、城管与住建等部门职责边界,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纵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出台全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撤、并、转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县管校聘”及“医共体”改革,真正在服务保障民生事业上下功夫。

  四、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新形象。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实名制系统上下编为切入点,践行“一次办好”理念,提供全程优质服务。提出“调研兴办”口号,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机构编制重、难、热点问题,变“坐在家里接报告,等着开会下批复”为“积极调研摸情况,深入研究提建议”,增强了对机构编制事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通过培训、打磨,积极锻造业务过硬的机构编制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