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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共同富裕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的建议

发稿时间:2024-05-13 15:27:29   来源:中国改革网   作者:赵儒煜

  共同富裕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并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已开始进行理论探索和政策尝试。我们通过对相关理论和世界各国实践的深入分析发现,经济增长的机制与共同富裕的实现是融为一体的,在当前新产业革命大背景下以兜底性基本消费保障为政策目标、以减免税方式引导高收入人群及企业投入创新与经济增长过程,将更有利于构建起共同富裕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关于共同富裕的认识

  1.富裕是物用充足而资产有余的财富状态,不能只用货币形态去衡量。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此,我们应先明确富裕的基本内涵,以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向与路径。自古以来,人们对财富的理解经历了从自然经济时代的物用为主到重商主义时期的金银为主、再到古典经济学既包含生产资料、劳动产品等物质也包含金银等货币但以劳动为财富本质的认识历程。一般情况下,财富是通过个体人及家庭体现的。因此,虽然财富的表现形态在国家层面上是货币,但在个人或家庭层面上则兼有物用和货币形态。党的二十大提出“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其中既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等财富的货币形态,也包含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等财富的物用形态。基于上述认识,共同富裕在经济学意义上是一个国家内部个人及家庭普遍达到的、物用充足且有资产储备的财富状态。

  2. 共同富裕的政策尺度应放到个体上,放到最底层收入人群的富裕程度提升上。

  富裕在国家层面和个人(包括家庭)层面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国家层面上,某一国家的富裕首先是以价值表现为主,而鲜见以物用衡量的;其次,一国富裕与否并不以其占有的价值总量或生产能力总量来计算,而主要体现为其人均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国虽然在总体规模巨大但人均GDP和可支配收入都在世界中下之列,所以不能称为富裕。当然,这也正是我们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基本前提之一。但在个人或家庭层面上,作为单位消费主体,富裕则明显地具有物用和价值双重表达方式。简言之,个人或家庭(单位消费主体)层面上的富裕是指达到社会必要现代生活物质条件之外仍有盈余的财富拥有状态。其中,社会必要现代生活物质条件,是物用形态的财富,包括可享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和个人(家庭)生活必备的(具有消费刚性的)吃穿住用日常消费品以及大型耐用消费品;此外的盈余部分,则主要不是指物用的储备,而是价值形态的财富积累,如一定的存款储蓄、投资资产(债券或不动产等)等。所以,共同富裕相对于平均主义思维的人均考察方式而言,更适用于底线思维。即,让一国内部越来越多的人拥有充分的现代生活物质条件,使之具备富裕的物质前提,而以此为基础则必然易于形成储蓄等盈余资产。换言之,现代生活的物用充足是共同富裕的门槛或底线,让越来越多的人达到这个底线并形成盈余就是共同富裕的过程。

  二、关于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的认识

  1.共同富裕主要是通过经济增长来实现的。

  经济增长的过程本身就是共同富裕的过程,这是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决定的。经济增长动力来自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的动力则来自社会消费结构升级。由于消费结构升级,供给方必须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来满足市场需求的升级要求,于是新的消费诱发投资、劳动、机械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源进入市场,在乘数原理下进一步带来相关生产领域的资源流入,并通过劳动单位报酬提高或报酬总量增加诱发消费加速效果,推动经济进入增长轨道。由此可见,经济增长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社会消费物用不断更新、扩大的过程,而由于新的社会消费物用需求的出现是在传统社会消费物用相对饱和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经济增长与消费结构升级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越来越多的个人与家庭物用逐步丰富、充足的过程。

  2.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的有力保障。

  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如前所述,经济增长的动力传导机制在于消费结构升级推动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增长。而从根本上看,消费结构升级是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带来的,是人民追求生活的便利化、智能化、高端化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超长期高速增长过程,都伴随着社会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从洗衣机、电冰箱、黑白电视机到家用电话、彩电、空调,再到手机、汽车、房子,这些拉动经济增长的消费热点都是消费结构升级的具体体现,都是人民对美好生活期待的物质载体。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经济增长更加反映了消费结构升级的力量,使中国的经济增长过程与共同富裕过程的内在联系更加直接、更加紧密。

  3. 只有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才能巩固共同富裕的成果,实现经济增长与共同富裕的良性循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由于经济增长直接动力源于消费结构升级,其社会基础必然是也只能是传统消费结构的固化。而伴随着经济的长期增长,固化的消费结构也在不断水涨船高,这本身就体现为社会共同富裕水平在个人及家庭物用视角上的提升。同时,在经济长期增长进程中,劳动力单位报酬和报酬总量都将保持长期上升趋势,使得人们的实际收入切实增加,带来固化的消费结构正常物用开支外的储蓄,实现了个人及家庭财富的富裕化;同时,资产的盈余则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消费结构升级预期,同时可以转为资本市场投资而成为资产储备,而二者都将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之,共同富裕与经济增长有着深刻的内在关系,二者同为人类劳动的成果,过程一体而互为因果。一方面,经济增长必然带来社会财富增加,带来参与经济增长过程的要素收入增加,这种社会总财富的扩大和个体收入的增加构成了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必须看到,只有社会财富较多地集中于构成消费主体的社会大众阶层,才能使经济增长有充足的动力,实现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关于共同富裕政策路径的认识

