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能力如何实现现代化转型
发稿时间:2020-10-21 14:46:2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管志利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后者的关键则在于协调和均衡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受到社会治理结构的整体形态、社会治理工具的选用和创新、基层治理能力及其成熟度、社会主体间积累的社会资本质量等关键因素的影响。为此,要在瞄准关键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推进理念现代化、主体合作化、方式科学化和制度再造化的有机整合,从而以社会治理理念、方式的转型升级和治理效能提升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厘清社会系统运行逻辑,形成整体统筹规划能力。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服务为本。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在顺应和满足群众需求中深化政府治理体系改革创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政府服务向公共服务理念转变,让社会治理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坚持党建引领社会,促进多元参与。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着力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和政治引领力,在基层党建统领下推进整体性治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优化跨部门议事协调机制,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三是坚持多面整合治理,实现共建共治。要坚持聚焦高质量的公共决策能力,注重“结构性治理”和“问题性治理”,发挥“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善用自治、法治、德治和科技手段,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四是坚持推进机制再造,创新能力体系。对标先进的社会治理能力体系标准推进机制再造:瞄准风险社会条件下民众的安全需求,推进应急、减灾、维稳模式的创新升级;瞄准开放社会条件下民众的融入需求,推进户籍制度和单位制度改革;瞄准多元社会条件下民众的公平需求,推进民生政策的改革创新;瞄准虚拟社会条件下民众的利益表达和自我实现需求,创新网络治理的思路方法。
持续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提升主体要素协同合作能力。社会治理能力是社会治理主体要素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由其产生的社会治理效能而得以检验。因此,应加速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的作用,实现网络化治理转型。一要创新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实现机制。可创新探索以主体嵌入、制度嵌入和目标嵌入等结构性嵌入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制度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有机衔接,促进各类治理主体协调配合高效有序,实现党建对社会治理的有效引领。二要构建由政府成为“元治理”角色的网络治理结构。“平等互信、网络协商民主、信息公开共享”被视为迈向网络化治理的三大要件,也是现代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应以服务型的网络化治理突破传统网格化治理的弊端,以基层政府赋权和社会要素增能等方式建立起政社之间的合作信任和互惠关系,实现社会资本的培育、积累和增值以应对社会转型可能面临的一些风险。三要建构民主化科学化的公共决策机制。优化协商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机制,让群众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的制定和执行,参与解决养老院床位的合理分配等问题,提高公共决策能力和群众参与治理能力。
建构“四化”协同治理机制,提升嵌入治理能力。一要以“社会治理社会化”激活多主体的合作治理能力。社会治理社会化是扭转“过度行政化”的社会治理方式,须从“理念革新、顶层设计、社会增能、机制优化”等方面创造社会化条件,并通过分类分层推进“政治行为的社会化处理、行政行为的社会化合作、社会事务的社会化自治”撬动社会整体变迁,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组织作用,推动居民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二要以“社会治理智能化”提升精细化的数字治理能力。要让“互联网+”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理的结合,用前沿信息技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创新诸如“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消除区域、群体、代际数字鸿沟,使数字技术成为驱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三要以“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升规范化的依法治理能力。无论平时还是应急,社会治理均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发力,以法治手段持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将人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能力。四要以“社会治理专业化”提升清晰化的问题解决能力。信息化时代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使得“专门人才解决专业问题”成为善治之途,要求把“公共议题转化为专业问题”并吸纳各行业专家及其咨询委员的政策建议,加强社会治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治理工作者的专业培训体系和职业序列制度,用专业化的精神和态度动员、教育来服务群众。
形成“平战”结合治理机制,提升机制再造创新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由“体制吸纳力—制度整合力—政策执行力”构成,具有系统性、分层性和非对称性的特征。这就要求加快推进并在制定社会治理的政策制度时审慎考虑其出台的前提条件、稳定预期及其科学性和合理性,阐释其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和法治原则,更要培育有行动能力的制度执行者,积累治理人才和人力资源优势。重构“技术—治理型”制度创新机制,克服“总体—支配型”管控逻辑所导致的治理困境,以治理程序与技术的改进来提升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建设“平战”结合充满活力的韧性社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在环境韧性、制度韧性、个体韧性和社会韧性等四个维度建设韧性社区,构建常规治理和非常规治理联动机制,重点完善和创新社会保障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补齐城乡社区在公共安全、公共管理、抵御灾害风险等方面的能力短板,系统规划全社会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平时好用、战时管用”的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