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新: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发稿时间:2024-09-13 15:29:54 来源: 《经济日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这是新时代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定调于上个世纪50年代。1951年,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修正),有关退休年龄规定:男工人和职员60岁,女工人和职员50岁;特殊工种,男女各提前5岁。到1978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有关退休年龄规定:男干部和工人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特殊工种,男女各提前5岁;赋予一些部门和单位调整退休年龄的自主权。
时至今日,我国人口、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人口老龄化时代已经到来且不断加剧。2023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老龄化水平分别为2.97亿人和21.2%,进入中度老龄社会。预计2030年—2035年期间,将超过4亿人和30%,进入重度老龄社会;本世纪中叶分别达到5亿人以上和40%以上,进入超级老龄社会。这种趋势能改变么?不能。这是人口发展规律使然,不可逆转。
我国人口老龄化有“五超”特点:超巨规模老年人口数量,超快速度老龄化进程,超高水平老龄化程度,超级稳定老龄社会形态,超大差异老龄内部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国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为什么在今天提出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当前,我国处于典型的低龄老龄化阶段。2020年—2050年,60岁—69岁低龄老人从1.5亿人增至2.1亿人,始终占老年人口总量40%以上,是延迟退休的机会窗口。
同时,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大幅度延长,从1949年只有35岁增至2023年的78.6岁。退休之后,老年人健康状况日益改善,延寿是普遍现象,尤其60岁—69岁低龄老人。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比例为87.3%,其中60岁—69岁高达93.0%。低龄老人健康状况良好为延退奠定基础。
当代低龄老人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平均受教育年限持续延长,受教育程度随代际更迭越来越高。一方面,受教育年限延长而退休年龄静止,缩短了生命周期的工作年限。若退休年龄不变,生命周期中的生产性时长缩短、老年消费期延长,且受教育程度越高,生产性时长越短,会不可避免形成对长寿和教育改善的浪费。特别是我们已经步入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时代,重体力劳动大幅减少,就业岗位对劳动者年龄和性别的包容性也得到显著增强。
60岁前后,人的阅历、知识、技术、经验最为丰富。延退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方式,体现生命价值和自我实现境界;延退从整体上有利于开发和利用长寿红利;延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之一。渐进式延迟退休是一件不得不做的事情,从现在到未来,越早开始越主动。