  基于上述认识,积极构建共同富裕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机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路径。为此,我们在战略层面已经确立了发展优先的理念,在具体政策层面则需深入探索能够促进共同富裕与经济增长良性循环的多功能政策,以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当前形势下,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产业革命时期新质生产力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都需要空前规模的财力来支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政策选择上的底线思维而非平均主义将更有利于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1. 树立经济增长就是共同富裕的政策理念,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促经济增长就是促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发展是扩大劳动者参与经济活动、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唯一途径,也是增强政府转移支付、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手段。更为重要的是,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下,我国的经济增长是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期待为根本动力的,经济增长的物质成果就是人们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是社会消费结构在物用上日益高端化、便利化、智能化,经济增长的物质成果必然是社会大多数个人及家庭在生活物用上的数量日益充足、功用日益提升而消费阶层日益扩大的过程。同时,经济增长还将使社会总收入增加,使劳动力、地方政府、企业家、技术人员等参与经济活动的劳动、资源、资金、技术等要素所有权人成为直接的收入获益者。因此,长期、健康、稳定的经济增长不仅直接解决了共同富裕在物质载体上的物用丰富的问题,也将直接带来个体收入乃至国家收入的盈余。

  2. 精准实施兜底保障政策,拉升最底层社会人群消费结构,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共同富裕在物用层面上的全面达标,为资产储备的形成打好物质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政府不能什么都包,重点是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即使将来发展水平更高、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这一论断要求我们针对收入最低阶层的个体和家庭进行消费兜底保障,除了公共基础设施要缩小差距外,在物用上要实现现代生活消费基本功用的全覆盖。其中,重点在于三个领域:

  其一,衣食类生存必需品要保障基本需要,这是以往扶贫政策的刚性部分,我国已实现全面脱贫,对此已无劳再论。

  其二,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手机以及南方酷热地区的空调等生活基本需求的耐用消费品,是共同富裕的基本物用刚性部分,应尽力补齐。可以政府采购模式,收购市场上基本饱和而待退市或已退市的上述商品,以精准方式投放需要的个体及家庭,而政府采购款则指定为采购对象企业的创新专项投入。由此实现三个利好:一是低收入个体及家庭由于已获得生活功用需求刚性部分,其收入将可用于消费结构升级或成为资产盈余部分,进而为经济增长增添动力;二是共同富裕政策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既可以帮助企业去库存,又可以支持企业再创新;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企业库存产品具备足够的消费功用,但价格相对便宜,政府采购可以在保障温饱的前提下直接提升低收入个人及家庭的消费结构,避免货币形态补助金的滥用和“养懒汉”现象,实现提高共同富裕水准又推进经济增长的双重效果。

  其三,针对住房基本需求,特别要考虑到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劳动者的支付能力,应在扩大廉租房建设基础上,尝试廉建房方式,由政府针对特定地块确定开发户数,直接网上招募低收入阶层购房住户,并由住户组成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建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承建并进行相应管理工作。这一政策有四个有利之处:一是避免了房地产公司为开发廉租房不得不承建市场低迷的商品房的困境,形成房地产行业退出市场的通道,可以减少房地产风险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二是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建土地财政,由于剔除了房地产公司的中间利润,可以实现政府财政收入扩大;三是更好贯彻我党执政为民的思想,通过减少入住用户开支,可以给低收入阶层带来较大盈余空间,有利于其消费结构升级,支持经济增长;四是可以刺激住房市场,有效拉动经济增长。

  3. 多渠道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参与经济增长过程,促进盈余资产投资化。

  高收入人群往往拥有数额巨大的资产盈余,其储蓄部分既可形成支持创新产品的市场力量,拉动经济增长;也可构成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再投资部分,加强投资的乘数效果。为此,可采用鼓励高收入人群投资的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上收入投资于个人创业、创新板块债券等参与创新创业部分给予减免待遇。对于企业高额利润收入用于设备投资或R&D部分,可采取加速折旧和鼓励创新的办法加以减免,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新质生产力建设,加速创新进程,扩大生产规模与劳动雇佣,为形成长周期的经济增长增加后劲。

  总之,共同富裕在社会各个阶层普遍走向物用丰富且形成资产盈余的意义上,必然通过经济增长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个人和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就是共同富裕愿景的社会基础,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为此,我们应从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目标出发,综合施策于低收入阶层的物用无缺和高收入阶层的资产投资化,以构建共同富裕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